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津云
4月29日,贵阳公安发布《贵阳市关于违规接待未成年人5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贵阳市公安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旅馆业、KTV、网吧、酒吧及烟酒销售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治理,依法严惩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现将2025年下半年以来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某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8月,清镇市某旅馆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经查实,贵阳市公安局清镇市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二:某旅馆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9月,南明区某酒店未落实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经查实,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二个月,并处罚款20000元。
案例三:某KTV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12月,白云区某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经查实,贵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云区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歌舞娱乐场所予以没收违法所得597元,并处罚款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酒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
2025年9月,云岩区某酒吧多次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并向未成年人售酒。经查实,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该酒吧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199.60元,并处罚款100000元。
案例五:某超市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
2025年9月,观山湖区某超市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经查实,观山湖区烟草专卖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17元,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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