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苗苗)几把杀猪刀、架口大铁锅、自家猪棚前搭个铡凳没有检疫人员和设备就能开设屠宰场?定点屠宰不是枷锁,是安全锁!3月16日,经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叶某是一名在农村集市上卖肉的小贩,经常收购生猪拉到屠宰场处理后进行销售。2023年1月,当他用来装猪拖肉的三轮车多次“罢工”后,他萌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村周围这么多养猪的农户,我一个杀猪佬,自己收猪自己屠宰自己买!不仅省了来回跑屠宰场的功夫,还不用交屠宰加工费,一举两得多划算!”说干就干,叶某便将“生意”瞄准了周边的农户,他从周边农户家中收购生猪,运回家中。凌晨三四点,一方土灶台、几把杀猪刀,生火烧水,手起刀落,去毛剔骨分肉,叶某一个人的“屠宰场”在自家院落悄悄运作着。屠宰好后,这些带着温度的“原生态白条肉”被直接运往村里老街销售,流向了乡里乡亲的餐桌。

2025年6月,夷陵区公安局在下乡巡查工作中发现了叶某销售“白条肉”的行为,并在其家中将其抓获。经查,2023年1月至2025年6月,叶某在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情况下,私自收购屠宰销售未检疫的生猪非法经营数额达30余万元。

2025年1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叶某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叶某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屠宰场从事生猪屠宰销售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2026年2月10日,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叶某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乡村集市承载着邻里温情,但“舌尖上的安全”不容让步。私自屠宰的“土猪肉”看似原生态,实则绕过了检疫关卡,可能潜藏疫病或药物残留风险,是餐桌上不可见的“隐形刀”。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不是为生活设限,而是为健康上锁。请广大消费者认准“两证两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验讫印章),购买放心肉。守护乡村烟火气,法治与你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