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西夏区“小学生拒绝借车遭殴打搜家”事件有了最新进展。4月29日,记者从受害小学生小泽(化名)家属处获悉,该事件涉及的“入室抢劫”案,警方经审查认为,涉案人员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入室抢劫涉案人员不满14周岁不负刑责
3月21日中午,小泽独自骑自家电动三轮车外出玩耍,多名中小学生向其“借车”被拒后,在兴泾镇某小区和一处公园,接连遭9名中小学生施暴。小泽被殴打、辱骂、拍视频,还遭部分施暴者胁迫,进入小泽家中翻找财物。
4月20日,西夏区联合调查组通报:
经调查核实,西夏区某小学学生小泽被殴打的情况基本属实。该事件共涉及中小学生9人,其中6名学生动手打人、2人拍摄视频、1人现场围观。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全部涉案人员依法作出了处理。对1名15岁的打人学生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不予执行并予以训诫,对未满14周岁的其余8人出具《责令(家属)严加管教决定书》并予以训诫。涉事学生所在学校依据校规校纪对施暴者分别给予记过、严重警告等纪律处分,并同步开展法治教育。对其他涉嫌违法的行为,公安机关全力依法开展调查。
小泽被殴打(视频截图)
4月29日,小泽的姐姐告诉记者称,根据通报,胁迫小泽并到家中翻找财物的共有4人,拿走了一些现金和物品,“他们把拿走的物品当废品卖了18元,买了香烟。”关于“入室抢劫”案,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出具了不予立案告知书,涉案人员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后续,涉案人员会归还钱款。
小泽的姐姐表示,小泽遭殴打搜家,对其心理造成了很大伤害,起初家人只是想为小泽讨一个公道,但后来意识到这并非普通打闹,而是涉及校园欺凌与违法,还有传言“事情早已处理,小泽获赔了数万元”。小泽的父亲称,家属发现施暴视频后,求助西夏区教育局时,工作人员竟称“事发校外,与教育局无关”,报案后调查进展缓慢。因此,家属才决定求助相关部门,要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此事。
小泽的父亲坦言,施暴者年龄尚小,应该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想影响孩子们的前途,“希望通过这件事,给孩子们及其家长一个教训,家长要好好管教孩子。”小泽的状态已有好转,教育局和学校称可以安排小泽补课。其他事宜,还在处理中。
未成年人违法不负刑则可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此事,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赵良善指出,未成年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依法可予以专门矫治教育、送入专门学校。本案中,涉案未成年人实施殴打、辱骂、胁迫和入室搜取财物等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严重不良行为,且家长与学校常规教育难以起到有效约束作用,因此符合适用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定情形。
赵良善表示,涉案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记录会被记入档案。不予刑事处罚、专门矫治教育的相关记录,应当依法予以封存,封存后普通单位和个人无法查询,未成年人在升学、参军、就业时无需主动申报,也不会因此受到歧视,仅有司法机关办案需要或国家规定的特殊单位可依法查询,且查询后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源:极目新闻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小编:路小畅 审核:舒克 监制: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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