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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记者 蒋红瑜) 4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发布《全面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19项具体改革举措,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本土化妆品产业发展活力。
在推动化妆品产业创新发展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化妆品企业聚焦“银发一族”消费需求特点,加大适老化化妆品的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力度,支持适合老年群体特点和需求的化妆品开发应用和注册备案;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协调财政、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出台化妆品产业扶持政策,营造优质高效的产业创新发展生态环境,通过政策赋能推动品牌培育与崛起,培育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绿色低碳属性的本土化妆品品牌企业。
为提升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效能,《若干措施》明确,推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政策宣传、技术咨询和指导帮扶,实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对重点产品实行“主动对接、一品一策、全程指导”;优化化妆品备案资料,将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调整为企业自行存档备查,强化化妆品备案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备案人员的专业能力培养力度,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为备案人提供更多技术帮扶。
针对完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管机制,《若干措施》明确,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分级分类管理机制,科学评估风险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积极探索网络直播、短视频带货等新业态监管模式,重点监测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经营者自行配制等典型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持续优化完善“宁夏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全面提升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和质量。
《若干措施》还提出强化化妆品监管技术支撑保障,聚焦宁夏特色化妆品原料,推动安全控制、功效评价等参与相关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宁夏化妆品产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和规范发展提供标准化支撑;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智慧监管平台,进一步提升化妆品智慧监管能力,推动化妆品监管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涉企政务事项全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
同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监局还发布了《宁夏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6—2028年)》。该方案聚焦企业提升、产业提质、监管赋能三大方向,部署12项重点任务,将通过三年专项攻坚,补齐企业质量管理短板,压实主体责任,夯实行业安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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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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