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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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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要求骑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北京交警今天也在全市主要路口设置检查和宣传提示岗位,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安全提示。初期交管部门将采取教育纠正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最高可处以50元罚款。
新修订的条例中,将原先“鼓励佩戴头盔”的相关表述,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法律性质发生根本变化。
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法制支队民警王福磊解释,有三种情形均属于“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45条,违法者将面临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罚款金额虽不大,真正的法律风险远不止于此。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镇胜提醒,自5月1日起,不戴头盔不仅属于违法行为,更可能在事故损害赔偿中使骑乘人承担不利后果。
他解释,即使不戴头盔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如事故责任在对方),但一旦因未佩戴头盔导致头部受伤,造成本可避免的死亡、残疾或伤情加重,这部分“扩大的损害后果”将被认定为骑乘人自身违法行为所致。在民事赔偿中,由轻伤升级为重伤所产生的额外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法院可能不会判令事故责任方承担,只能由骑乘人自行承担。
如果出门着急、忘了戴怎么办?别担心,北京现在有了“共享头盔”。在社区门口的共享头盔借用点,登记即可免费借用,用完了再还回来就行。
这一便民举措,4月29日率先在丰台区启动试点。北京市交管局丰台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平安保险公司及属地街镇,首批选取了8个街镇的24个社区(村)及3所小学,依托门卫值守岗设置借用点,帮助居民解决“忘戴”问题,引导大家逐步养成佩戴安全头盔的习惯。
在丰台区周庄子家园门口处,新设置了一个装有10余个共享头盔的柜子,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居民若出门时忘记戴头盔,只需在登记册上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即可免费借用一只符合国家3C认证标准的头盔,返回小区时归还即可。
据悉,首批试点的24个社区共投放了约500个头盔,平均每个社区20余个。
对于这项新服务,周庄子家园居民赵先生表示认可。他平时通勤、买菜、接送孩子都很依赖电动车,以前忘戴头盔的情况比较多。
近期他了解到从5月1日起,骑电动车必须戴头盔后,出门会有意识地记得佩戴。
他认为,共享头盔点的设置解决了偶尔匆忙出门忘戴头盔的麻烦。“挺便民的,如果平常出行比较着急忘了戴,可以从这儿借一个,确实很方便。”
编辑丨张兰 综合北京日报、北京发布、知道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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