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的对抗,往往藏着不为人知的难处。而一句不经意的体谅,或许就能打破僵局。这起长达七八年纠纷的化解,让我再次读懂了将心比心的力量。

案起:尘封七八年的纠纷

这起旧事缘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互殴,被告将原告打成轻伤二级。双方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达成调解,约定被告支付原告赔偿款4万元。至今,原告还未收到赔偿款,于是将被告起诉到法院。

法庭上,被告第一时间辩称已履行完毕,但面对我的追问,他又说不清给钱的时间、地点、经过,也拿不出原告的收条等其他给付证明。而且,在人民调解员调解时,被告还同意给两万,因原告没同意导致调解不成。

通过这些细节,大概率可以推定:被告没给过原告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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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称无果后,被告又提出诉讼时效已过。

为了查明事实,我询问原告主张权利的经过。

此时,原告道出了一段特殊的经历。他说,2020年因涉嫌犯罪被判刑,手机被罚没了无法与被告联系。在羁押之前特地给被告打过电话,接着就被关了几年。出狱后又通过当时办案民警找到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因为被告一直拒接电话,直到2024年才联系上,但对方拒绝沟通,没办法只能来起诉。

转机:法庭上的意外体谅

就在我梳理证据,思考诉讼时效问题时,事情发生了转机。

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陈述事实经过后,突然说到了被告2023年被诊断为甲状腺癌,家庭困难无力支付4万赔偿款。

“不好意思,我打断一下,他现在是初期还是中期?”原告接话到。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或许是积怨未解,被告语气依旧带着抵触。

“如果你到了癌症中期,后面需要用钱的地方就多了,这钱我就不要了。”原告缓缓说道。

被告代理人听后先是诧异,后又接话说目前只有初步诊断,还没分期分型。

“算了,我就是做肿瘤药的。我知道现在肿瘤药的费用很高,还有各种各样的治疗,这是一个无底洞,我再难,也比他强。”原告摆了摆手。

“体谅对方是我们调解时常采取的一种策略,我还尚未开始引导,原告就能在庭上如此直白坦荡地体谅对方处境,这份心意难能可贵。”感慨之余,我向原告问道:“那你是打算申请撤回起诉吗?”

化解:将心比心的暖意

原告却摇了摇头,道出了自己的难处。他和律师签了合同,需要给付律师费。而且,他的妈妈也很关注这件事,必须给她一个交代。“法官,您就判我败诉吧。”

听到这话,我愣了一下,随即和他说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哪能随意想判败诉就败诉的。法院必须在查清案情、依法适用法律后明确责任。”

为了彻底化解纠纷,也不辜负原告的善意,我把被告和他的代理人叫到法庭外调解。

起初,被告代理人仍纠结诉讼时效问题,坚持认为原告服刑期间仍可委托律师或家人主张权利,不应以此为由拖延。

我和他们耐心地分析了一下,换位思考一个普通老百姓在服刑期间最关心的是好好表现,争取早日重获自由。这种情况下还要求他去思考怎么让欠他钱的人给钱,未免强人所难。

被告听后,沉默了片刻说道:“我能理解,原告的态度我也看到了。法官,您帮我问问他,给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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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立刻回到法庭,将被告的想法转达给原告。

原告笑着说道:“多少都可以。要是之前调解能成,也走不到起诉这一步,我也不会找律师,压根就没想过非要这笔钱。法官,你别为难,我都可以。”

一番沟通后,双方达成调解,被告当庭支付原告5000元,彻底了结这起陈年旧事。

看着眼前这位通情达理、心怀善意的原告,我忍不住问他:“你这么善解人意,怎么会触犯法律呢?”原告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说道:“不懂法的后果啊!”

“以后注意一点……”一旁的被告轻声安慰道。

这一刻,我也被他们将心比心的体谅小小的感动了。

司法的终极意义,从来不是输赢,而是化解矛盾、守护善意。这起案件让我明白,有时候,一句体谅、一次换位思考能让我们在矛盾中看到了人性的光芒和力量。

供稿:北京房山法院

编辑:张晓婷 汪希审核:李泽

注:文中配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