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都市现场)
江西多地出台新政,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交物业费了。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规定:试行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夫妻双方缴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有产权住房的2026年度物业管理费,可凭正式税务发票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每个缴存人只可提取一套住房的物业管理费。政策试行时间一年,中心城区自2026年5月1日起、各县(市)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业务。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经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现通知如下。
一、放宽人才贷款支持政策范围。自2026年4月1日起,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建)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在存贷挂钩计算值上上浮50%,且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二、新增全款购房按年提取。自2026年5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款新购买自住住房,缴存人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三、试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契税提取。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的自住住房,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契税,可各提取一次缴存人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的,本人(含配偶)月缴存额大于月还款额且未出现贷款逾期,可各提取一次缴存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实际缴费总额。政策试行时间一年,自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业务。
四、试行缴纳物业管理费提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夫妻双方缴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有产权住房的2026年度物业管理费,可凭正式税务发票申请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每个缴存人只可提取一套住房的物业管理费。政策试行时间一年,中心城区自2026年5月1日起、各县(市)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业务。
五、放宽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自2026年4月1日起,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可扩大至缴存人本人和配偶的父母、子女。缴存人夫妻双方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新建造自住住房,或其父母、子女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的除外。
六、放宽阶段性“提贷并举”提取范围。自2026年4月1日起,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阶段性“提贷并举”(含购买新建商品房直付首付)的提取范围可扩大至缴存人本人和配偶的父母、子女。父母、子女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的除外。
七、放宽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频次。自2026年4月1日起,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提取对应时间范围内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吉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
据此前报道,九江市率先在江西全省推出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政策。
新政明确,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物业服务费。根据规定,缴存职工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个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支付一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超过2000元的,职工可凭本人身份证明、物业服务费发票、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按实际支出核定提取额度,精准满足职工差异化支付需求。
3月25日,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职工本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未被冻结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名下房产物业费,每套住宅提取额度按当年实际缴纳物业费金额为准,且每套住宅不得超过3000元。
另据央视新闻报道,截至目前,江苏、河北、辽宁、安徽、江西等多个省份的超20座城市,已明确出台相关政策,打破了公积金“只能买房还贷”的旧限制。
具体来看,各地政策虽有差异,但都很接地气:苏州、泰州等地按物业费实际支出提取,年度上限1万元,长春、蚌埠、杭州等地则设定明确了3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年度限额。
这波政策利好,实打实惠及每一个有住房需求的人。首先,直接减轻家庭日常负担,用公积金抵扣物业费,能少掏现金,尤其对年轻人、新市民来说,相当于多了一笔“隐性补贴”。其次,有利于盘活了全国超10万亿的公积金沉淀资金,让“沉睡”的钱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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