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深基坑的核心界定:依据官方规范,开挖深度≥3m的基坑属于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挖深度≥5m的属于超一定规模危大工程,必须经专家论证合格后,方可开展施工;即便深度不足3m,但地质复杂、周边有建构筑物、地下管线等风险源,也需按危大工程严格管控,这是我们判断深基坑、开展后续工作的前提。
其次,回顾深基坑的核心特点与风险:深基坑作业空间受限、地质水文条件复杂,多工序交叉施工,且紧邻周边设施,风险性极高,是建筑施工中坍塌事故的高发点位,其主要安全风险包括边坡坍塌、管涌流沙、支撑失稳、周边建筑沉降破坏等,这些风险贯穿施工全过程,必须时刻警惕、全程管控。
再者,牢记深基坑的关键管控措施:一是方案先行,专项施工方案是施工的“生命线”,超规模基坑的专家论证不可省略,方案需经严格审批后执行;二是规范施工,严格遵循“分层、分段、对称、限时”的开挖原则,严禁超挖、掏挖,配套落实降水、排水措施,杜绝边坡浸泡;三是全程监测,第三方变形监测需同步跟进,实时掌握边坡位移、沉降等数据,一旦超标立即停工整改;四是现场防护,做好围挡、警示标识和临边防护,严禁违规堆载、重型机械靠近基坑边缘,防范各类安全隐患。
最后,强调深基坑工程的核心原则:深基坑施工无小事,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关乎施工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必须坚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规范操作、科学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深基坑工程安全、有序推进。
结合前期讲解的危大工程相关规范,以下补充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依据住建部令第37号、建办质〔2018〕31号文),起重吊装作为危大工程重要类别,其安全管理需严格遵循以下要求,确保作业安全。
一、作业界定与方案管理:首先明确起重吊装危大工程范围,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10kN(≈1吨)的起重吊装工程,以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均属于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盖章后实施;若单件起吊重量≥100kN(≈10吨),或起重量300kN及以上、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搭设基础标高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属于超一定规模危大工程,必须先组织5名及以上符合要求的专家论证,论证合格后再履行审批程序。专项施工方案需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工艺技术、安全保证措施、人员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等核心内容,严禁无方案、未审批施工。
二、人员管理要求: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起重司机、指挥、司索等)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严禁无证操作;施工单位需对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开展安全技术交底,由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再向作业人员交底,交底记录需由双方及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项目负责人需在作业现场履职,专职安全员全程现场监督,及时制止违规操作。
三、设备与现场管控:起重机械需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前需全面检查设备性能、钢丝绳、吊钩、制动系统等,确保无故障、无隐患;作业现场需在显著位置公告作业名称、施工时间和责任人员,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半径内;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严禁擅自修改方案、超载吊装、斜拉斜吊,严禁在大风、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下开展高空吊装作业;吊装作业需设专人指挥,指挥信号统一、清晰,避免误操作。
四、验收与应急管理:起重吊装危大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需组织总承包、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勘察、设计相关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经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需在现场明显位置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同时,需制定应急处置措施,配备应急物资,若发生吊装险情或事故,施工单位需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配合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五、档案与监理管理:施工单位需将起重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意见、专家论证报告、交底记录、现场检查记录、验收资料及整改情况等纳入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监理单位需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起重吊装作业实施专项巡视检查,发现未按方案施工的,及时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当地住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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