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隐瞒代持致招股书失实,4月30日,汇成真空(301392)实际控制人罗志明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2021年12月28日,深交所受理了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成真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经查明,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0年10月,罗志明与严某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将罗志明持有的汇成真空75万股股份转让给严某,并由罗志明代严某持有,直至2026年1月前述《股份代持协议》被仲裁认定无效。汇成真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罗志明未将前述情况告知汇成真空及相关中介机构,导致汇成真空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深交所指出,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的实际控制人,未能诚实守信,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违反了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罗志明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另据汇成真空4月30日晚间公告,公司当天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罗志明发送的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罗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罗志明作为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于2020年10月与严海芬签订《股份代持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汇成真空75万股股份出售给严海芬,并由其代为持有。直至2026年1月,该《股份代持协议》被仲裁认定无效。汇成真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罗志明未将上述情况告知汇成真空及相关中介机构。广东证监局决定对罗志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汇成真空实际控制人为罗志明、李志荣、李志方、李秋霞。董事长罗志明1977年8月出生,北京语言大学金融学大专学历。2005年6月至2009年8月任东莞市穗诚真空设备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8月至2016年12月历任东莞市汇成真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销售总监;2012年8月至2016年9月任江西穗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任东莞市汇成真空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5年,罗志明薪酬为116.14万元,较2024年减少2.51万元。

资料显示,汇成真空2024年6月登陆创业板,主营业务为真空镀膜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技术服务。

汇成真空上市后业绩已连续两年下滑。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亿元,同比下降9.73%;归母净利润2225.32万元,同比下降67.32%;扣非净利润2191.88万元,同比下降64.92%。

202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业绩有所回暖,实现营业收入1.14亿元,同比增长16.56%;归母净利润2749.33万元,同比增长230.38%;扣非净利润2734.31万元,同比增长22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