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非常有意思,4月29日有一个导游带着游客去参观大熊猫基地,在介绍的时候向自己的游客介绍这个大熊猫花花是有点残疾的情况,而恰巧这些游客里面有一个大熊猫花花的粉丝。
这位粉丝当场就指出,导游的言语之间存在着某些不正确的地方,要求导游道歉,并要查看导游的导游证。
该导游拒不道歉,并坚持称自己所说的就是事实,之后该游客打电话报警。
根据各新闻平台的记者调查,这件事情在报警之后得到了解决,但具体以什么原因报警,报警之后又怎么解决?这个我目前还不知道,也很难想象会是什么样子。
是以造谣大熊猫罪被警察逮捕了吗?
不过确实有造谣大熊猫的罪,也确实有人因此被判入狱。
早在几年前就有极端猫粉因为造谣旅美大熊猫,丫丫,乐乐等各种情况而被都江堰法院判以有期徒刑。
因为他们觉得这些熊猫在美国遭受了虐待,中国的专家就是想把熊猫送到外国去,或者又是各种各样的奇葩的阴谋论,在网上煽动对立情绪,最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那么大熊猫花花是真的残疾吗?
严格来讲其实并不是的,根据官网的数据以及相关情况调查来看,它是先天性的发育不良,大概来讲是右后脚掌外翻,脖子短,没有腰,发育慢,咬合力差,进食较慢。
如果放到人类社会来讲大概率是一个1米4,长龅牙,没有脖子,没有腰,还稍微有点儿跛脚的人。
这样的人确实应该不能说是残疾,但实际上这样的人在人类社会是很难被视为正常人的,但是放到熊猫身上确实可以算得上是可爱。
这样的特征使得它和其他细长的大熊猫不一样,反而圆滚滚的更符合人类的喜好。
就像是 “梅以曲为美,直则无姿;以欹为美,正则无景;以疏为美,密则无态。”
这一点我想龚自珍在《病梅馆记》里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当然,我举这个例子并不是说它现在的状态不好,只不过是有感而发,并无其他引申含义。
毕竟这样弱小的熊猫在野外环境下,一开始应该是会被熊猫妈妈弃养的。
但是官方又说它不是残疾,那确实,如果按照先天发育不良来算也不是不行。
但是即便是导游出现口误,或者说是故意强调残疾的情况,那么游客又为什么?又有什么依据报警抓他呢?
游客要求导游道歉,这个我可以理解,毕竟她是花花的粉丝,导游这样的行为涉嫌侮辱她的偶像,虽然这样的行为很奇怪,但是我能理解。
但是报警到底是以什么罪名?熊猫应该没有名誉权吧?
就算是跑到花花的耳边大喊,你是残疾,花花应该也不会听懂吧?
我们经常说以人为本,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更多的则是“以颜为本”,尤其是在面对流浪猫问题上
熊猫可爱,猫可爱,可爱的动物就是要比其他的动物更能受到青睐。
虽然嘴上说着尊重生态,放任流浪猫,流浪狗去攻击其他的小型生物。有人干预就会认为这是生态的选择,但是看到流浪狗去吃流浪猫,看到泽巨蜥去吃流浪猫,又会觉得猫可怜。
如果导游说的是某个大食蚁兽残疾,是某一个角马残疾,是某一个非洲鬣狗残疾,我想这个举报他的人都不会有任何的波澜。
哪怕这个导游说的是别的熊猫残疾,我想她应该也不会进行举报,她举报的动机仅仅是因为她是花花的粉丝,而并不是导游犯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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