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2026年4月27日,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协助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接驳乘客、干扰行政执法的违法案件,切实维护了合法经营者权益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案情简介:“黑车+出租车”接驳乘客逃避检查
2026年4月27日10时10分许,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云RL***3车辆及粤SDA***5车辆涉嫌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
接到投诉后,香格里拉大队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执法力量开展核查与布控工作。当日14时20分许,执法人员在香格里拉市高山植物园附近路段设卡检查,精准排查过往嫌疑车辆。期间,投诉人再次反馈关键线索:云RL***3车辆正行驶至香格里拉市尼西垭口附近路段,与云RT0**2巡游出租汽车实施乘客转运,意图通过“黑车+出租车”的方式接驳乘客、逃避执法检查。
掌握线索后,执法人员迅速调整部署,于14时23分许对途经检查点的云RT0**2巡游出租汽车开展核查。经现场取证、询问当事人及核实相关证据,确认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存在协助涉嫌非法营运车辆接驳乘客、帮助其逃避执法检查、干扰正常行政执法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
普法警示:干扰和妨碍执法活动,严惩不贷
巡游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应守法经营、维护行业形象。但本案中,涉事驾驶员无视法律底线,与“黑车”配合转运乘客、干扰执法,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与执法权威,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当事人将面临以下法律责任:
1.依据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质量信誉考核相关规定:干扰、妨碍行政执法活动的,一次性扣20分,列入行业黑名单一年,一年内不得从事道路运输活动。
2. 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常行政执法活动,属于阻碍执行职务行为,将面临公安机关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 。
3. 情节严重的,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若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涉嫌妨害公务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执法部门呼吁: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广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务必引以为戒,严守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自觉抵制“黑车”,拒绝协同违法,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违规经营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28,携手共建安全、规范、有序的交通运输秩序。
下一步,迪庆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香格里拉大队将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聚焦客运站、动车站、机场、景区周边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经营及各类协同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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