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银行”)于4月2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根据公司公告,在任独立董事戴亦一、谢德仁、聂秀峰、陈欣、袁东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进行了独立性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
经自查确认,上述五位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也未受到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因素影响。厦门银行董事会进一步核查后认为,未发现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
此次独立性核查工作旨在落实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确保独立董事在公司管理层决策、关联交易审查、风险控制等方面发挥客观公正的监督作用。公告发布后,市场关注点聚焦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合规性与透明度,尤其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独立判断能力与责任履行。截至公告日,厦门银行独立董事人数及构成均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