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绕开中介,私下交易房产,但是偏偏有些骗子假装买房,先给首付,花言巧语哄骗房主先把房子过户。房产证一到手,立刻把房子抵押给别人借钱,钱一到手就挥霍一空,既不付尾款,也不还抵押款。

乍一看,卖房人没拿到全款,借钱人收不回贷款,两边都是受害者,但是我要告诉你:只有原房主,才是合同诈骗的真正被害人。

1️⃣过户那一刻,诈骗就已经完成

骗子的目的从一开始就不是买房,而是空手套白狼侵占房产。

支付少量首付、哄骗房主过户后,房屋产权已经落入骗子手中,房主既丢了房子,又拿不回尾款,损失已经注定,诈骗行为当场既遂。

后续抵押借款,不过是骗子把骗来的房子变现挥霍,属于处置赃物,并不是新的诈骗。

2️⃣抵押权人是善意第三人,法律优先保护

抵押权人是看到正规抵押登记、确认房产真实有效才放款,全程不知情、未串通。

法律明确规定:

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哪怕骗子还不上钱,抵押权人依旧可以拍卖房子优先受偿,损失并非必然发生,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诈骗受害人。

3️⃣如果两边都算受害者,反而更不公平

有人主张房主和抵押权人一起分担损失,看似公平,实则违法。

一旦这样判,等于让善意第三人替罪犯买单,直接摧毁抵押担保制度,以后谁还敢放心借钱、交易?

结论很清晰:

两头骗≠两头受害,只有原房主才是刑事被害人。

4️⃣给所有卖房人的致命提醒

不要为了节省中介费,私下交易,没收到全款,绝对不要过户!

一旦先过户再收尾款,遇到这种专业骗子,大概率钱房两空,最后只能追赃,维权之路漫长又艰难。

房子是这样,车子也是这样。

别以为签了合同就万无一失,人心叵测,法律只保护谨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