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降落迪拜国际机场的时候,是当地时间凌晨三点。

我从经济舱狭窄的座位上站起来,揉了揉酸痛的腰,透过舷窗看见了一片璀璨的灯海。这座城市在夜色中像一块镶满了钻石的黑绒布,从高空看下去,每一盏灯都像一颗星星,铺满了整个大地,延伸到天边,和真正的星河连成一片。

这是我第一次出国。

二〇一九年的春天,我二十五岁,揣着一张旅游签证和两千块钱人民币,踏上了这片传说中遍地黄金的土地。

出国之前我在河南老家的一家建筑工地做水电工,一个月挣五千块钱,除去房租和生活费,能攒下两千就算不错了。我妈身体不好,常年吃药,我妹妹还在读大学,全家的担子都压在我一个人肩上。工地上一个大哥跟我说,迪拜那边缺水电工,中国工人技术好,吃苦耐劳,去了一个月能挣一万多。我没犹豫太久,借了八千块钱办了手续,买了最便宜的机票,一个人飞过来了。

来接我的是个叫老马的东北人,四十多岁,在迪拜干了七八年,算是老迪拜了。老马开着一辆破旧的本田,在机场到达厅外面等我,远远地就朝我招手,说兄弟你可算来了。

机场外面的风是热的,六月的迪拜,凌晨三点的气温还有三十多度,潮热的空气裹在身上像一层湿透的棉被,我穿了长袖,一出门就后悔了,浑身上下瞬间湿透。

老马帮我拎了一个行李袋,说你这点东西也太少了,连个箱子都没有。我说我全部家当都在这了,一个背包一个编织袋。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把东西扔进后备箱,发动了车。

从机场到我们住的地方要开半个多小时,老马一边开车一边给我介绍情况。他说迪拜的水电工主要分两种,一种是在正规公司干,工资高但要求也高,得会英语,得有当地认证的资质。另一种是跟着中国老板干私人活,工资低点,但门槛也低,我们现在就是这一种。

我问他一个月能挣多少。

他说看活多活少,淡季七八千,旺季一两万都有,平均下来一个月一万出头吧,看你干不干得动。

一万出头,差不多是我在国内的两倍多。这个数字让我的眼睛亮了一下,但也只是一下。因为老马紧接着就说了,这边开销也不小,房租贵,吃饭贵,什么都要钱。合租房一个床位一个月一千五,吃饭一个月最少一千,交通费、话费、杂七杂八的加起来,一个月能剩下六七千就不错了。

六七千,比我在国内攒得多,但也没多到让我兴奋的程度。我算了算,照这个速度,攒够给妹妹的学费和我妈的手术费,至少要三四年。

老马从后视镜里看了我一眼,说你小子别灰心,迪拜这地方,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我在这儿见过太多人了,有的来了十几年还在搬砖,有的来了几个月就发了。就看你有没有那个命。

我当时没太在意老马的话,以为他只是在安慰我。后来我才知道,他说的“运”,真的存在。

我住的地方在国际城,迪拜一个比较便宜的华人聚居区。说是国际城,其实就是一大片黄色外墙的居民楼,配套还算齐全。我们那个合租公寓在七楼,三室一厅,住了十个人,全是水电工或者装修工。客厅里摆了三张上下铺,每个卧室里也塞满了床,密密麻麻的,像大学宿舍。

我到的时候是凌晨四点多,客厅里的工友们还在打牌,烟味和泡面味混在一起,空气浑浊得让人想吐。老马给我指了一张上铺,说你就睡那儿吧,今天不用上班,先倒倒时差。

我把背包扔上去,爬上床,被子上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霉味,枕头上还有之前住客留下的一片油渍。我躺在那里,盯着天花板上那盏发黄的日光灯管,听着楼下几个工友用方言吵架的声音,忽然觉得有点恍惚。

这是我的房间。这间住了十个人的、弥漫着烟味和泡面味的合租屋,是我在迪拜的第一个家。

我闭上眼,脑海里浮现出我妈的脸。她在老家县城医院门口给我打电话的时候,说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好好的,妈等你回来。她的声音虚弱得几乎听不清,刚做完化疗,嘴唇都干裂了。我说妈你放心,我一定好好干,挣够了钱就回去。

那是我来迪拜的原因,唯一的,也是全部的原因。

我妈的病。

子宫癌,中期,手术加化疗要十几万。我爸走得早,我妈一个人拉扯我和妹妹长大,家里别说十几万,连一万块钱的存款都没有。我在工地上干了三年,攒了四万块,全部交给她看病了,但远远不够。医生说越早手术越好,拖不得。我能怎么办?我快被逼疯了。工地上那个大哥跟我说迪拜能挣钱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去。不管多苦多累,只要挣得到钱,我什么都愿意干。

第二天一早我就跟着老马出工了。

迪拜的夏天不是人过的日子。气温能飙到四五十度,室外的空气像从烤箱里吹出来的,站在太阳底下不到五分钟,衣服就能拧出水来。我们干的都是私人别墅和公寓的装修活,大部分时间在室内,但有时候也需要在室外布管线和装设备,那种时候,我感觉自己像一根被放在火上烤的香肠。

第一个月我瘦了十五斤,皮肤晒成了古铜色,手上磨出了厚厚的茧子。工钱按天算,一天三百到四百人民币,一个月干满三十天能挣一万出头。我拼命接活,每天从早上七点干到晚上七点,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有时候加班到半夜。

三个月下来,我攒了两万多块钱,全部打回了家里。我妈在电话那头哭了,说你一个人在外面别太苦了,妈心疼。我说妈你别心疼,攒够钱我就回去,很快的。

但很快就慢下来了,因为迪拜的活不是一直有的。装修行业分淡旺季,夏天太热,很多项目停工,冬天的时候活才多。我来的时候是淡季,活少,一个月只能干二十来天,收入骤减到七八千。

我开始焦虑。

每天晚上回到合租屋,躺在那个散发霉味的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脑子里全是钱的事。我算了一笔又一笔,我妈的手术费十二万,加上后续治疗,至少十五万。我来迪拜快半年了,攒了不到四万块,照这个速度,还要一年多才能攒够。

一年多。

我妈等得了这么久吗?

那种无力感像潮水一样淹过来,一次又一次,把我拖进水底,让我喘不过气。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她。

她叫莱拉。

阿拉伯语里“莱拉”的意思是“夜晚”,但她的名字对我来说,意味着另一种东西。一种我从未想象过、也从未奢望过的东西。

遇见她那天,我正在朱美拉棕榈岛上一栋别墅里干活。那是一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三层楼,带私人泳池和花园,据说光装修费就花了上千万。我们接的是水电改造的活,要在这个已经装修好的别墅里重新走管线,工作量不小,老板派了三个人过来,我是其中一个。

开工第二天下午,我正在一楼卫生间里拆浴缸下面的水管,浑身湿透,脸上全是灰,工作服上粘着水泥和密封胶。干这种活,根本顾不上形象,怎么舒服怎么来。我把安全帽摘了,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的灰擦了一把,擦成了大花脸。

干得正起劲的时候,我听见外面有人在说阿拉伯语,声音不高不低,像水一样流过去。我没在意,继续拧螺丝。然后我听见老马用蹩脚的英语在说什么,语气很急切,像是在跟什么人解释。

我探出头去,就看见了她。

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长袍,头发没有裹头巾,披散在肩上,是大卷的深棕色长发,在迪拜炽烈的阳光下泛着琥珀色的光。她没有化妆,或者化了但我看不出来,五官深邃而立体,眼窝深深的,睫毛浓密得像小扇子,鼻梁高挺,嘴唇丰满,皮肤是那种健康的小麦色。她整个人站在别墅的走廊里,背后的落地窗外是湛蓝的天空和更湛蓝的阿拉伯湾,海天一色,她就站在那里,像是这幅画里最亮的那一笔。

我愣住了,手里的扳手差点掉在地上。

不是因为她美。好吧,她确实很美,但让我愣住的不是她的脸,而是她的眼神。她在看我们干活的地方,目光落在那片狼藉的工地上一块歪七扭八的水管接口,眉头微微皱了一下,像是在看一样她完全无法理解的东西。

我下意识地低下头,把自己缩回了卫生间里。

我全身上下脏兮兮的,满手油腻,脚上套着满是水泥灰的劳保鞋,裤腿挽到膝盖,露出一截被蚊子咬得全是包的小腿。我整个人站在那间装修得富丽堂皇的卫生间里,头顶是水晶吊灯,脚下是手工马赛克瓷砖,而我就像一块油污,出现在了这个不该出现的地方。

老马后来告诉我,那个别墅的女主人就是莱拉。她那天正好在家,听说要改造水电管线,过来看一眼。她当时对我的印象是“一个蹲在地上拧螺丝的中国男人,看起来很累,满头大汗”。

我当时并不知道她是这座别墅的主人,还以为是业主家的什么亲戚。我躲在卫生间里不敢出来,等外面安静了才松一口气。

下午,老马接了个电话,说是业主对水管走向提出了新的要求,让我们过去会议室当面沟通。我本来想躲,但老马说你也来,你技术好,有些问题你来解释。

我就这样硬着头皮走进了那间会议室。

会议室在一楼,不大但很讲究,整面墙是玻璃的,能看见院子里的泳池和花园。长条桌上摆着鲜花和矿泉水,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味,不是香水,更像是某种昂贵的空气清新剂。

莱拉坐在长条桌的另一端,面前摊着一张图纸,她正拿着笔在图纸上画着什么。看见我们进来,她抬起头,目光扫过老马,然后落在我的身上。

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色工作服,胸前印着装修公司的logo,领口的扣子掉了一颗,露出了里面破了个洞的旧T恤。我的脸还没洗干净,眼角还有一道灰印子,头发因为戴了一下午安全帽,塌成了一团,像被压路机碾过的麦田。

我们就这样对视了两秒。

我慌忙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鞋子上的水泥灰怎么拍都拍不干净,鞋带还系了一长一短。

老马开始用他那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管线改造的方案,连说带比划,说得磕磕巴巴的。莱拉听着,眉头一会儿皱一会儿松,偶尔问一两个问题。老马听不懂,急得满头大汗。

就在老马快要崩溃的时候,我听见莱拉用英语问了一个关于水管尺寸的问题,意思是为什么不能用更大口径的管子。

我当时脑子一热,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抬起头,用英语回答了。

我的英语不好,高中毕业的水平,来迪拜之后跟工友们学了几句日常用语,语法乱七八糟,发音一塌糊涂。但我说的每个词她都能听懂,因为我说得很慢,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指着图纸上的管线标出了尺寸,解释了大口径管子会影响到墙体的承重结构,还会占用卫生间本就不大的使用空间。

她听完了,忽然笑了一下。

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笑。不是客气的那种笑,而是真心觉得有意思的那种,有点意外,有点好奇,像是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一天,忽然看见了一株开花的仙人掌。

她说:“你的英语不好,但你比这位先生懂得多。”

我当时没怎么听懂这句话,是老马后来翻译给我听的。我当时的反应是愣了一下,然后继续低下头看自己的鞋尖,脸从脖子根开始往上烧,一直烧到耳朵尖。

那天之后,每次去那栋别墅干活,莱拉都会来看一看。有时候她只是路过,有时候她会停下来跟我们说几句话,有时候她会让人送来冰水和水果,说是给我们工人解暑。那时候我觉得她真是个好人,有钱人里有这样好心的真不多见。

我在她的别墅干了整整三个星期的活。

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有一天下午,莱拉忽然走到我面前,跟我说了一句让我完全没想到的话。

“你可以教我中文吗?我想学。”

我抬头看她,以为自己在做梦。她站在下午四点的阳光里,逆光,深棕色的长发被风吹起来,脸上带着一个很认真的表情,不像在开玩笑。

我说我英语都说不利索,怎么可能教人中文。

她说你不需要说英语,只要说中文就行,我可以跟你学听和说。

这逻辑好像也没毛病。

我说那行吧,你想学什么?

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备忘录,上面已经列了一长串中文词汇,拼音标注得歪歪扭扭的。第一个词是“你好”,第二个是“谢谢”,第三个是“多少钱”,后面还有“吃饭”“喝水”“朋友”“工作”等等,大概有二十多个。

我一个一个地念给她听,纠正她的发音。她的舌头不太灵光,卷舌音和平舌音分不清楚,“吃饭”念成了“呲饭”,“老师”念成了“老丝”,怎么教都改不过来,她自己也被自己逗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完全没有了平时那种端庄优雅的架子。

我在旁边看着她笑,嘴角也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那天的阳光很好,从别墅的落地窗照进来,把整间屋子都染成了金色。她的笑声清脆得像玻璃杯碰撞的声音,在这个昂贵的空间里回荡着,一圈一圈的,像是涟漪。

我从来没想过,一个像我这样的水电工,会跟这栋别墅的女主人并肩站在一起,教她说中文,听她笑出声来。

那之后的每一天,我教她二十分钟中文。有时候是收工之前,有时候是午休的时候,她总是很准时地出现在那个走廊里,手里拿着手机,笔记本上记满了前一天我教的那些词,一个一个地复习,错了就重新念,念对了就笑。

她学得很认真,比我这辈子见过的任何一个学生都认真。她跟我说她去好多国家学过汉语,什么欧洲、美国,都去过,但那些地方的老师没有口音,她听不懂,也学不会。我教她的是河南味的中文,“中不中”她说得最标准。

有一天,她忽然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说我姓程,叫程远山。程是工程的程,远山是远处的山。

她跟着念了好几遍才念顺:“程远山,三个字,你的名字很有诗意。”

我说什么诗意不诗意的,我妈随便起的。

她说:“你妈妈一定是个很好的人。”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嗯,她是。

那一刻我没有跟她说我妈生病的事。不知道为什么,我不想在她面前提这些。不是怕丢人,是怕她可怜我。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出于同情想帮我。我不想要同情。

我程远山这辈子穷是穷了点,但骨头不软。

别墅的活干完之后,我本来以为我跟莱拉的缘分就到此为止了。我把电话号码留给了她,说你要是想继续学中文可以找我,但我心里清楚,她那样的有钱人,怎么可能真的需要我来教中文?也许她只是一时好奇,也许她只是闲得无聊,很快就会有新的东西吸引她的注意。

但两天之后,她真的打来了电话。

她用那口河南味儿的中文说:“程远山,你明天有时间吗?我想请你喝咖啡。”

我当时正蹲在工地上啃一块硬邦邦的馕饼,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差点没噎死。我咽下去,说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那个水电工。

她说:“我知道,你叫程远山,你是水电工,你还会教我中文。”

我说我这种人喝不惯咖啡,我喝白开水就行。

她在电话那头笑了,说那我们就喝白开水。

第二天下午,老马开车把我送到了迪拜码头那边的一家咖啡馆。那是一家开在高档购物中心里的店,装修得像五星级酒店的大堂,沙发是深蓝色的丝绒面,桌上摆着新鲜的玫瑰,空气里飘着咖啡豆和烤面包的香气。

我穿的还是那件洗得发白的工作服。不是我想穿这个来,是因为我根本没有别的衣服。来迪拜半年多,我一件新衣服都没买过,全身上下就两套工作服和一套出门穿的休闲装,但那套休闲装在合租屋的衣柜里放太久了,皱巴巴的,还沾了泡面的油渍。

莱拉看见我的工作服,什么也没说。她今天穿了一件很简单的白色衬衫,深蓝色的牛仔裤,头发扎成了一条低马尾,看起来比在别墅里的时候年轻了很多。她站起来跟我打了个招呼,让我坐下。

我坐在那张昂贵的丝绒沙发上,屁股底下软得像坐在云上,浑身不自在。旁边桌坐着一对衣着光鲜的男女,男人西装革履,女人戴着大克拉的钻戒,正用流利的英语低声交谈。我低着头,假装在看菜单,其实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莱拉帮我点了杯拿铁,自己喝的是美式。咖啡端上来的时候,我拿起杯子喝了一口,差点没吐出来。苦的。我从来没喝过咖啡,以为跟奶茶差不多,结果苦得我整张脸都皱成了一团。

她被我逗笑了。

“你第一次喝咖啡?”

我说是,我们河南人喝胡辣汤,不喝这个。

“胡辣汤是什么?”

我说是一种很辣的汤,早上喝的,喝完浑身暖洋洋的。

她说:“听上去很好喝,我也想试试。”

我说你要是去河南,我请你去方中山喝,保证你辣得眼泪掉下来。

那天下午我们聊了两个多小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在说,我在听。她跟我说她是迪拜本地人,父亲是做房地产的,家里条件不错,但她不太靠家里,自己在迪拜的一家投资公司上班。她今年二十八岁,比我大三岁,离过一次婚,没有孩子。

她提到离婚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但我注意到她握着咖啡杯的手指微微用力了,指节泛白。

我没有追问,只是嗯了一声,低头喝了一口那杯苦得要命的拿铁。

她忽然问我:“你呢?你结婚了吗?”

我说没有。

“有女朋友吗?”

也没有。

她看着我,目光里有一丝我读不懂的东西,像是好奇,又像是心疼。

“你一个人在迪拜,不孤单吗?”

我想了想,说习惯就好了。晚上跟工友们打打牌,跟家里打打电话,一天就过去了。

“你多久没回家了?”

七个月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轻声说:“七个月,很久了。”

我笑了笑,说还好吧,等我攒够钱就回去。

“攒够钱做什么?”

给我妈治病。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我本来不想跟她提这些的。

她的表情变了一下,但很快恢复了正常,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没有继续追问。她是个聪明人,知道有些话题不该在外人面前深入。

那天分别的时候,她跟我说了一句话。

“程远山,你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我们才见过几次面,聊了几个小时的天,她凭什么就说我是一个很好的人?她根本不知道我为了省钱可以一天只吃一顿饭,不知道我把每个月工资的百分之九十都打回了家里,不知道我来迪拜之前借了八千块钱到现在还没还完。

她凭什么?

我当时觉得她是在说客气话,有钱人都这样,嘴上抹蜜,心里是刀。

但从那天开始,她经常找我。学中文的频率从每周一次变成了每周两三次,后来又变成了隔一天一次,再后来变成每天一次。每次她都会请我吃饭或者喝咖啡,去的地方从高档咖啡馆慢慢变成了街边的小餐馆,因为她知道我在那些高档地方不自在。

她带我去吃印巴菜,吃黎巴嫩菜,吃埃塞俄比亚菜,每样都是她吃过觉得好吃的才带我去的。我这个人不挑食,什么都吃,每次她问我好不好吃,我都说好吃。后来她发现不管她带我吃什么我都说好吃,就笑我说你是真的不挑。我说我妈说了,有的吃就是福,别挑三拣四的。

她听完那句话,看着我的眼神就变了。

那种变化很微妙,很难形容。就像一个人本来只是在看一幅画,看着看着,忽然发现画里的人动了,活了,从画布上走了下来。她看我的方式,从看一个有趣的人,变成了看一个让她动了心的人。

我当时没有察觉到这一点。一个在工地上搬了半年砖的水电工,怎么可能觉得自己会被迪拜富豪的女儿看上?这种桥段只会在电视剧里出现,现实生活里,灰姑娘的故事都是骗人的。

但现实它真的发生了。

那天晚上,她又带我去了那家码头附近的黎巴嫩餐厅。吃完饭之后我们没有急着走,她点了一壶薄荷茶,坐在那里看着我,眼神跟平时不太一样。

“程远山,我有件事想跟你说。”

我说你说。

她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做一个很重要的决定。

“我喜欢你。”

薄荷茶的热气在两个人之间升腾,模糊了她的脸。

我愣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好几秒,我说你说什么?

“我说我喜欢你。”她又说了一遍,这次声音更坚定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我,“不是朋友那种喜欢,是想跟你在一起的喜欢。”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我心里有一个声音在大喊:她是迪拜本地富豪的女儿,她是名校毕业的投资公司白领,她离过婚但依然年轻漂亮,她住在棕榈岛上的别墅里,她出门开的是保时捷卡宴。

而我,程远山,是一个高中毕业的水电工,月薪一万人民币,住在十个人合租的公寓里,穿着破洞的T恤和满是水泥灰的劳保鞋,每天在工地上跟水管和电路打交道,连一杯咖啡都喝不惯。

我们之间隔着的不是一条河,是一片海。是金钱的海,阶级的海,文化的海,语言的海,所有你能想到的海,都在我们之间翻涌着。

我低下头,看着桌上那杯薄荷茶。绿色的茶汤在杯子里晃荡着,倒映出吊灯的光,碎成一片一片的。

“莱拉,你喝多了吧。”我说。

“我没有喝酒,我喝的是薄荷茶。”

“你肯定是搞错了。你认识的那些人才是跟你匹配的人,不是我这种。”

“什么叫匹配?”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什么意思?”

我说匹配就是门当户对。你家是做什么的,我家是做什么的,你受的是什么教育,我受的是什么教育,你的朋友说什么语言,我的朋友说什么语言。这些都不一样,我们怎么可能在一起?

她听完这些话,沉默了很久。

餐厅里放着轻柔的音乐,周围几桌客人都在低声交谈,刀叉碰撞盘子的声音清脆悦耳。我看着她,她看着桌上那盏烛台,蜡烛的火苗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在她脸上投下忽明忽暗的影子。

然后她抬起头来。

“你说的那些东西,我一样都不在乎。”她的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掷地有声,“我在乎的只有一件事,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是热的。我的家族,我的房子,我的车,我的工作,这些东西都不会让我心里热。只有你会。”

我看着她认真的神情,喉头发紧。

“你来迪拜是为了你妈妈,对吗?”

我僵硬地点了点头。

“一个为了妈妈愿意一个人跑到沙漠里来的男人,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垂下眼睛,鼻子发酸。

她说得太对了,又太不对了。我是为了我妈来的迪拜,这没错。但这不代表我就配得上她。我不怕苦不怕累不代表我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但她说那句话的时候,声音里有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像是一个人在沙漠里走了很久终于看见了水源,不管那水源是大是小,是清澈还是浑浊,她都要走过去,喝一口,然后再也不离开。

那天的对话没有结果。我拒绝了她,她很伤心,但我坚持说我们不可能。

回去的路上,老马看我脸色不对,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可能就是中暑了。他没追问,但老马这个人精得很,他那双眼睛比X光还厉害,早看透了我和莱拉之间的不对劲。

他一边开车一边说:“那个莱拉,对你有意思?”

我没吭声。

“你小子别想太多,人家是当地人,家里有钱有势,你跟人家处朋友,人家家里能同意?”

我说我没想处。

“那就好。”老马点了一根烟,把车窗摇下来一点,“咱们这种人,在迪拜就是过客,挣够了钱就回家娶媳妇盖房子,别想那些有的没的。”

他说得对。咱们这种人,在迪拜就是过客。

可我忘不了莱拉说那句话时的表情。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迪拜夜晚的沙漠天空上那些星星。她说“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心里是热的”,没有半句修饰和铺垫,简单得像孩子说“我想要那个玩具”。

那个晚上我一个人躺在合租屋的上下铺上,翻来覆去地想了很久。头顶的风扇呼啦呼啦地转着,像一架永远落不了地的直升机。隔壁床的工友在打呼噜,响声震天,地板都在微微颤抖。有人在说梦话,含混不清地喊着一个人的名字。

我把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上那盏发黄的日光灯管,心想,这样的我,凭什么被她喜欢?

但心里同时又滋生出另外一个声音:

如果她真的愿意呢?

就凭她那句话。还有那个夜晚,迪拜的天空,和那杯凉透了的薄荷茶。

日子还是一样地过,我继续在工地上干活,早出晚归,汗流浃背。但莱拉开始频繁地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她不再问我要不要出去喝咖啡,而是直接开着她那辆白色卡宴,把车停在工地外面等我。

工友们都看见了,议论纷纷。有人说我傍上了大款,有人说我走了狗屎运,有人酸溜溜地说这种关系长不了。我没有解释,也不知道该解释什么。

她在我面前越来越不讲究了,会帮我递工具,会在我满头大汗的时候递纸巾,甚至有一次看见我的手被管子划了一道口子,二话不说拉着我去附近的诊所包扎。医生还以为她是我太太,她笑了笑,没否认,我也没有否认。

那个包扎伤口的下午,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那层窗户纸,在她拉着我手腕的那一刻,就已经被捅破了。

一个多月后,我终于不再挣扎,答应了跟她在一起。

答应那天她哭了,趴在方向盘上哭得浑身发抖。我手足无措地坐在副驾驶上,不知道该怎么办,最后笨拙地伸出手去,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

她把我的手握住,扣在了她自己的手心里。

她的手很暖,掌心带着薄薄的茧,可能是在高尔夫球场磨出来的。我的手上全是老茧和伤疤,粗糙得像砂纸。两只手叠在一起,像是两块不同质地的石头,被命运的手强行捏合在了一起,磕磕绊绊的,但居然严丝合缝。

跟莱拉在一起之后,我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是从谷底瞬间飞升到云端的那种童话式反转,而是一种缓慢的、充满摩擦和挣扎的磨合过程。

首先是她家里人那一关。

莱拉是迪拜本地人,家族在阿联酋算是比较有头有脸的。她父亲穆罕默德是房地产商人,母亲法蒂玛是家庭主妇,上面有两个哥哥,下面有一个妹妹。这一大家子人,在听说莱拉交了一个中国水电工男朋友之后,反应可想而知。

第一个跳出来反对的是她大哥哈立德,一个四十多岁、大腹便便、一脸横肉的中年男人。他在一次家庭聚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莱拉你是不是疯了?你一个阿拉伯女人,找一个亚洲打工仔?你丢得起这个人,我们丢不起。

莱拉当场就跟他吵起来了。她说哈立德你管好你自己的事,我的婚姻不用你操心。哈立德拍着桌子说你要是敢跟他结婚,我就跟你断绝关系。莱拉冷笑了一声,说断绝就断绝,你以为我稀罕你那点关系?

那顿饭不欢而散。

莱拉后来跟我讲这件事的时候,我正在她的别墅里帮她修一个漏水的水龙头。她靠在厨房的门框上,语气轻描淡写的,像是在说今天天气不错。但我看见她眼里有一层薄薄的水光,她眨了几下眼,把那层水光眨掉了。

我说莱拉,要不我们就算了吧。你家里人不同意,我不想你为难。

她看着我,眼神忽然变得很凶。

“程远山,你不要再说这种话。你是觉得我家里人不重要,还是觉得你在我心里不值得?我告诉你,你值得。不管他们说什么,我都要跟你在一起。”

她的声音有些发颤,但语气没有任何犹豫。

我蹲在水池下面,手上全是扳手拧下来的锈渣和滑丝。我抬起头看着她逆光的脸,看了很久,最后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

有些事情,不需要说出口。她为了我已经跟家里闹翻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能用尽全力,去成为那个值得她这么做的人。

我们在一起七个月之后,莱拉怀孕了。

验孕棒上出现两条杠的那天晚上,她给我打电话,声音在发抖。我以为是出什么事了,扔下手中的活跑去找她。她坐在别墅客厅的沙发上,手里攥着那根验孕棒,看见我的第一眼,眼泪就掉了下来。

我蹲下来抱住她,她在我怀里哭了很久,哭完抬起头,泪眼婆娑地看着我说:“程远山,我们结婚吧。”

我说好。

没有求婚戒指,没有鲜花,没有单膝跪地,没有任何浪漫的仪式。我们就这样坐在棕榈岛别墅的沙发上,她怀里揣着我们还没出生的孩子,我怀里搂着她,简简单单地定下了终身大事。

婚后的日子,比我预想的要复杂得多。

我们在迪拜登记结婚,手续办了很久,因为跨国婚姻在当地需要各种证明和审批。莱拉的父亲最终还是妥协了,不是因为接受了我,而是因为莱拉怀孕了。在阿拉伯文化里,孩子是家族的延续,他不愿意自己的外孙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他对我的态度始终是冷淡的,每次见面都只是淡淡地点头,从不主动跟我说话。

莱拉的妈妈法蒂玛对我还算客气,但那种客气里带着明显的疏离。有一次我跟莱拉去她家吃饭,法蒂玛做了一大桌子菜,全是阿拉伯传统美食。我吃得挺开心的,但饭桌上没有人跟我说话,她们一家人用阿拉伯语聊着天,我一句都听不懂,只能埋头吃饭。

回去的路上我跟莱拉说,你妈是不是不太喜欢我?

莱拉开着车,眼睛盯着前方的路,沉默了几秒才说:“她只是还没习惯。给她一点时间。”

我靠在副驾驶的座椅上,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棕榈树和灯火通明的高楼大厦,心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翻涌。

这就是我选择的路。

一个中国水电工,娶了一个阿联酋富家女,住进了迪拜码头的豪华公寓,出门有司机接送,银行账户里的数字在以我从未见过的速度增长。

在外人看来,我程远山简直是走了狗屎运,攀上了高枝,从此飞黄腾达,一步登天。

但只有我自己知道,这种“登天”背后的代价是什么。

莱拉不是那种典型的富家女。她不虚荣,不拜金,不矫情,甚至比我想象的要朴实得多。她在投资公司上班的时候年薪百万迪拉姆,折合人民币将近两百万,但她花钱并不大手大脚。她的衣服大多是平价品牌,化妆品也是用完了才买新的,不囤货,不跟风。她唯一奢侈的开销就是旅行,每年至少要出去两三次,住最好的酒店,吃最好的餐厅,但她每次都带着我一起去,说工作太累了需要充电。

我们的婚姻生活,没有像偶像剧里那样处处精致奢华,反而充满了普通夫妻都会遇到的那些琐碎和摩擦。

第一个摩擦是钱。

莱拉很有钱,这是事实。她的工资高,家里的财富更是大得惊人。但我们结婚后,她主动把财政大权交给了她父亲请的财务顾问打理,我每个月的开销都是固定的。我不是那种吃软饭的人,我想自己去工作,挣自己的钱,但她不同意。

“你现在是我丈夫,不是工人了,”她说,“你在工地上干活,别人会怎么看我?”

我说别人怎么看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自己挣钱养家。

“你不理解,”她摇着头说,“在这个地方,身份和面子是很重要的事情。你是我莱拉的丈夫,我不允许任何人看不起你。但如果你还在工地上干活,就一定会有人看不起你。我不想这样。”

我当时不懂她的坚持和背后的保护欲,只觉得自己被禁锢了。

我觉得自己被关进了一个金丝笼里。笼子是金子做的,漂亮极了,但它仍然是笼子。

第二个摩擦是孩子。

老大是个儿子,我们给他取了个中文名叫程一诺,阿拉伯名叫阿卜杜拉。一诺出生那天,我在医院产房外面等了整整十个小时,心急如焚,浑身冒汗。护士抱出来的时候我都不敢伸手接,那么小一团,软软糯糯的,脸红红的,皱巴巴的,像一只刚出生的小老鼠。

我捧着他,手在发抖。莱拉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满头大汗,但她看着我笑,笑得特别满足。她说你抱孩子的样子好笨。

我说我从来没抱过这么小的东西。

“那你现在学会了,”她说,“以后你天天抱。”

一诺三岁的时候,老二来了,是个女儿,中文名叫程一诺是男版,女儿叫程一诺不合适,讨论了很久最后定了程一诺的瑶字,叫程一瑶,阿拉伯名叫莱拉随她母亲叫阿伊莎。一瑶出生那天我正在新加坡出差,飞机落地的时候看到莱拉发来的消息“女儿出生了,母子平安”,我在樟宜机场的到达大厅里蹲下来哭了很久,哭得旁边经过的人以为我出了什么事。

老大老二出生之间只隔了不到两年,莱拉的身体还没完全恢复就再次怀孕了。我不同意她这么快再要孩子,但她坚持说要趁年轻把任务完成。

老三也是个儿子,叫程一航,阿拉伯名哈利德。一航出生的时候我在产房里陪产,握着莱拉的手,看着她在产床上撕心裂肺地叫喊,额头上青筋暴起,指甲掐进我的肉里。那一刻我才真正明白,一个女人愿意为你生孩子,是多大的付出和牺牲。

三个孩子,三个不同的面孔,一诺像我,黑头发黑眼睛,皮肤偏白,性格也像我,安静内敛,不太爱说话。一瑶像莱拉,深棕色的大波浪卷发,琥珀色的眼珠,性格像她妈,活泼开朗,三岁就能说会道,在谁面前都不怯场。一航是两个人的综合体,黑头发但微微有点卷,黑眼珠但眼窝很深,看起来像混血儿,性格介于两个哥哥姐姐之间,不吵不闹,但也不是个省心的主。

三个孩子,三个活宝。他们在家里说三种语言,跟我在一起说中文,跟莱拉在一起说阿拉伯语,跟保姆在一起说英语。三种语言在他们的小脑袋里搅来搅去,有时候会串,一诺四岁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爸爸我想吃apple”,我说你说苹果,他说苹果,我说对,apple是苹果,记住了吗?他点点头,第二天又说“爸爸我想吃苹果pple”。

我被他逗得哭笑不得。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从我们结婚到现在,一晃就是五年。

五年里,我学会了阿拉伯语的基础交流,虽然说得不流利但基本生活没问题。我学会了开卡宴而不是像个土老帽一样只会坐副驾驶。我学会了在高档餐厅里用正确的顺序使用刀叉,学会了品葡萄酒,学会了在社交场合跟那些我从前只能在电视上看到的人交谈。

这些东西,是莱拉一点一点教我的。她教我阿联酋的社交礼仪,教我如何在重要场合得体地着装,教我如何跟我几乎无法沟通的岳父岳母维持表面上的尊重。

但我心里始终有一个疙瘩。

我始终觉得自己是莱拉的附属品。

出门的时候别人介绍我,说的是“这位是莱拉女士的先生”。去参加她公司举办的活动,别人看我的眼神里总是带着一种“这个人是怎么混进来的”审视。有人当着我的面跟莱拉开玩笑,说她找了个花瓶老公,长得还行别的就不好说了。

莱拉每次都替我怼回去,她说“我老公比你们所有人加起来都强”。我很感激她,但感激不等于释怀。

我想有自己的事业,这个东西,莱拉给不了我。

矛盾在去年秋天到了顶点。

那时候莱拉的公司有一个大项目,需要跟中国的合作方对接,她推荐我去做这个项目的负责人,说她需要一个中国面孔来跟对方沟通。我知道她是想找个机会让我证明自己,但我拒绝了。

我说我不需要你施舍给我的机会。

她愣住了。

“这不是施舍,”她说,“这是一个机会,你可以证明你自己。”

我说我要证明我自己,不需要靠你。

“那你要靠谁?”她的声音提高了,“靠你那个水电工的身份?靠你那个一个月挣一万块的工作?程远山,你能不能现实一点?”

我说我很现实。现实就是我除了水电什么都不会,我英语说得磕磕巴巴,我连大学的门都没进过,你让我去跟中国的大老板谈项目?谈什么?谈怎么拧水管吗?

莱拉气得摔了一个杯子。玻璃杯砸在地板上,碎片四溅,茶水溅了一地。

“你到底要我怎么做?”她喊道,眼眶发红,“我给了你一切,你还是不满足?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想要什么?

我也问自己。

我想要在这个家里有自己的位置,不是因为你是我妻子所以我才有位置的那种位置,而是属于我程远山自己的位置。我想让别人认识我,不是因为我是莱拉的丈夫,而是因为我是程远山。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不依附于任何人的程远山。

这场争吵持续了三天。

我们冷战,不说话,分房睡。家里的气氛压抑得像暴风雨前的天空,连孩子们都感觉到了不对劲,一瑶小心翼翼地问我“爸爸你为什么不跟妈妈说话”,我说没有啊,爸爸只是有点累。

第三天晚上,莱拉推门进了我的房间。

她站在门口,穿着睡衣,头发散着,脸上的妆已经卸了,素面朝天的,看起来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正在经历婚姻危机的女人,而不是那个在外面叱咤风云的投资公司高管。

“程远山,”她开口说,声音有些哑,像是哭了很久,“我不想跟你吵架了。”

我坐在床边,看着她,没说话。

“你想做什么,我支持你。你不想做我给你的机会,那你自己去找机会。你想回工地上干活,我不拦你。你想回国开个小店,我也不拦你。你想去非洲挖矿,我都不拦你。只要你开心就好。”

我看着她泛红的眼眶,心像被人攥了一把。

“我想要的不是你不拦我,”我说,“我想要的是你理解我。”

“我理解。”她走到我面前,蹲下来,把脸埋在我的膝盖上,声音闷闷的,“从一开始我就理解你。你是一个骄傲的人,你不愿意被人施舍。我喜欢的那个程远山,就是蹲在地上拧水管、满身水泥灰但眼睛里有光的那个程远山。你不需要变成任何人,你就是你。”

我低下头,看着她的发顶,深棕色的长发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泽。

“那你还喜欢现在这个我吗?”我问。

她抬起头,眼角还挂着没干的泪痕。

“当然。比从前更喜欢。”

那天晚上我们又聊了很久,像很久以前在码头咖啡馆那次一样,说了很多以前没说过的话。她说她其实也知道我在这段婚姻里的难处,她一直在努力平衡我跟她家族之间的关系,但她做得不够好。她说她有时候也会累,也会觉得委屈,但她从来不后悔嫁给我。

我说我也是。

不后悔。

那次大争吵之后,我们的关系反而更好了。有些东西,不吵不明白,不闹不透彻。婚姻就是这样,你以为你了解对方,其实你了解的只是你愿意了解的那部分。真正的了解,是在一次次的争吵、和解、流泪、拥抱之后,慢慢堆积起来的。

今年年初,莱拉的爸爸生病了。穆罕默德年纪大了,加上年轻时做生意太拼落下了不少毛病,心脏不好,血压也高,住了半个月的院。

那半个月里,我每天都去医院看望他,虽然我们之间的对话永远不超过十句。我给他带中国的水果,带中国的茶叶,虽然他从来不喝。有一次他忽然叫住我,用浓重的阿拉伯口音的英语说了一句:“你对莱拉好,别让她难过。”

我说我会的,爸。

他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有审视,有无奈,也有一种说不上来的东西。也许是一个父亲对女婿的最低要求,也许是一点点的接纳。

不管怎样,那是我第一次觉得,我和这个家庭之间的那堵墙,终于有了一条裂缝。

而裂缝的那一边,透进来的不是大把的金子,也不是豪门恩赐的施舍。

那是一点点微弱的、几乎看不见的光。是有人站在墙那头,把一块砖轻轻抽走了。

今年三月份,莱拉跟我说想带孩子回中国看看,看看我的老家,见见我的妈妈和妹妹。

我愣了一下,说你想去中国?

“想。”她说,“我想看看你长大的地方,想看看中原是什么样的。”

我说你可想好了,我们那边是农村,没有五星级酒店,没有商场,厕所是蹲坑,洗澡水要烧,你一个大富豪的女儿,去了住不惯。

“跟你在一起,什么都住得惯。”她握着我的手,掌心还是那么暖,“你别忘了,我当初就是在工地上把你捡回来的。那间十个人合租的公寓,我不是没见过。”

我被她“捡回来”这个说法逗笑了。那天阳光很好,透过卧室的落地窗照进来,把整个房间都镀上了一层金色。三个孩子在客厅里追着跑,一瑶尖声笑着跑得最快,一诺在后面边追边喊“妹妹你等等我”,一航还不会跑,坐在爬行垫上专注地啃一个布偶的耳朵。

我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有点不真实。

五年前,我还是一个住在十个人合租公寓里的水电工,每天在工地上汗流浃背,满手老茧,满身灰尘,连一顿饭都要算计着吃。

五年后,我住在迪拜码头的高层公寓里,有三个可爱的孩子,有一个爱我我也爱她的妻子。我不用担心吃饭的钱,不用算计水电费,甚至不用考虑明天有没有活干。我的银行卡里有一笔不知道是她什么时候存进去的金额,足够我妈做十次手术还有余。

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我跟莱拉之间的关系,终于从那道巨大的阶层鸿沟里,挣扎出了一条路。那条路是手凿的,是用镐头一点点刨出来的,不是飞机和大巴修好的高速公路。它坎坷不平,满是碎石和泥泞,但它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路,我们可以在上面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把三个孩子养大。

上个月,我妹妹大学毕业了。她考上了老家的公务员,在县城上班,工资不高但稳定,离家近,能照顾妈妈。

妹妹打电话跟我说这件事的时候哭了,说哥,你的钱我以后会还你的,等我攒够了就还。

我说不用还,那是我作为哥哥应该做的。

她说哥你在迪拜还好吗?嫂子对你好不好?孩子们乖不乖?

我说好,都好。

她说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妈想你了。

我看着落地窗外迪拜的天际线,哈利法塔在远处耸立着,像一根银色的针,扎进了天空的皮肤里。

快了吧。等一航再大一点,等莱拉的工作不那么忙了,我们就回去。

手机里忽然传来一阵笑声,是一瑶抢过了手机,对着摄像头做鬼脸,大喊了一声“姥姥”。我妈在电话那头被逗得直笑,说瑶瑶你又胖了,该减肥了。一瑶听不懂减肥是什么意思,但听到“胖”字就不高兴了,撅着嘴把手机递还给我。

莱拉走过来,从我手里拿过手机,跟我妈视频聊了起来。她的中文现在说得越来越好了,虽然还是带着那股河南味儿,但已经能跟人正常交流了。她跟我妈说想吃什么,我妈说包饺子,她说好,回来一起包。

我靠在沙发上,看着这一幕,忽然觉得眼眶有点热。

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不是别墅,不是豪车,不是花不完的钱,而是这种平平淡淡的、充满烟火气的日常。一个人在厨房里包饺子,一个人在客厅里带孩子,手机那头有一个唠叨的妈妈,身边有一个懂你的妻子。孩子哭了你哄,孩子笑了你也跟着笑,日子一天一天地过,不知不觉就老了。

一诺不知道什么时候爬到了我腿上,拿着一本阿拉伯语的图画书,指着上面的骆驼问我:“爸爸,这个中文叫什么?”

我说骆驼。

“骆驼。”他学着念了一遍,奶声奶气的,“骆驼是不是很大?”

我说对,很大,比爸爸还大。

“那骆驼会不会咬人?”

你不惹它它就不会咬你。

“那我要骑骆驼。”他认真地看着我,“爸爸你带我去骑骆驼。”

我把他抱起来,举到头顶,他在半空中咯咯地笑,两只小手挥舞着,像一只振翅的小鸟。

我说好,爸爸带你去看骆驼。带你去沙漠,看日落,看星星,看你想看的一切。

窗外,迪拜的太阳正在缓缓西沉,整个天空被染成了金红色。哈利法塔的塔尖反射着最后一缕阳光,像沙漠中的一座灯塔,为那些远行的人照亮归途。

我抱着程一诺,看着这座城市,看着我的妻子,看着我的三个孩子,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我妈的病,去年已经彻底好了。手术成功,化疗也做完了,医生说恢复得很好,只要定期复查就行。我妹妹每个月都陪她去医院复查,有一次在医院碰到了苏念安,这个名字忽然冒出来,我愣了一下——不对,那是之前那个故事里的人。

晃神的工夫,莱拉挂掉了电话,朝我走过来,靠在我肩膀上,说妈妈想我们了,叫我们早点回去。

我说好,那就早点回去。

她抬起头看着我,笑着说你真的变了。

我说哪里变了?

“你以前总是说‘再看吧’、‘再说吧’,现在你开始说‘好’了。”

我低头看着她,她的脸在夕阳的余晖里格外柔和,眼角已经有了几道细细的纹路,那是生三个孩子留下的痕迹。

我吻了一下她的额头,说那是因为我终于想明白了。

想明白什么?

想明白人生很短,想明白有些东西一旦错过就没有了。想明白金钱再多买不回时间,地位再高换不来真心。

想明白我程远山这一辈子最重要的财富,不是什么迪拜的豪宅名车,而是此刻靠在我肩上的这个女人,和正在我怀里闹着的这三个孩子。

窗外的天际线逐渐暗了下去,城市的灯光一盏接一盏地亮起,迪拜的夜晚像一个缓缓睁开的眼睛,充满了未知和可能。

我把一诺放到地上,他立刻跑去找弟弟妹妹玩了。莱拉靠在我怀里,闭着眼睛,呼吸均匀而轻柔。

我说莱拉。

“嗯。”

谢谢你。

“谢我什么?”

谢谢你愿意等我。从那个工地上的水电工,等到现在。

她睁开眼,抬起头看着我的脸,伸手摸了摸我的脸颊,指腹轻轻滑过那些年日留下的棱角。

“程远山,我也谢谢你。”

谢我什么?

她顿了顿,把脸重新埋进我的肩窝里,声音低低的,但每个字都像针一样扎进了我心里。

“谢谢你愿意被我捡回家。”

她闭上眼睛笑了,笑着笑着,眼眶却红了。

我们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没有说话。

客厅里传来一瑶的歌声,她在唱一首阿拉伯语的童谣,旋律轻快明亮,像沙漠里见了春天一样,咕嘟咕嘟地往外冒。

一诺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了我那双旧劳保鞋,一只脚套进去,太大了,拖着鞋子在客厅里啪嗒啪嗒地走。一航被他哥哥逗得咯咯直笑,小手拍着地板,口水滴了一身。

莱拉从我肩膀上抬起头,看着这一幕,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这大概就是生活吧。

它不会按照你预想的方式出现,不会在你准备好了的时候才把最好的东西送到你面前。它总是在你最狼狈、最低谷、最不抱希望的时候,忽然给你一个转弯。那个弯转过去之后,你可能看见的是万丈深渊,也可能看见的是十里桃花。你永远不知道拐角后面等着你的是什么。

但你要走下去。

哪怕你蹲在别墅的卫生间里拧着水管,浑身湿透,满脸是灰;

哪怕你住在十个人合租的公寓里,闻着烟味和泡面味入睡;

哪怕你的英语说得磕磕巴巴,连一句完整的话都表达不清楚。

你都得走下去。

因为也许在下一个拐角处,会有一个人站在那里,等着把你捡回家。

带着这样的期待,我程远山从一个河南农村走出来的穷小子,变成了三个孩子的父亲,一个阿拉伯女人的丈夫,一个被两个国家和两种文化同时拉扯着、也被它们共同喂养着的中年男人。

我不再是那个蹲在地上拧水管的水电工了。但我也不是那个只会埋头干活却不抬头看路的人。

我有了一双会往远处看的眼睛。而这双眼睛,是我老婆给的。

视线渐渐模糊了,窗外的灯火成了一个个朦胧的光晕。房间里三个孩子在地上滚成一团,老大压着老二,老三在旁边啃玩具,莱拉笑着冲过去把他们分开。

我走过去,蹲下来,把老三从地上捞起来,一只手把他举到半空中。一航不害怕,反而笑得更大声了,口水滴了我一袖子。莱拉看着我们,摇头笑,说你这个人,跟孩子一样幼稚。

我说我就是孩子,你把我捡回来的,你得负责到底。

她白了我一眼,嘴角却翘起来,没有反驳。

窗外迪拜的夜空彻底暗了下去,哈利法塔的灯光秀开始了,整座城市的霓虹灯都亮起来。

我抱着孩子,看着这个已经生活了五年的城市,忽然觉得它不像沙漠了。

它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