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的周乐伟,主动投案接受审查,牵出2019年格力电器416亿混改往事,也让董明珠与格力电器、格力集团的权责边界及利益格局再受关注。
周乐伟的任职路径是否符合规范?416亿混改背后,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拆分又藏着怎样考量?
很多人看到“格力”相关新闻,就会联想到董明珠执掌的家电巨头,却忽略格力集团与格力电器是完全独立的两家主体。
格力集团成立于1985年,由珠海市国资委持股90%、广东省财政厅持股10%,是妥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核心职能为产业投资与资本运作。
而格力电器1991年成立、1996年上市,早年确为格力集团核心子公司,彼时格力集团持股比例高达60%。
2012-2016年,董明珠同时担任格力电器与格力集团董事长,这是两家公司权责重叠的最后阶段。
2016年周乐伟接任格力集团董事长后,格力集团进一步弱化对格力电器的管控,2019年混改成为彻底分割的关键节点。
2024年格力集团营收仅70.48亿元,而格力电器营收高达1900亿元,体量差距达27倍之多,格力电器第一大股东为高瓴资本旗下珠海明骏,持股16.11%。
第二大股东,是经销商组成的青海互联网科技公司,持股7.83%,第三大股东为香港中央结算公司,持股3.93%。
格力集团仅为第四大股东,持股3.46%,仅为财务投资,无实际话语权;董明珠个人持股1.8%,为第六大股东。
这种股权分散格局,让格力电器成为无实控人的民营企业,而格力集团则成为失去核心资产的国企平台。
搞清楚两家公司的区别,才能避免将周乐伟与董明珠的权责混淆,也能看懂混改背后的资产划转逻辑。
周乐伟1970年出生的他,拥有经济学博士背景,职业生涯始于金融系统,早年任职建设银行珠海分行副行长,积累金融资本运作经验。
2005年起进入国企系统,担任珠海航展公司董事长,2013年兼任珠海市会议展览局局长、会展集团董事长。
2016年11月他接任董明珠的职位,出任格力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重回商界执掌国企平台,这次任职也成为他职业生涯的重要转折点。
在格力集团任职的8年间,他主导格力电器416亿混改,推动格力集团从实控人变为小股东。
2024年2月,周乐伟再次开启身份转换,从格力集团卸任后,2026年4月主动投案。
2019年的格力电器混改,是周乐伟任内最具影响力的事件,416.62亿元的交易金额,不仅创下当时国企混改纪录,更彻底改写了格力电器与珠海国资的命运。
混改的核心,是格力集团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的股权,交易对手为高瓴资本旗下珠海明骏,转让单价46.17元/股,总价416.62亿元。
格力集团持股比例从18.22%降至3.22%,彻底失去对格力电器的控股权,珠海国资委也从实控人位置退出。
2019年4月格力电器公告混改计划后,共有25家意向投资方参与,包括厚朴资本、百度、淡马锡等知名机构,经过层层筛选,最终仅剩高瓴资本与厚朴资本两家进入终极角逐。
高瓴资本凭借资本实力与产业运营思路胜出,其背后的资本大佬张磊,也通过此次交易成为格力电器的重要资本方。
这次混改采用高杠杆模式,珠海明骏的出资中,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比例约1:1,杠杆率的设置也让此次交易备受市场关注。
混改完成后,格力电器的治理结构迎来重塑,从国资控股变为股权分散的公众公司。
董明珠作为核心管理层,话语权不再受格力集团的直接制约,反而因管理层稳定、企业经营向好,成为混改后的重要受益方。
而珠海国资拿到416亿资金后,开启多元化投资布局,试图摆脱对格力电器的依赖,但后续投资项目多遇波折。
这次表面是国有资本退出、民营资本入局,实则是国企改革背景下,地方国资、产业资本、管理层三方博弈,也为后续的国资运作埋下伏笔。
但从周乐伟的任职路径来看,身份转换的合规性、审批流程的严谨性,均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从行业影响来看,格力电器混改与周乐伟事件,为外界提供了重要警示。
国企混改的核心是优化治理、激发活力,而非简单的国资退出、资本接盘,需兼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长远发展与管理层激励的平衡。
需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细化跨界任职的审批流程、监督机制,明确工作人员身份转换后的权责边界,杜绝换马甲不换烂”的现象。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资本在规则内运作,才能从根源上防范政商“旋转门”腐败,保障国企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健康推进。
历史的教训反复印证,权力与资本的流转一旦脱离制度约束,终将偏离正轨,唯有筑牢规则防线、强化监督问责,才能让每一次改革都经得起时间与纪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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