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三十八,上有老下有小,房贷还剩十八年。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是账单,晚上躺床上刷手机刷到眼皮打架才肯睡。我有时候会想,这辈子就这样了?也说不上不好,但总觉着少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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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啥呢?说不上来。

直到前两天刷到李建宏的事。说实话,以前没听过这人。新疆的老板,搞通讯起家,后来建了大巴扎、滑雪场,全国民企五百强。这些信息我都是新闻上看的,但真正让我手机都拿不稳的是后面那几句:他52岁登珠峰,是新疆第一个完成“7+2”的人,七大洲最高峰加南北两极。

52岁。

我今年38,爬个楼梯都喘。上次公司团建去爬天山,我半道假装接电话,蹲路边等了四十分钟。就这体能。人家52岁在海拔八千米的地方,零下三四十度,连着爬48个小时。

我突然觉得自己特别怂。不是那种“我不如他”的怂,是另一种——我好像从来没为什么事拼过命。高考没拼过,工作没拼过,健身卡办了三年去了不到十次。我连辞职都不敢,虽然天天抱怨领导这样那样。

李建宏敢。1993年,28岁,从铁饭碗里跳出来,身上揣着3万块钱,在商场租了一节柜台卖传呼机。三米宽的一节柜台,你想想。我在商场里见过那种柜台,站两个人就转不开身。他就从那儿开始,干到资产十几个亿,干到新疆民企30强。

你说这人是不是有病?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要去折腾。

大巴扎和滑雪场,我都没去过

我没去过乌鲁木齐,新疆国际大巴扎长啥样全靠想象。但我知道那地方是地标,游客必去。还有丝绸之路滑雪场,这几年滑雪圈里挺火的,好像有条艾文大道特别陡,陡到能吓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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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滑雪爱好者,对这事儿本来没啥感觉。但后来一想,一个人能靠一己之力把一个地方的冰雪产业从零拽到全国有名,这事儿挺牛的。他不是投了钱就完了,他自己也滑,还拿过基尼斯纪录。什么意思?他既是老板,也是用户,还是代言人。自己给自己代言,自己真上。

这跟现在那些嘴上说“热爱”其实连产品都没用过的创业者完全是两路人。

扯远了,说回那场车祸

4月27日下午三点,阿尔巴尼亚,爱尔巴桑市附近的一个高速路口。雨天路滑,车子失控,多车连撞,他不幸当场离世。

阿尔巴尼亚在哪儿?巴尔干半岛,挨着希腊。我在地图上找了半天。一个新疆人,跑那么远的地方去商务考察,结果命丢在那儿了。61岁。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正在吃外卖,盒饭里的青椒炒肉已经凉了。我放下筷子想了半天:如果我是他,我会不会觉得亏?

61岁,对企业家来说正当年。宏景集团还在,员工两千多人,纳税几千万,他肯定还有一堆计划没来得及做呢。就这么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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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转念一想,我又觉得自己这个想法特别俗。人家一辈子干了两辈子三辈子的事,我在那儿替他惋惜“没活够”,这不明摆着用自己的尺子量别人吗?

“一生做两件事,活出三辈子精彩”

这是他说的原话。我第一次听觉得像成功学口号,但看完他的履历,我信了。

珠峰那一年,他52。不仅是珠峰,他还顺手爬了旁边的洛子峰,世界第四高峰,8516米,连续攀爬48小时不带停的。你想像一下那个画面:脸上全是冻伤的黑斑,氧气稀薄到每一步都在喘,脚下是万年冰雪,旁边就是万丈深渊。稍微一个走神,人就没了。

他怕不怕?肯定怕。但怕归怕,他还是往上爬。

我有时候想,这种人到底图什么?图名?他已经不需要了。图钱?更不需要。可能就是图那一口气——人到中年,很多人开始认命了,觉得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但他不。他非要用脚底板去踩一踩七大洲的顶点,去南北极的冰盖上走一走。

这是一种病。但是一种让人羡慕的病。

我有个朋友,去年去爬了四姑娘山

写到这儿突然想起来,我有个大学同学,毕业以后一直做户外领队。去年他约我去爬四姑娘山,我说我没时间。其实不是没时间,是怕。怕高反,怕累,怕丢人。

他一个人去了。回来以后给我发照片,山顶上云海翻腾,他举着旗子笑得像个傻子。我问他什么感觉,他说:“活着的感觉。”

我当时觉得他在装X。现在想想,可能是真的。

李建宏登顶珠峰的时候,站在地球最高点往下看,大概也是这种感觉。那种感觉,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有。不是因为身体不行,是因为我连试都不敢试。我把自己框死在一个安全区里,然后安慰自己说“平凡是真”。

平凡是真,但平庸不是。

再说点不好听的

我上面这些话说得好像我很崇拜他似的。其实也不是。

我后来又想,他这种活法,代价也挺大的。常年在外面跑,家里人不担心吗?52岁去爬珠峰,万一回不来了,老婆孩子怎么办?他捐了七百多万做公益,确实值得敬佩,但对企业老板来说,七百多万可能也就是一套房的钱,不值得被神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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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那个“7+2”,说白了就是用钱堆出来的。登珠峰一次少说几十万,普通人连想都不敢想。他有钱,有资源,有团队,他能做到的事,普通人做不到。所以我在这儿感慨什么“活出三辈子精彩”,其实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看,我又开始拧巴了。一边羡慕人家,一边酸人家。

但我觉得,这种拧巴才是真实的。我没办法百分之百地崇拜一个人,也没办法百分之百地否定他。他就是那么个复杂的存在——既是精明的商人,又是疯狂的探险者;既为社会创造了价值,也享受了普通人够不着的资源。

那场雨,那条路

回到那个阿尔巴尼亚的高速路口。雨天路滑,四个字,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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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时候想,命运的安排,有时总让人猝不及防。一个征服过地球最高点的人,最后被一条湿滑的公路收了。他爬珠峰的时候多凶险啊,冰裂缝、雪崩、缺氧、冻伤,哪样不比下雨危险?可偏偏是在最普通的场景里翻了车。

这有点像什么呢?像一个老司机,开了一辈子赛车没出过事,结果在自家小区门口追尾了。说不出的荒诞。

但也许对他来说,死在路上比死在床上好。我猜的。我不是他,我不知道。但一个52岁还去爬珠峰的人,你让他躺在病床上插着管子、儿女在边上哭、慢慢熬到灯枯油尽,那对他来说可能是更大的折磨。

我不是说他该死。我是说,如果非选一种死法,他大概会选一种不那么窝囊的。

当然,这样的告别,对他来说还是太突然、太憋屈了。雨天路滑,多车连撞,任谁看了都觉得惋惜。

写到这儿不想写了

本来想写个漂亮的结尾,升华一下,什么“生命的意义不在于长度而在于厚度”之类的。但写出来自己都觉得恶心,像中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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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吧。他活过,他折腾过,他把一件事活成了三件事。我可能这辈子都成不了他那样的人,但至少以后爬山的时候,我会少假装接一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