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湖南郴州安仁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一起跨度18年的拐卖儿童案,该案未当庭宣判。涉案男童张翔2006年在家中被拐,其生父苦寻18年后,于2024年与儿子相认,当年拐卖张翔的人贩子也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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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张翔生父张先生介绍,案发于2006年4月25日下午6时左右,当时张翔年仅一岁半。他和妻子在县城打工,将孩子交由母亲照看。张先生的母亲事后回忆,事发时她正在院子门口洗衣服,张翔在院内玩耍,一名人贩子将她推倒后,冲进院子抢走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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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拐后,张翔的奶奶一直深陷痛苦和自责。张先生夫妇因家庭矛盾,曾一度怀疑孩子被拐与母亲有关——张先生的父亲去世后,母亲选择与另一名男子在一起,夫妇二人始终不同意这一情况。
2024年8月,在警方的帮助下,张先生与张翔在公安局相认。据悉,张翔被拐卖至湖南娄底,目前仍生活在买家家中,节假日会前往生父家中团聚。张先生表示,会给孩子足够的时间接受原生家庭,而他的母亲也终于卸下心理负担,夫妇二人对母亲多年的猜忌也随之消散。
此次一审开庭,作为直接受害人的张翔并未出席。张先生称,担心庭审会给孩子带来更多伤害。庭审中,涉案人贩子并未认罪悔罪,不承认当年是他拐卖了张翔,并辩称自己因曾与买家的妹妹有过不正当男女关系,因此被买家冤枉。
因家庭经济困难,张先生未聘请律师代理此案,但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人贩子索赔100万元。目前,该案等待法院择期宣判。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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