“你的岗位AI也能干,月薪降1万,干不干?不干走人!”
杭州某科技公司对35岁的周某就是这么干的。周某做AI问句质检,公司说技术迭代,你的活AI也能做,还更便宜:月薪从25000降到15000,爱干不干。周某拒绝,公司直接单方辞退。
结果呢?法院一锤定音:违法解除,赔钱!2N赔偿金一分不能少! 二审维持原判。
说实话,看到这个判决,我只想说三个字:判得好!
现在的某些公司,嘴上喊着“拥抱AI”,背地里拿AI当砍刀的借口。先降薪逼你走,不走就裁你,美其名曰“技术革新导致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可真按法律走,这叫哪门子“重大变化”?公司想省成本,凭啥让打工人买单?
法官说得很清楚:企业主动引入AI是技术革新,但不构成“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法定情形。你公司想降本增效,跟员工好好商量,人家不同意,你就直接开人?没门!
更让人解气的是,这案子发生在杭州——互联网大厂扎堆的地方。这意味着什么?以后谁再想拿“AI替代”吓唬人、逼人降薪走人,先掂量掂量自己能不能扛住2N的赔偿。
当然,开心归开心,背后也有点心酸。35岁,AI来了,公司第一个想砍的就是你。但这次法院给了打工人一个明确的信号:技术再怎么变,劳动法的底线不能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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