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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的欢乐:罗斯金政治经济学三论》,[英]约翰·罗斯金著,董志刚译,上海三联书店,2025年4月出版,446页,129.00元

十九世纪的西方世界,给人的初步印象是上空群星璀璨,下方物欲横流。科学、艺术、政治、经济、哲学、文化相互交织,纠缠、蓄积着向莫名的方向剧烈奔涌:欧姆、法拉第、麦克斯韦、爱迪生、梭罗、托尔斯泰、贝多芬、梵高、莫奈、拿破仑、林肯、李嘉图、马尔萨斯、黑格尔、叔本华尼采、马克思、孔德及以欧洲为中心陆续蔓延的机器大工业。若无这个世纪的酝酿和扯动,就不会有二十世纪包括今天的星光掠地,犹如决堤大河四处漫延。回望这个世纪时,俄国大批评家利夫希茨讲过一段至今仍觉意味深长的话:在马克思那个时代,“中产阶级对艺术的态度也毫无保留地实际起来。艺术问题处处和生计与政治问题相关在一起;对审美自由的追寻,无不伴随着自由贸易和关税保护方面的纷争。一旦中产阶级得到了政治统治地位,历史与艺术的问题就失去了所有的社会意义,成为狭小的学者圈子的事情”。

这种精神生产向物质世界急速迫降的运势如海潮喷涌,造就了现代社会几乎所有的荣耀与峥嵘,座座大厦鳞次栉比,摩天耸立。往昔只在幻想中巡游的星舰,也陆续降落月宫,后来文明如此急速拓进,夺目中当然也隐隐泛着森严和丝丝血腥。回过头看去,一切迹象似乎都在此前这个世纪的星空大地有所体味与推演。除了人们耳熟能详的巨擘达人,其中有一位并非身属最耀眼之列的星宿,当年从其自如纵横的艺术世界跨入政治经济学领域,以诗人的敏感与坚韧的持守,试图搭建艺术与现代之索,但在经济学历史上却鲜为人知,他即是英国著名艺术家与思想家约翰·罗斯金(John Ruskin, 181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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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斯金

如果只看到封面上醒目、热烈的中文标题“永久的欢乐”,如果只看到作者的名字,没注意右上方一排低调的“罗斯金政治经济学三论”,恐怕很多人会以为这是一部十九世纪随笔集,而非系列经济学著作,尽管整篇文字确实延续着作者一如既往细腻、晓畅的随笔文风。遗憾的是,即便罗斯金在世时,他的艺术经济思想就已为时人诟病,更遑论后世了。这其实并不公允,处在那个交错变乱的思想大转折时代,即便存在问题,罗斯金有些艺术经济思想当时或许令人匪夷所思,可放在后来特别是今天,依然振聋发聩。

世人错将财富解为货币

首先是对财富的批判,尽管这是老生常谈,罗斯金却给了它绵长的现代意味。他说不要以为给画家高价就是尊重,“要注意过高酬劳对于艺术家心灵的影响”,以前的“商业根本不是商业,而是诈骗”,“如果我们读到的不是‘欺诈之舌’,而是‘诡诈的商标、名号、借口,或者宣传’,那我们将会更清晰地觉察到这些词语与现代商业的关系”。诸如此类的表述还有很多,或许不能说里面有多少罗斯金的原创性,但目睹资本巨兽在十九世纪英格兰的轰然前行,即便是所罗门远古的声音从罗斯金口中说出,那也折射出时代的回响。这不由让人想到一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艺术家,前两年他们还在用深沉乃至悲壮的色调与图像探索着精神极点,此后马上就用亮丽的色彩、嬉皮士般的造型投入市场的怀抱,其中有些坦诚的画者甚至直言画什么、怎么画,就看市场的需求。

能简单说这样做就错了吗?当然不能,生存永远是价值的地平线。但换一个角度,完全可以体味出财富对“艺术家心灵的影响”,精神爬升得有多高,坠入大地的坑就有多深,罗斯金的忌讳绝对有道理。除了金钱的诱惑和腐蚀,他对商业欺诈性的分析也点到了财富的历史命脉。只要稍微留意一下今日很多电商的广告与宣传,很轻易就可以看出光滑的表面埋着多少深坑:今天某某牙膏说可以四十倍去牙渍,明天就会冒出八十倍的;今天有洗发水一个月由白转黑,明天就会有另一品牌一昼夜就褪白如初,让人根本搞不清标准的跳跃根据何在;若是在店铺下问询,就会有无数水军给你亮出白亮的牙齿照片,或飘逸如云的乌发,下附掏心掏肺的忧喜故事。更有甚者,很多App初始广告页的关闭按钮东隐西藏,或用×号诱导,点击后却是帧帧欢快的不同广告海洋。欺诈的确如先天的命数此起彼伏。

何以至此?罗斯金认为是世人错将财富解为货币,真正的财富或劳动的真正目的是带有情感热度的“生命”。这种生命以情感为灵魂驱动力,“会使所有平常的政治经济学家的计算毫无意义……善待仆人的时候就想着如何利用他的感恩,那你们就得不到什么感恩,你们的善意也不会带来任何价值,因为事实理应如此;但是,善待仆人而不带有任何经济目的,所有经济目的倒会如愿以偿”。这段话里给人印象很深的有两点,一是,且不论罗斯金的生命哲学存在多少伦理倾向,用它抵制拜金欲还是有理论和现实价值的。世人毕竟已经见惯了钱财在生命步入终点时的乏力,犹如生活在钱财五彩缤纷的气泡里,直到气泡破灭才醒悟它们无非是“空气”,所谓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基于这种看法,他劝导人说,“明智生活的法则是,挣钱的人同时也应该是花钱的人,而且在他死之前几乎全花光”,如此方可以克制财富的占有欲,对后辈年轻人的成长也有好处。细思这番话,再看罗斯金将政治经济学的目标定位为“生命的延续”,未尝没有他的道理。正如马克思批判的那样,货币无非“是需要和对象之间、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的牵线人”,或者说是中介和手段,当作万能的目的是不对的。另外一点也很重要。他说,善待仆人不是为了感恩,而是为了善待行为本身,这当然是种非功利性的活动,即美的活动。罗斯金本人实际上也是这样来理解的,他说如果商业和实用艺术“身上只剩下欺诈和劳苦,还有不义之财”,它们的“荣耀和美就被剥夺了”。这种打破分工壁垒且以劳动本身为目的的诉求,是生活美学或生命美学的一种体现,在最终目的上,和马克思“造就全面发展的人”隶属同一出口。

当然在经济学思想的哲学基础上,罗斯金和马克思及现代许多思想家存在诸多重要分歧,但其分析框架有醒目的特点、清晰的逻辑。对此罗斯金本人也有清醒的自知,说从小他就有“在适当领域内超强的分析能力”,后来还被意大利著名政治家马志尼称许为具有“欧洲最善于分析的思想”。至少在艺术经济学研究方面,这些说法还是有其根据的。在谈到经济结构的时候,罗斯金从自己的生命哲学出发,说“财产可分为两类,一类生产生命,另一类生产生命的目标(objects)”。这里显然汲取了古代西方的智慧,因为古希腊人考虑生命或生活,在逻辑上区分开了两个层次:活着,如何活,后者也就是活着的方式,并把生命放在活着的方式问题上。意大利哲学家阿甘本从词源学角度对此做过清楚的考查:

希腊人没有单独一个词语,来表达我们所讲“生活”(life)一词的意思。他们使用了两个词,尽管两个词都可追溯到同一个词根,但词义和词形均不相同:zoē表达的是所有活着的存在(动物、人或神)共通的一个简单事实:活着(living);bios则指一个个体或群体活着的形式或方式。柏拉图在《斐莱布篇》中提到三种生活方式,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将哲学家的沉思生活(bios theōrētikos)同享乐生活(bios apolaustikos)、政治生活(bios politikos)区分开时,两位哲学家都没使用zoē这个词(尤为意味深长的是,此词在古希腊语中并无复数形式)。这源自一个简单的事实,他们考虑的根本不是简单的自然生命(natural life),而是一种有品质的生活,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

罗斯金的生存和生存目标,显然循此而来。具体到自己的经济学思想当中,他又将其概括为实用与快乐两个方面,然后说可以用“财产的实用与快乐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美妙平衡,来判断其是否完善”;“但凡在某一方面有缺乏的地方,经济都是不完善的”。实用,不仅代表着钱财与劳动,也意味着与身体相关的一切功利性物质活动,罗斯金在自己的生命哲学和经济学著作里承认它们的地位,解释制造业时,强调应“用手制作东西,而不是指用机器”,这些当然是对财货禁忌的突破,对时代运势的顺应,虽不新鲜,前面很多人都提到过,比如前辈威廉·配第、亚当·斯密等,但对古典趣味浓厚的罗斯金来说确属难能,这是他牛津大学的仰慕者王尔德后来离他而去的原因,毕竟这已经不那么唯美;这也同样是后来英国工艺美术运动创始人威廉·莫里斯继而追随他的理由。快乐则不同,罗斯金以此点指的是精神价值的目的,如其在早期著作中所言,“服从于生活的,或者说实用的东西,它们是有用的;作为生命的目标或理论性的东西,它们是无用的”。艺术无疑属于后者,罗斯金所致力的,就是二者都要照顾到。

精神财富位于第一位

罗斯金嘴上虽说是要“平衡”,实际上精神财富的主位是无可动摇的。他眼中的伦理与审美精神不管有多少保守因素,也的确触及到了现代社会至今尚未充分解决的问题域。同一时代的马克思曾讲过一段人们耳熟能详的话:“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罗斯金没有马克思如此深邃的历史视野,更是低估了现代技术及与之捆绑一体的资本的力量,否则就不会说商品交易“是一门独一无二的黑暗科学”,也不会教导人说,“学习智慧的第一课就是鄙视财富”。但他对现代资本带给心灵的冲击,感触却一点儿都不少。他追思所罗门的箴言:“罪嵌入买与卖之间,犹如钉子在石缝中”,又感怀“生意本质上是不安分的……很容易产生争执——像乌鸦盯着腐肉”。因而,在实用与精神性的快乐的铨量当中,他毫不犹豫选择后者,认为教育重要目的就是让年轻人变成“绅士”,学艺术的时候,“要注意让他们的心灵接受训练,无论他们要画什么,都要去观看和感受其中最高贵的东西……艺术经济中最重要的一个分支就是,你们要让自己可以利用的才智既纯洁,又有力”。事实上,罗斯金经济学的核心宗旨——管理,也就是让“实用”如何接受心灵而非物的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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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斯密

这就和古典经济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亚当·斯密曾将劳动区分为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说“有一种劳动,加在物上,能增加物的价值;另一种劳动,却不能够。前者因可生产价值,可称为生产性劳动,后者可称为非生产性劳动”。他所说的非生产劳动者,包括家仆、官吏、军队、牧师、医生、文人、艺术家等,他们的劳动如舞台对白,“都是随生随灭……因此,用以维持非生产性人手的部分愈大,用以维持生产性人手的部分必愈小,从而次年生产物亦必愈少”。马克思也接受了斯密的这种区分,认为其“触及了问题的本质”,但他从剩余价值角度切入,比斯密分析得更准确、透彻,他说:“生产劳动就是生产商品的劳动,非生产劳动就是生产个人服务的劳动。”前者会带来剩余价值,后者只带来使用价值。就像一位老板把歌星请到剧场来给听众唱歌,他会借此赚钱;请到家里给自己欣赏,就是消费。他们二人都认为后者不能创造财富。

罗斯金承认自己看过亚当·斯密的著作,并“移花接木”,将经济学的这组区分挪移到生存与生存的目的、实用与快乐的结构中来。但在价值权衡上,他旗帜鲜明地为“生命的目标”“快乐”的“非生产性劳动”站台。他质疑,凭什么用于造车的五金是生产性成果,而想制作首饰这类服务性的“银器就不算生产性成果”。进而和斯密针锋相对,拿出被后者视作非生产性劳动的职业,诸如军人、律师、医生等,说军人“被置于壁垒缺口之中,身后就是世间的一切快乐……实际上他每天都在赴死”,这也即是军人备受尊敬的原因。更关键的是那些“生产性劳动”总和商业联系在一起,“商人的行为总是自私的……在所有的交易中,商人的首要目标(公众相信)是尽可能让自己得到更多,而让同行(或顾客)得到更少”。虽说罗斯金经济学的目的是想要达成二者的平衡,但他的同情和学术权重显然落在生存目标的精神选择上面,这是他推重艺术价值的原因所在。所以他才会讲,世间的真正财富恰恰是由亚当·斯密和马克思等人所反对的“非生产性劳动”所创造,精神导向成为他生命哲学、美学乃至经济哲学、教育学一以贯之的核心线索。

商品的真正价值并不是货币

罗斯金处理生产性及非生产性劳动时的角度和思路,即便放在今天也不失其合理的成分。他在自己的艺术经济学著作中反复强调,无论是做艺术还是其他任何类“劳动”,要有精神上的专注,“只有当画家全神贯注,喜爱他的题材,决心精雕细琢,不关心是否有人购买,他才能完成一幅伟大作品”。想想此前马克思讲的,“作者当然必须挣钱才能生活、写作,但是他决不应该为了挣钱而生活、写作”,这种无功利性的做法,的确是绘画、文学审美特性的基本特征。罗斯金为让人做到这点,苦口婆心地申诉,“完美的作品不能急就而成,因而也不可能太便宜……如果你们让一个人给你画一幅他需要六天时间才能画好的画,那么无论如何,你们必须让他在这六天里有吃有喝,有穿有住”,如此才能保证作品的纯度。

更让人颇感惊异的是,像前面提到的那样,罗斯金并未将美视为艺术的独专,认为商业和相关的人类劳动同样可以渗透进美的精神。他借荷马时代的寓言批评“一个永恒的错误,即认为只有军人才能富有慈悲和尊严,而手艺人则永远触及不到,所以商业和实用艺术的荣耀和美就被剥夺了,它们身上只剩下欺诈和劳苦,还有不义之财”。商人、手工业者等一切物质劳动及交易行为,并不必然意味着欺诈和低下,只要有精神的灌注,注意力的专注,它们不但有尊严,更有美的欢乐洋溢其间。如他在《建筑的诗意》中所言,建筑“不仅有用,还很有趣”。这实际上就打破了把美拘束于艺术篱笆的唯美主义做法,即便日常普通生活,普通百姓的日常劳作,也可以创造出美。罗斯金这样讲,也就难怪王尔德离他而去了,尽管王尔德信誓旦旦地表示,在牛津大学留下最珍贵的回忆就是和罗斯金“一起散步和聊天,从中我学到的都是有益的东西”。不过从我们的视角来看,恰恰是罗斯金如此做法,才搭建起实用与快乐、生活与艺术、物质与精神、生存与目的之间的桥梁,让普通的生存方式存有尊严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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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斯金画作《那不勒斯》

强调精神价值在现代社会的地位,其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现世间也一直亟需能与资本的贪婪抗衡的精神热度,而罗斯金的麻烦也恰恰出在这里。在《自传》里罗斯金曾十分坦白地交待过,“从自己选择的大师——斯科特和荷马——我学到了保守主义,这也是我后来最优秀的思想唯一需要证明的。换句话说,就是发自内心真诚地崇拜君王”。“在我看来,摒弃苦涩的苹果,追求香甜的真实的苹果,用活生生的君主填补逝去的国王,这种欲望很理性,也具有丰富的浪漫色彩。久而久之,这种欲望转化成理想,我把去种植真实的苹果作为人生的主要奋斗目标,把去拜见君主作为我人生的首要目标。”宗法阶层等级思想如他所讲,谜般令人沉醉,终其一生未曾有变,其要义同样也贯彻在他的艺术经济学理论当中。他渴望父权的政府,训导年轻人成为绅士,甚至也“相信,商人可以是,应该是,也经常是,比懒惰无用之人更有绅士气派的人”。他的经济学要义,说到底即是具备勤奋、智慧、仁义、诚实品质的人,来管理和统治懒惰、愚蠢、无赖、狡诈的人;他心目中的政府也是如此,所谓“上层等级对下层等级的统治,是任何邦国中财富和经济之所以可能的首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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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出版社2012年出版的《过去:约翰·罗斯金自传》

诚然,罗斯金推重的这种管理和统治,毋庸置疑有其良善用意和道义理性,只是在资本主控的现代社会,未免太过乌托邦了。比如他义正辞严规定商人的职能是为国“供应”,思民所需,而非钱财,“需要有耐心、善心和圆通,商人务必全力以赴,因此,为了克尽阙职,在必要的时候,他有义务付出自己的生命”。即便赚取钱财,他劝告商人也要有度的节制,因为“生命的法则是,一个人应该固定自己每年要挣多少钱……而且,当他达到这个限度时,就应拒绝增加业务,而是把它留给别人,以为更美好的思想获得适当的自由时间”。马克思在谈到原始积累时引用过别人的一段话,里面说一旦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两相对比,马克思有多理智,罗斯金就有多温情。遗憾的是,正如马克思几乎在同一时期所讲,那种“田园诗般”的温情在历史洪流中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于是就会明白,为何有人批评罗斯金的经济学“感情用事”时他委屈兮兮,百思不得其解;也理应明白,罗斯金实际上是给经济学史提了一个价值衡量的难题:无论生产什么,商品的真正价值都不是货币,而是凝聚其间无形的伦理与审美情感与精神。所以他多处批评同时代英国一位大思想家约翰·穆勒,却表示后者“在经济学家当中是值得尊敬的,因为他不经意间否定了自己声明的原则,并悄无声息引入了他声称与其科学没有关系的道德考虑”。他又多次直言不讳痛斥已有政治经济学科学倾向的偏失,因为无论道德情感还是审美情感,都是“一种不规则的力,它会使所有平常的政治经济学家的计算毫无意义”。正是基于情感、精神价值无法计量的特点,他才说了一段理应备受后世重视的话:“永远要记住,一位在世艺术家的一幅画的价钱从来不代表,也从来不能代表其中的劳动或价值的量。多数情况下,这个国家的富人们不得不拥有它的那种欲望的强度。”就在说过这番话十八年后1875年,边际经济学派创始人之一的斯坦利·杰文斯在自己的著作中道出了影响至今的边际效应原则:“某人需要这件东西,而出现的机遇,而且使用价值的大小以及由此而决定的价值量大小,将取决于对该物品的欲望此前曾得到了何种程度的满足。”就像一个人想吃苹果,就买了两只,这时候苹果的价值量最大;第二天再买来吃,食欲稍恹,价值也随之降低;第三天或许吃起来就味同嚼蜡,几乎就没价值了。后来的边际经济学将这种欲望计量法发展到更为精确的地步,就像一位歌剧演唱家,“如果人们对她的艺术表演的需求低到她作为歌剧演唱者的工作时间为零,我们就无法把她归为艺术家的行列。同样,如果她的收入中很少一部分来自她的艺术活动,她也不能被称为一名艺术家”。潜在这种价值判定背后的,正是罗斯金笔下的“富人”或市场的占有“欲望”。想来他一定预料不到,他所否定的科学计量与无法计量的精神情感之间的对立与难题,竟然在后世的艺术经济学那里以如此奇妙而悲哀的方式拥抱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