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召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三讲三进”普法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西安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段红军发布西安法院民法典“三讲三进”普法宣传活动实施情况,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杜红莉发布《西安法院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发布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段红军主持。
党组书记、院长赵雷在讲话中指出,西安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实施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民法典,不断提升保护民事权利的能力和水平,让法治精神浸润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深入开展民法典“三讲三进”普法宣传活动,更加积极主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用鲜活事例、生动案例,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越来越多的西安法治故事融入了千家万户的日常,为西安法治社会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市法院要把维护人民权益作为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以司法服务提升治理效能、以普法宣传引领社会风尚,以高质量的民法典宣传贯彻实施,推动严格公正司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新局面贡献更大的法院力量!
2025年是民法典“三讲三进”普法宣传活动的第三年。三年来,西安法院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全局性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真实案例普法,弘扬法治精神;送法深入基层,传递法治声音;法典走进校园,护航青春成长;宣讲热点法律,崇法彰显公正;发布典型案例,引领价值导向;构建多元体系,落实长效宣传等6个方面举措,持续构建“推动精准普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宣讲方式,构建多元立体宣讲矩阵”“整合多重资源,共筑府院联动普法格局”“促进成果转化,建立常态长效普法机制”“加强组织保障,打造深度有效宣传体系”等民法典“三讲三进”普法宣传配套机制,着力推动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落地生根,让民法典真正走进社会大众、走进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中,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法律规范和行为准则。三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累计发布各类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150件。
会议发布的“民法典适用典型案例”,集中展示了全市两级法院审结的10件裁判效果好、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祭奠权纠纷、预付式消费纠纷、超龄务工人员人身损害等方面,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最形象、最具体、最生动的写照。高某诉张某婚内监护权纠纷案,法院参照人格权规定对本案进行审理,依法对抢夺、藏匿孩子的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填补了法律适用的空白,既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及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尊重和保障了另一方的探望权,体现了司法的温度,实现了良法善治。西安某科技公司诉北京某物流公司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裁判突破传统物理损坏的认定思路,结合货物属性、承运人知情程度综合认定贬值损失,创新了特殊商品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彰显民法典在跨境贸易中维护公平诚信的核心价值,对规范跨境物流秩序、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具有指导意义。郭某诉陕西某公司、西咸新区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该案清晰地展现了民法典代位权制度在破解企业三角债困局中的关键作用。该制度允许债权人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不仅破解了债务僵局,有效阻断了债务违约风险沿产业链条的传导与扩散,也维护了市场交易的稳定性与可预期性,使被搁置的资产得以重新流动,从而优化了社会整体资源配置,有助于促进经济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今后,西安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一项长期性的战略任务,围绕服务省委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全面提升“三服务”质效以及市委统筹推进“十个聚焦”重点工作、全市政法机关“两行动、两措施”,找准民法典宣传贯彻落实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实将良法优势转化为特大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效能,为推进平安西安法治西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营商服务中心、西安仲裁委员会,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央、省、市新闻媒体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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