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喝龙井明前茶的好季节,但你有没有想过,手里标着“狮峰”“龙井村”的明前茶,可能根本不是西湖产区的茶叶,而是别的地方的茶叶冒充的?
最近,杭州西湖法院判了一个案子:两个做茶叶生意的,因为卖假“西湖龙井”,一个被判了三年,一个被判了近两年,还各罚了几十万。
这可不是简单的“蹭名牌”,而是实实在在的“假冒注册商标罪”。
NO.1 丨 壹
70万的“野路子”生意
成某(化名)做茶叶生意有些年头了,他很清楚“狮峰”“龙井村”这些商标不能随便用。但为了赚钱,他动起了歪脑筋。
他找到杭州某茶叶市场的商户傅某某,从傅某某那里买来产自富阳区、淳安市(应为淳安县) 等地的绿茶——这些茶,跟西湖龙井毫无关系。
然后,再用印着 “龙井村”“狮峰” 的包装材料一打扮,就成了高端大牌龙井茶。
就这样,从2022年到今年4月8日,成某靠着这个“野路子”,卖了70多万的假茶,获利30多万。傅某某也跟着赚了4万多。
NO.2 丨 贰
法院判决:这不是“蹭名牌”,这是犯罪!
案发后,成某、傅某某分别退赔上述两家商标权利人85万元、5.5万元,并取得谅解 。
但钱退了不代表就没事了。
去年12月19日,西湖法院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被告人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判处被告人傅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西湖龙井”“狮峰”“龙井村” 这些商标,背后是特定的自然条件、工艺传承和商业信誉。乱用包装,往轻了说是侵权,往重了说就是刑事犯罪。
2021年那场声势浩大的“3·18”行动,执法人员就曾在省内外多个地方,查获了30余万件假冒包材,从牛皮纸袋、铁罐到茶标贴纸,一应俱全。
甚至有人在河北保定,专门搞了个 “一条龙”公司,生产假冒包装、仓储、销售全包了,还在电商平台开了20多家网店。
傅某某向成某销售包装,不过是这条庞大黑色产业链中的一环罢了。
NO.3 丨 叁
杭州出招:“四位一体”护住这杯茶
“西湖龙井”是地理标志商标,承载着独特的自然因素、人文历史和工艺标准。“狮峰”“龙井村”等商标是相关企业或集体经济组织在长期经营中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品质承诺的载体,更是品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类假冒行为具有双重危害:既直接侵害了特定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构成商标侵权乃至刑事犯罪;又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西湖龙井”的品牌声誉和消费者信任。
近年来,西湖法院持续加大对包括“西湖龙井”等品牌的保护力度,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2024年起,西湖法院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构建“行政+侦查+检察+法院”“四位一体”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机制,全面强化了知识产权全领域、全链条、全天候保护能力。两年来,“四位一体”相关部门已查办各类涉知识产权案件110余件,其中涉及茶叶类的案件60余件,更加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守护了“西湖龙井”这块“金字招牌”。
4月16日,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启动前夕,西湖法院会同检察院、西湖景区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分局召开2026年第一次联席会议暨“西湖圆桌会•茶语问道”。
会上,60多位来自政府部门、电商平台、知名茶企和新农人代表围坐一堂,共商西湖龙井茶保护发展工作,构建多方联动、协同共治的西湖龙井茶保护发展新格局。
一杯好茶来之不易,它需要合适的土壤气候,需要茶农的精心维护,也需要法律的保护。杭州这次对于假“西湖龙井”的判决,告诉了所有人“西湖龙井”这块招牌不能轻易亵渎。
✍️编辑:江江 | 主编:小全 |律师:郑晶晶
来源:之江全知道、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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