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十五年风霜,五千多个跨越凌晨四点的寒夜,都缩映在此时此刻。

当二十七岁的林浩牵着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姑娘走进这间漏风的旧平房时,我刚从油烟熏烤的炸串摊子前撤下来。那姑娘穿着剪裁精良的羊绒大衣,脚踩高跟鞋,每走一步都像是踩在灰扑扑的旧地砖上,发出清脆而刺耳的声响。

林浩意气风发,身上那套西装挺括得没有一丝褶皱,他环视了一圈这间狭窄、局促、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油脂味的家。邻居们都围在门口,啧啧称赞林家出了个金凤凰。林浩清了清嗓子,用流利的英文对着那姑娘低语了几句,随后转过身,向着随行的翻译、介绍人,以及那满脸好奇的洋媳妇,极其自然地指了指我,声音平稳得听不出任何波动:“各位,这是我妈。”

我木然地站着,下意识地想要在围裙上搓搓手,却发现手心里全是滑腻腻的冷汗,心脏在那一刻跳得极沉,沉到几乎要撞碎我这把老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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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出国那年,正好十八岁。

送他走的前一个礼拜,他爸在工地上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人没等到医院就断了气。包工头跑了,家里除了那一叠叠厚厚的雅思考试真卷和录取通知书,只剩下一张三万块的欠条。那时候林浩红着眼说不去了,要把通知书撕了去打工。我一个巴掌抽过去,打得他嘴角流了血,也打断了他的念头。

“你去你的。只要我这双手还能动,你就倒不了。”这是我对儿子的承诺,也是我往后十五年唯一的奔头。

我开始摆摊。最初是卖早点,大饼油条。凌晨两点半起床揉面,火炉子的烟熏得我眼睛常年流泪。后来发现炸串赚钱快,我就推着一辆铁皮车,在夜市里一直耗到凌晨三点。

这双曾经在小学课堂上拿粉笔的手,迅速变得粗糙、红肿,最后结了厚厚的一层黄茧。指缝里永远洗不净那一层黑乎乎的油泥,那是长期在热油和炭火间打转留下的印记。为了省钱供他,我连护手霜都舍不得买。

林浩在国外的头几年,表现得极其孝顺。他会发邮件告诉我,他在图书馆通宵,他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他在餐馆洗盘子挣到了第一个月的房租。那时候的我们,虽然隔着几万公里和十二个小时的时差,心却是贴在一起的。我每寄去一笔钱,都要在电话里叮嘱他多吃肉,别心疼钱。

转折点发生在林浩读研之后。他联系我的频率降低了,理由是忙着实习,忙着加入导师的项目。我理解,甚至为他的忙碌感到自豪。

直到五年前,他告诉我他要留在那里工作,甚至可能要在那边定居。他在电话里的声音变得陌生,带着一种我听不懂的逻辑和优越感。他开始教训我,让我不要再摆摊了,说这样会让他很没面子。

“妈,我现在接触的都是社会精英。如果别人问起我母亲职业,我该怎么说?说你在街边卖炸串吗?”

那时候我正握着冰冷的铁架子推车,刚躲过一场城管的追赶。我听着电话那头的声音,觉得那些话比冬天的风还要割脸。但我还是卑微地笑着,应承着:“行,我不说了,我就是退休在家休养。你过得好就行。”

为了供他在国外买房交首付,我把摊位扩充了,加了烧烤,夏天守着红通通的炭火,冬天守着透风的塑料棚。我的腰累弯了,原本乌黑的头发像被霜打过一样,白得刺眼。邻居们都夸我福气在后头,说林浩出息了。

半个月前,林浩突然打来电话,语气里带着一丝难得的兴奋,说他要带未婚妻回国。他特意交代,那姑娘叫爱丽丝,是当地名门的女儿,不仅漂亮,而且受过极好的教育。

“妈,爱丽丝很看重家庭背景。我跟她介绍过你,我说你……说你以前是个知书达理的老师。”他在电话那头顿了顿,语气变得有些生硬,“那天你穿得干净点,家里的油烟味散一散,那个炸串的车,先推到别人家藏几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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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墙上林浩他爸的遗照,心里像被塞了一团乱麻。

他回来的前一晚,我把家里里外外刷了三遍。那双老手在冷水和碱水里泡了很久,皮都皱得像老树皮。我换上了一身自认为最体面的藏蓝色旗袍,那是十年前过五十岁生日时,自己偷偷买的,一直压在箱底舍不得穿。

可当他们真的出现在门口时,我才意识到,我这些年的努力在那种与生俱来的贵气面前,显得多么滑稽。

林浩领着爱丽丝进门,先是向陪同的朋友和亲戚介绍了一圈。那些亲戚都是我特意请来撑场面的,林浩的大伯、舅舅,都穿着板正的西装。林浩用英语流利地交际着,那种自信和从容,是我在炸串摊的烟火气里从未见过的。

最后,他才指着站在角落里、不知所措的我,神色复杂地说了那句:“这是我妈。”

那一刻,周围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爱丽丝看着我,眼中闪过一抹疑惑,但很快被礼貌的微笑掩盖。她走上前,伸出那只白皙、修长、涂着淡粉色指甲油的手,准备和我握手。

我心头一惊,下意识地把手往围裙后面缩。

我知道我那双手长什么样。骨节粗大,皮肤皲裂,指甲缝里无论怎么刷都有淡淡的黄色油渍。因为长期接触热油,手背上还有几个显眼的烫伤疤痕。在这双艺术品般的手面前,我的手简直是一块腐烂的木头。

“Hello, Nice to meet you.” 爱丽丝歪着头,见我不回应,又往前递了递手。

林浩的眉头微微皱起,隐隐透出一丝不耐烦和难堪。他看向我的眼神里没有久别重逢的温情,只有一种怕我丢脸的焦虑。

我尴尬地笑着,点了点头,手心里的汗已经湿透了围裙的内衬。我不敢握上去,只能勉强挤出一个生硬的微笑,嘴里重复着:“好,好,回来就好。”

坐下后,话题很快就被引到了林浩在国外的发展上。

林浩讲他在硅谷的经历,讲他参与的亿万级项目。爱丽丝偶尔补充几句,声音像百灵鸟一样好听。我坐在矮凳上,想给他们倒杯水。

“妈,你坐着吧,让小表妹来。”林浩拦住了我,声音不高,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生冷。

他看了一眼我旗袍袖口露出的一截枯瘦的手臂,眼神迅速移开。

我坐在那里,像是一个闯入华丽舞会的乞丐。我听着他们谈论波尔多的红酒,谈论纽约的艺术展。我插不进一句话,只能盯着桌上那盆我特意去早市买的康乃馨发呆。

“阿姨,浩经常提起你。”爱丽丝通过翻译开口了,她的眼睛盯着我,似乎想从我身上寻找林浩口中那个“知书达理”的影子,“他说你最喜欢读《简·爱》,你当年教学的时候,学生们都很爱戴你。”

我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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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时候读过《简·爱》?我当年确实是代课老师,可那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自从摆摊以来,我的世界里只有进货单和算账的草稿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