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底那会儿,香港元朗洪福邨服务大楼后楼梯的灯一直亮着,有人看见一对男女在那里脱掉衣服,几乎全裸,还做了那种事,现场没东西挡着,路过的人一眼就能看到,有个街坊拿手机拍下来,传到几个社交群里,很快就传开了,这事离上次公园里发生的差不多才隔了十来天,大家一下子又议论纷纷。
房署的动作挺快,4月25号左右就贴出了告示,白纸黑字写着“公共场合不能有不雅行为”,还增加了巡逻次数,尤其在楼梯和走廊这些地方,以前大概一小时才走一趟,现在变成半小时甚至更勤,他们还第一次安排了“24小时重点监控”,不过不是靠摄像头,而是让保安轮流盯着,有意思的是,房署提到洪福邨从建成以来,从来没接到过这类投诉,这回是头一次。
法律上两边都踩了线,那两个人如果被查实,按刑事罪行条例第148条算作公众地方猥亵暴露,最多坐六个月牢罚两千块,但拍视频发出去的街坊风险其实更大,根据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第21条,只要传播了相关图像,不管是不是想曝光,都可能被罚一百万加三年监禁,我看了条款原文,连转发都算发布,这个尺度比很多人以为的要严得多。
网上讨论很热闹,有人开玩笑说这栋楼是“X福大楼”,能省酒店钱,还成了打卡地标,配上搞笑图片到处传,也有人真的生气,觉得楼下住着老人小孩,这样做不合适,有住户表示晚上不敢走楼梯,担心会撞见什么,其实不光香港这样,内地几个城市的公屋也有类似投诉,只是没传开,可能没人拍视频,或者拍了也没人转发。
手机一拍就传出去,这是这次扩散快的原因,Telegram和WhatsApp群里,图片几分钟就转遍好几个群组,洪福邨那个楼梯没装监控,全靠眼睛看,有人觉得灯那么亮,怎么还会认为没人看见,其实住惯了高密度公屋的人,对公共和私密的界限分不清,以为灯亮等于安全,实际上只是让别人看得更清楚。
目前警方没有公布任何进展,那两个人的身份还不清楚,监控有没有拍到他们进出也不得而知,拍视频的邻居是否被联系过同样没有消息,房署提到过技术升级的事,但具体会不会装红外报警或者感应灯这些设备,一句都没提,我翻了他们的官网,连常见问题里也没更新这一条。
有居民提到,以前把楼梯当作通道,现在却感觉它成了舞台,这话听起来有点夸张,但仔细想想确实有些道理,公共空间的规矩不是靠贴告示就能立起来的,而是大家心里都明白的那种分寸感在起作用,但现在这种分寸感好像在慢慢变淡。
那个晚上拍视频的人,可能真心觉得是在帮助社区,但他没想过自己手里的手机这时候也是执法工具,也可能变成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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