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酒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客户经理)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行长)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
酒金监行处〔2026〕24号
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酒泉金融监管分局
2
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客户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3
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行长)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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