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30日,酒泉银保监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客户经理)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并处罚人民币5万元。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分行富康支行行长)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警告。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

酒金监行处〔2026〕24号

存在贷款“三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以罚款人民币25万元

酒泉金融监管分局

2

张斌(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客户经理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3

马艳(时任邮储银行酒泉市富康支行行长)

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