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城交通管理支队分别在什刹海荷花市场老佛爷商场门前举行了两场新《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教活动。西城交通管理支队民警结合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为在场市民群众详细解读新条例重点内容,并进行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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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骑车真不能干,以后喝了酒就什么车都别动。”“骑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那一准不行。人家是铁包肉,骑电动车那是肉包铁,太危险了!”“哎呦,要是戴着头盔是不是就能保住性命了。”……在什刹海荷花市场,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真实事故案例在屏幕上播放,屏幕外的市民朋友们看后感触良多,其中佩戴头盔成为大家讨论的重点。“自5月1日新《条例》正式实施起,要求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民警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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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场佩戴头盔小课堂正在老佛爷商场门前上演。“首先要根据头围尺寸选择头盔,确保头盔贴合头部。同时要选择有3C认证、符合国家标准的头盔……”一位民警耐心的为大家讲解佩戴头盔注意事项。西长安街街道的牛大姐认真听讲,随即发出了疑问:“那戴安全帽或其他运动头盔,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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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大姐问出了在场很多市民的疑惑,但答案是否定的。“不可以。安全帽或其他运动头盔,不能替代符合国标的安全头盔。咱们对待安全的头等大事,千万不能存在侥幸心理”。民警第一时间解答了大家的疑惑,并展示正确佩戴方法“不光要戴,还要正确戴。头盔应水平佩戴在头部,注意调节头箍的松紧,耳朵位于两侧交叉绳带的中间位置,束带交叉的位置放在耳垂下方,同时将下巴插口的卡扣扣紧扣好,使下巴与束带间留有一到两指空隙,既保证头盔牢固、不左右晃动,又不会因过紧而影响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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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条例》除了明确规定驾乘人员要佩戴头盔以外,还涉及骑行时不得浏览手机、全面禁止非法拼改加装、严禁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等规定。

下面请跟随小编浏览几张海报,一同学习有关《条例》的相关知识吧!

规范骑行,既是遵守法规的基本义务,更是守护自身与家人生命安全、维护辖区出行秩序的责任担当。希望大家提高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和文明意识,自觉做到“骑车戴头盔,乘车戴头盔,喝酒别骑车,不闯灯、不逆行”,让平安伴随每一天。

文字:岳莹 西城交通管理支队

图片:刘骜 西城交通管理支队

校对:王昭 卢熙

责编:王昭

审核:侯明月

签发: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