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日讯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持续关注临沂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绿地紫峰公馆业主张先生的维权诉求。因房屋维修期间物业费权责划分、物业擅自停水停电及门禁权限限制等多重矛盾,业主、物业、开发商三方陷入僵持对峙。
纠纷缘起:房屋存在多处问题,整改拖延致矛盾
据业主张先生介绍,其购买的绿地紫峰公馆房源原定于 2022 年交房,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大面积墙面空鼓、玻璃深度划痕、卫生间防水破损、墙体返潮阴湿等多处问题。张先生认为房屋未达到法定交付标准,当场要求开发商立即维修,并明确表示将待整改合格后再办理收房手续。开发商承诺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后续却一再拖延工期。无奈之下,张先生先后向住建局、12345 政务服务热线等多个渠道投诉反映,经多方反复协调,房屋直至2026年初才完成全部维修整改。
矛盾升级:收房受阻+停水停电,物业费争议凸显
2026 年 3 月 21 日,张先生拿到三把房屋机械钥匙,但小区物业始终拒绝为其办理正式收房手续,拒不交付可视对讲设备、剩余房门钥匙,也不为其录入小区人脸识别系统、开通密码锁电子门禁权限,致使张先生只能跟随其他业主进出小区,日常出行备受限制。
矛盾核心焦点集中在2022 年原定交房日至 2026 年3 月实际拿到钥匙期间的物业费承担归属问题。张先生认为,房屋因开发商的原因迟迟无法完成正式交付,自己从未实际占有、使用房屋。依据临沂市物业费管理相关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房屋逾期未交付的,此间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不应转嫁给业主。他明确表态,愿意依法依规承担正式收房之后产生的物业费,也接受物业通过发送律师函、走法律诉讼等正规途径依规协商纠纷。但小区物业执意要求张先生承担房屋维修搁置空置期间的全额物业费,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物业竟采取擅自停水停电的违规方式逼迫业主缴费。张先生称,物业多次私自关停自家水电;即便自己拨打110报警、联系供电及自来水公司临时恢复供水供电,工作人员离场后,物业仍会再次断水断电。(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多方介入:镇政府初步协调,核心纠纷未破局
4 月 1 日节目直播中,主持人悦强首先连线小区物业陈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开发商并未认可房屋质量问题达到影响居住的程度,若业主对物业费存有异议,可自行找开发商协商,物业可从中协助。针对物业擅自停水停电的质疑,陈姓负责人辩解称,张先生尚未办理正式收房手续,且存在违规装修行为。对此,张先生予以反驳:房屋为自有毛坯房,物业无权干涉业主室内合理整理改造;而迟迟无法办收房,根源是物业强行要求先行缴纳争议物业费才予以办理。随后,主持人将相关问题分别反映至白沙埠镇政府物业办、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在 4 月 14 日节目跟进中,白沙埠镇政府物业办工作人员反馈,已组织多方开展现场协调,初步协调结果为:物业立即停止停水停电行为,全额向张先生交付钥匙、开通门禁等全部居住通行权限;至于物业费争议,需先由专业机构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权威鉴定,再界定相关费用是否由开发商承担,同时建议业主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因物业费核心纠纷未有实质性突破,主持人再次就此事向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反映,并同步反映至临沂市住建局。(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衔接堵点:职能部门科室流转脱节,问题未有实质进展
在 4 月 28 日节目追踪中,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相关问题已转至局物业管理科处置。(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而物业管理科王姓工作人员则称,需判定房屋质量问题是否严重到影响基本居住与正常装修,不能仅凭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拒收房屋、以此作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若张先生坚持不缴纳争议时段物业费,自己无法给出答复、也无权作出裁定。针对节目组两次向该局反映同一问题,处置为何未有实质进展,该工作人员却表示,仅接到4月1日的问题反馈,并未收到 4 月14日第二次的问题反映。(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主持人悦强随即再次回拨沂河新区规划建设局办公室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却坚称,4 月 14 日已同步将问题分流至物业管理科与房产市场科,不存在漏转漏办情况。(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临沂市住建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局房地产市场监管科曾尝试联系张先生,但电话响一声即被挂断,未能实现有效沟通;随后该局对接开发商,开发商则依据购房合同相关条款,主张业主不得因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拒绝缴纳维修期间的物业费。对此,张先生明确否认曾接到临沂市住建局的任何联络电话。(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后续:厘清权责,持续追踪进展
截至节目多期跟进结束,绿地紫峰公馆业主张先生2022年至026年房屋维修空置期间的物业费权责划分,业主、物业、开发商三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各职能部门虽已介入处置,但科室间工单流转脱节、后续跟进督办缺位、多方协调力度偏弱、民生诉求处置未形成闭环等堵点突出。
物业催缴物业费本应坚守合法合规途径,采取停水停电、限制业主门禁通行等方式施压,既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也违背情理底线。审视此次纠纷更应厘清法律与权责边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口中所指的合法拒收房屋,特指法律层面房屋存在主体结构不合格、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法定情形;而张先生自始至终并非无故恶意拒收房源,仅是验房发现多处工程质量瑕疵后,合理主张先行维修整改、再依规办理收房手续,二者在法律定性上有着本质区别。业主要求开发商修缮房屋瑕疵,与主张不承担维修空置期间物业费,本是相互关联又可独立界定的两件事,不能简单混为一谈,更不能片面以“不得随意因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为由,漠视开发商拖延整改、房屋长期无法交付使用的客观事实。
《民生无小事》节目也将持续追踪此事最终处理进展。山东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24小时新闻热线:0531-85852566;节目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民生无小事FM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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