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天(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记者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党工委管委会法制处获悉,当前,城市副中心正在制定《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方案,同步推动研究制定有关配套政策措施,推动重点任务落地生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明确城市副中心未来高质量发展方向

《条例》正式施行意义重大,进一步明确城市副中心未来高质量发展方向。国务院先后明确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发展、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等重要任务。《条例》正式施行,将这些新要求确定为法定发展目标,以立法引领构建发展新蓝图,明确城市副中心的未来发展思路,更好地服务保障首都功能,带动京津冀更高水平协同发展。

《条例》正式施行,有利于更好地固化实践经验、破解发展难题。城市副中心建设以来,围绕产业引导、土地利用等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积累了较多经验,同时也面临着进一步改革创新的现实需要。《条例》正式施行,既有经验得到提炼升华,形成制度规范,同时为解决现实难题提供制度路径,为未来创新探索进行顶层设计。这标志着城市副中心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预留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改革创新空间

在创新上,《条例》突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并重,落实城市副中心控规对副中心的战略定位。突出高质量发展。把高质量发展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和全过程,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城市副中心质量”。

《条例》还突出绿色发展示范。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将对建筑、交通、产业、能源、生态和文化等领域的示范建设,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条款,以法治方式保障绿色发展。

突出区域协同。明确健全与雄安新区工作对接机制,拓展合作领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的要求,与北三县共同建设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示范区。

突出改革创新也是《条例》创新之处。支持城市副中心全面深化改革,以改革创新精神塑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城市副中心发展活力,同时预留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改革创新空间。

突出增进市民群众福祉。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提升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住房、文化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品质,增进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市民,多处花海“五一”亮相

《条例》正式施行,为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法治保障。明确促进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方向。明确城市副中心应当以规划确定的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科技创新为主导功能,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数字经济、现代金融、先进制造等六大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

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推进产教融合创新。规定北京加强城市副中心产业要素保障,支持城市副中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友好型城市;建立健全多元化股权投资体系;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激励政策。

《条例》注重将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市民群众。规定城市副中心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提升教育、医疗、生育、托育、养老、住房、文化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品质;支持组团中心和家园中心因地制宜设置相应服务功能,就近满足居民工作生活需求。

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逐步实现市、区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绿色电力全覆盖,城市服务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化,形成环状绿色生态绿道。

记者注意到,落实《条例》规定,城市副中心多处特色花海亮相,成了居民“五一”赏景的打卡地。在国家大剧院台湖舞美艺术中心南门外,225亩油菜花花海迎风盛开;漷县运河牡丹园周边,15亩油菜花环绕牡丹园盛放,和雍容华贵的牡丹国色相得益彰;西集镇虞美人、百日草接棒油菜花热烈盛放。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张磊 校对 杨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