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商务部正式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一份评论意见,针对欧盟《工业加速器法案》的相关条款,表达了中方的正式立场和严正关切。4月27日,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明确对外表示,中方提交评论意见并非走过场,如果欧盟无视中方的建议,执意推动这部法案成为法律,并因此损害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方将“不得不进行反制”。

可以说,商务部发言人的这番话说得相当不客气,基本等同于通告欧盟:你们要是敢强制搞这些歧视性条款,那么后果自负。

这件事还得从3月初说起,欧盟委员会在当时发布了《工业加速器法案》的立法提案,随后提交给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审议。根据欧盟官员的计划,这部法案的目标是从2027年开始逐步生效。那么这份法案要做什么呢?按照欧盟自己的说法,是想通过扶持本土制造业,到2035年把制造业占欧盟GDP的比重从现在的14.3%提升到20%。

这个目标听起来不错,但问题出在实现方式上。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在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这四大领域,对外国投资者设置了一堆限制性条款。具体来说包括:强制技术转让、限制外资持股比例、要求产品中含有一定比例的欧盟本地成分、要求雇一定比例的本地员工。

而且这些限制条款不是对所有国家都适用,而是专门针对那些在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投资者”。谁在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不用猜,就是中国,说白了,这部法案的限制对象,几乎就是冲着中国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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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这份法案还规定,对于金额超过1亿欧元的重大投资项目,如果一个第三国在相关领域的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那么投资项目必须满足一系列附加条件,包括完成技术和知识转移、满足本地生产要求,同时还要保证雇的欧盟员工比例不低于50%。一位欧盟官员此前曾对媒体透露,虽然新规不会直接点名中国,但鉴于中国对欧洲的投资体量,立法的重点指向不言而喻。

正因如此,中方的反制才会来得如此严厉。实际上,中国威胁反制也不是空话,对欧反制的手段其实不少。第一种手段,也是大概率会最先启动的,是WTO争端解决机制。根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定》等多部协定,欧盟这种单方面设置歧视性贸易壁垒的做法,完全可以被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而且这不是中国一家的判断,多位国际贸易法专家也认为,如果严格执行《工业加速器法案》,被贸易伙伴告上WTO的概率相当之高。

第二种手段,是启动“反歧视调查”。根据中国《对外贸易法》第7条,如果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中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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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只要欧盟的法案最终影响到中国企业利益,中国可以立即启动针对欧盟的对等反制调查。这个调查结果一出,就可以对从欧盟进口的商品加征关税、采取限制措施,而且可以持续到欧盟纠正错误政策为止。

第三种手段,暂停在欧洲的重大投资项目或战略合作。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5年底,中国在欧洲的新能源项目投资已经超过数千亿元人民币。而且很多还是像宁德时代、比亚迪、隆基、远景等龙头企业,欧洲市场上几乎所有大型储能系统和电动车零部件都离不开他们。一旦中方决定暂停或重新评估这些项目,欧洲的绿色转型计划将立即遭遇“断供”危机。

就拿储能系统来说,欧洲目前的储能缺口相当大。据相关机构预测,到2030年,欧洲的储能规模需要从当前的不足100GWh扩张到750GWh以上。这么大的缺口,如果东方供应商“集体刹车”或“转向他国”,欧洲的“绿色新政”恐怕很难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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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中欧贸易现在到了最关键的十字路口,这次中国商务部斩钉截铁的强硬表态,之所以让全球关注,就是因为所有人都意识到一个道理:全球化的21世纪经济,单靠砌墙是活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