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的冬天特别冷。

我趴在炕沿上写入伍申请书,煤油灯的火苗被门缝挤进来的风吹得东倒西歪,纸上的字也跟着一明一暗。我妈在隔壁屋咳嗽,一声接一声,像拉风箱。我爹走得早,她把我和妹妹拉扯大,背驼了,手粗糙得像老榆树皮,指甲缝里嵌着洗不掉的泥。

秀兰姐就是这时候推门进来的,手里端着一碗红糖水。

她住隔壁,比我大三岁,丈夫前年出车祸走了,一个人带着闺女过日子。她皮肤白,眼睛大,两条辫子又粗又长,在村里走一趟,后生们的眼睛都粘在她身上。我小时候她经常帮我妈照顾我,夏天给我扇扇子赶蚊子,冬天给我补棉袄。她手巧,补的补丁平整,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

“听说你要当兵去了?”她把红糖水搁在我面前,在炕沿上坐下来。我点头,说验上了,后天走。她把垂下来的头发别到耳后,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我读不懂。她有话要说,没出口,又咽回去了。

“去了好好干,别想家。”

“嗯。”

沉默了一会儿,她站起来走了。走到门口停了一下,没回头,拉开门出去了。我端起红糖水喝了一口,甜的,烫的,从喉咙一路热到胃里。这碗红糖水我后来喝过无数次,没有一碗是那个味道。

走的前一天晚上,我去她家还东西。以前借过她家一把镰刀,磨快了搁在窗台上。

她闺女睡着了。

兰姐在灯下补一件花的确良衬衫,针脚密密的。她说这衣裳买小了,她穿不上,送给我,让我带到部队去,以后探亲回来穿。那件衬衫我后来一直没舍得穿,压在军用被包底下,跟着我从新兵连到老兵连,从北方到南方,复员了又带回家。衬衫白底蓝花,领口有她绣的一朵小兰花,针脚细密,像她这个人。

我站在她家堂屋里,镰刀放在桌上,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也没说话,低着头补衣裳,针尖在头皮上蹭了一下,又继续缝。煤油灯的火苗跳了一下,她的影子在墙上晃了晃。

“秀兰姐,我走了。”

她抬起头,眼睛亮亮的,像村口那口老井里的水。她站起来,把针别在衣襟上,走到我面前。我比她高一个头,她仰着脸看我,嘴唇动了动,没说出话。

然后她踮起脚,在我嘴唇上轻轻印了一下。

那个吻很短,像蜻蜓点水;那个吻很长,长到我在部队的每一个夜晚都会想起来。她的嘴唇是凉的,带着红糖水的甜味。我没反应过来,她已经退回去了。

“走吧。”

我走出她家的门,夜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我摸了一下自己的嘴唇,那点凉意还在。门在我身后关上了,没有声音。

到部队以后我给她写过信。信寄出去,石沉大海。又写了几封,都没回。我以为她不想理我了,就把信搁下了。新兵连训练很苦,每天累得跟死狗一样,倒头就睡。可每次站夜岗,望着漫天星星,就会想起她踮起脚尖的样子。

后来我考了军校,提了干,在部队待了六年。

回来后,我没回村。被分配在县城工作,进了机关,朝八晚六。别人给我介绍对象,我去见了,不是嫌人家不好,是心里装不进别人。

那年秋天,我妈托人捎信让我回去一趟,说有事。我请了假,坐长途汽车回村。村口的老槐树还在,树下坐着几个老人,下了车,老人们认出我来,说这不是老李家的大小子吗,当兵回来了,出息了。我挨个叫了人,拎着包往家走。

远远地,看到秀兰姐站在她家门口。

她老了。头发白了一半,脸上有皱纹了,穿着那件花的确良衬衫,领口那朵小兰花还在。她怀里抱着一个孩子,三四岁,扎着羊角辫。

她看到我,没动,也没说话。

我走过去,站在她面前。她看着我,眼睛还是那么亮,只是眼角有了鱼尾纹,像村口那口老井井沿上裂开的缝。怀里的小女孩怯生生地看着我,嘴里含着一根手指。

“这是你闺女?”我问。

她低头看了孩子一眼,说,嗯。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叫爸爸。

风从村口吹过来,老槐树的叶子哗哗响。那个小女孩仰着脸看着我,含混不清地喊了一声,爸。

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原来那些信她一封都没收到。我写的是她娘家地址,她改嫁以后搬了家,信被人收了,没人转给她。她一个人把孩子生下来,一个人养大。村里人指指点点,她不在乎。她妈气得要跟她断绝关系,她不在乎。她等了我六年,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我还回不回来,不知道我心里还有没有她。她只管等。

我说秀兰姐,你傻不傻。她说你不傻,你当兵去了。我说我写信了,你收不到。她说不收到也知道,你会回来。

我把她娘俩搂进怀里。孩子被夹在中间不舒服,扭来扭去,小手拍着我的脸。她笑了。我哭了。

那个春天,那件白底蓝花的的确良衬衫晒在院子里。她在厨房做饭,菜下锅的滋啦声传出来,酱油味葱花味呛得人打喷嚏。孩子在院子里追鸡,追不上,急得直跺脚。我坐在门槛上,把那件衬衫翻过来看,领口那朵小兰花针脚细密,每一个针脚都在告诉我,她等我等了六年。她不说,我也知道。

那枚别针她一直留着,针尖发黑了,别在她衣襟上,像一枚褪色的军功章。

我们都老了。她头发全白了,我的腰也不行了。孩子上了大学,在省城工作,很少回来。家里又剩下我们俩。她做饭,我洗碗;她看电视,我读报;她睡着了,我把她搭在被子外面的手轻轻放回去。那只手还是那么白,只是皮肤薄了,青筋凸起来,像秋天落叶后的树枝。

那年冬天,我从抽屉深处翻出那件花的确良衬衫。白布已经发黄了,蓝花褪色了,领口那朵小兰花还依稀可辨。我把衬衫贴在脸上,还有樟脑丸的味道。她当年的气息,早就散了。可她这个人还在,睡在隔壁屋里,呼吸声很轻,有时候会咳嗽一声。

那个吻,我等了六年才等到回音。她等那个回音,等了整整六年。六年的青春,六年的白眼,六年的夜,六年的泪。她不怨我,她怨那封信没送到。那封信我写了改,改了誊,誊了又改,最后寄出去的那一版,我想告诉她——等我回来,娶你。

信没送到,但话我送到了。用六年的时间,送到了。她收到了,用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