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博
4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为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近期执法总队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重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接连查获多起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案例一:
142件危化品藏纸箱
驾驶员全程监工还谎称“不知情”
纸箱子藏危化品
执法人员在开展常态化巡查时,于新都区某物流园区内发现一辆蒙B牌照重型货车车厢内整齐码放着大量纸箱,经开箱查验,纸箱内装的竟是环氧漆稀释剂、环氧漆(乙)、环氧富锌底漆中灰(甲)等多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共计142件,总重近2.1吨。车内无任何防爆、防泄漏防护措施,一旦遭遇高温、颠簸或碰撞,极易引发泄漏、燃烧甚至爆炸。
面对执法人员询问,该车驾驶员起初辩称自己抵达园区后便去休息,对车上装载货物详情“毫不知情”。执法人员调取园区监控录像发现,装货全程驾驶员都在现场监工,亲眼目睹所有危化品装箱装车。随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联系发货物流企业调取正规货单,单据上明确标注了危化品货物名称、具体数量、运费、新都至包头的运输路线以及承运车辆信息,所有证据一一呈现。在铁证面前,驾驶员承认受利益驱使听从了老板安排,用纸箱将危化品伪装成普通货物进行长途运输。
“两千多公里长途运输,仅凭一层纸箱就敢上路,简直是漠视自身安全、公众安全!”执法人员当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警示教育,并结合近年来相关典型事故案例,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驾驶员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后续将全力配合案件处理,合法合规运输。
案例二:
撕标签、伪报品名!
6吨危化品冒充普通涂料被拆穿
6吨危化品冒充普通涂料
执法人员在开展路检路查时,在新都区柏水路检查到一辆鲁Q牌照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黄某称,车上装的是240桶水性涂料,属普通货物,还指着货物外包装标签试图证明。
“我们发现货物桶身陈旧,外包装粘贴的标签却崭新平整,且标签内容单一,存在人为撕毁原标签后重新覆盖的痕迹。”凭借执法经验,执法人员一眼识破其中猫腻。
经核查,这批货物实为临沂市某化工厂生产的3类危险化学品(UN1866),覆膜树脂,共计 240 桶,总重达 6 吨。经查实,为压缩运输成本、规避监管,涉事生产厂家恶意销毁外包装原有危险警示标识、安全信息标签,私自更换普通水性涂料标签,将危化品伪报为普通货物。
该批货物经多层物流中转,计划从临沂市运往成都市新都区某物流中心,全程均使用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普通货车运输。驾驶员黄某表示自己轻信了物流企业,未仔细核对货单、查验货物,懊悔不已。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开展普法,并提醒驾驶员,接单时务必核验货物信息、核对运输单据,杜绝违规承运。
案例三:
用百货打掩护!
普货车辆混装运输危险货物被查
用百货“打掩护”混装运输危险货物
执法人员在对某仓储物流园货运车辆开展排查时,发现一辆川A籍普通货运车辆存在异常,该车车厢表面整齐码放着各类普通百货货物,唯独一角被木板刻意遮挡、密封严实,疑似藏匿违规货物。
执法人员当即依法对该车货物进行查验,拆除遮挡木板后,在车厢底部查获大量被隐藏的危险货物——高效氯氟氰菊酯,总重量达3.6吨,属于《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规定的第6类毒性危险货物。
面对确凿的违法证据,驾驶员辛某对自身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从江苏南京运送该批货物至新都区中转,再运往眉山,为逃避检查将危货藏在于普通百货下方,采用伪装方式混装运输,企图“蒙混过关”。
依法查处!
违法企业及人员最高面临10万元罚款
目前,执法部门已依法暂扣涉案违规车辆、危化品货物,并将危化品安全转移至指定合规场地,彻底消除道路安全隐患。同时,启动溯源倒查程序,针对涉事物流园区、生产企业、物流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将面临3万元至10万元行政处罚。
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加大路面巡查、物流园区排查力度,压紧压实货运源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链条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违法行为,坚决筑牢道路运输安全防线。同时,提醒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各方当事人,务必使用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务必配备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共同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