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吉安一市民

在江西广播电视台融媒问政平台

《赣问》上发帖反映

县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车

普遍未悬挂号牌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

属于违法通行

存在安全隐患

反映数月无果望解决

网友投诉

吉安县城区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普遍存在未悬挂号牌的问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规,无牌共享电动车上路行驶属于违法通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几个月了都未得到处理。

江西广播电视台都市频道

第一时间将这位网友反映的问题

转交给吉安县委宣传部

吉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很快回复

吉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回复:

江西都市频道:

《赣问》平台转办的关于《吉安县:共享车辆无牌上路 安全隐患大反映数月无果》已收悉。

收到情况反映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核实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针对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的情况,我大队对相关共享单车企业开展约谈警示,责令其限期开展全量车辆排查,对无牌、损牌车辆立即下架整改,告知其未悬挂车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同时,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将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有效治理闭环。

吉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28日

来源:都市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