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散文诗被集中地收在《野草》一书中。在此之前,他已有试作,就是那篇《自言自语》(后编入《集外集拾遗补编》);后来又写了一些散文诗,数量无多,没有专门成集,被安置在杂文集里。鲁迅说:其实“杂文”也不是现在的新货色,是“古已有之”的,凡有文章,倘若分类,都有类可归,如果编年,那就只按作成的年月,不管文体,各种都夹在一处,于是成了“杂”。
在鲁迅的观念和用语习惯里,杂文集就是编年体文集的意思,其中并不全是后来通常所说的所谓“杂文”(或称杂感,即带有文艺性的议论文)。在鲁迅的杂文集里,固然以杂感居多,此外还有序跋、碑文、散文、随笔、轻性论文,甚至有译文,同时也就可以有散文诗。
例如《华盖集》中的《夏三虫》,其中说到跳蚤、蚊子和苍蝇这三种害虫:
跳蚤的来吮血,虽然可恶,而一声不响地就是一口,何等直截爽快。蚊子便不然了,一针叮进皮肤,自然还可以算得有点彻底的,但当未叮之前,要哼哼地发一篇大议论,却使人觉得讨厌。如果所哼的是在说明人血应该给它充饥的理由,那可更其讨厌了,幸而我不懂。
苍蝇嗡嗡地闹了大半天,停下来也不过舐一点油汗,倘有伤痕或疮疖,自然更占一些便宜;无论怎么好的,美的,干净的东西,又总喜欢一律拉上一点蝇矢。但因为只舐一点油汗,只添一点腌臜,在麻木的人们还没有切肤之痛,所以也就将它放过了。
这种写法,正是诗艺中常见的“比兴”。
再如《准风月谈》一书中,颇有一些鲁迅后期的散文诗。1933年,黎烈文编辑《申报·自由谈》的时候,鲁迅为之提供了大量文稿,开始还能涉及时事,后来形势日益严峻,黎烈文请求作者们收敛一些,“从兹多谈风月”,以保存《自由谈》这块园地。而“谈风云的人,风月也谈得”,鲁迅换了些笔墨和笔名,重新布局开张,一上来的一篇《夜颂》,就大有散文诗的意味:
虽然是夜,但也有明暗。有微明,有昏暗,有伸手不见掌,有漆黑一团糟。爱夜的人要有听夜的耳朵和看夜的眼睛,自在暗中,看一切暗。
一夜已尽,人们又小心翼翼的起来,出来了;便是夫妇们,面目和五六点钟之前也何其两样。从此就是热闹,喧嚣。而高墙后面,大厦中间,深闺里,黑狱里,客室里,秘密机关里,却依然弥漫着惊人的真正的大黑暗。
这是何等特别的风月谈啊。
再看稍后的《新秋杂识》,文章说“有两对蚂蚁在打仗”,而蚂蚁同蚂蚁不同:
蚂蚁中有一种武士蚁,自己不造窠,不求食,一生的事业,是专在攻击别种蚂蚁,掠取幼虫,使成奴隶,给它服役的。但奇怪的是它决不掠取成虫,因为已经难施教化,他所掠取的一定只限于幼虫和蛹,使在盗窟里长大,毫不记得先前,永远是愚忠的奴隶,不但服役,每当武士蚁出去劫掠的时候,它还跟在一起,帮着搬运那些被侵略的同族的幼虫和蛹去了。
鲁迅由此说到儿童教育之重要,说到战斗的批评家要关注儿童读物,“打掉制造打仗机器的蚁冢,打掉毒害小儿的毒饵”。此文也用了比兴之法,格局颇近于诗歌——当然也不尽相同,作者终于还是跑出来直截了当地发了一通议论。《准风月谈》里的散文诗,已经很带有些杂感的成分了。
散文诗并没有一定的规矩。其实即使是本来意义上的诗,也未尝不可以“以议论为诗”,当然不容易写得好。散文诗自然会有散文的成分,多发点议论无妨。鲁迅喜欢发议论。
散文诗是一种文体,杂文集是编辑文章的一种类型,即编年而非按文体来分类,这两者是可以相容或兼容的。
在鲁迅晚年的《且介亭杂文末编》中有一篇《半夏小集》,包括九则短文——鲁迅有时喜欢把若干短文编为一组,其中各则的写法可以不尽相同,除了杂感以外,也可以有近于散文诗模式的。其中第七则写道:
假使我的血肉该喂动物,我情愿喂狮虎鹰隼,却一点也不给癞皮狗们吃。
养肥了狮虎鹰隼,它们在天空,岩角,大漠,丛莽里是伟美的壮观,捕来放在动物园里,打死制成标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但养胖一群癞皮狗,只会乱钻,乱叫,可多么讨厌!
这里说起两类风格不同的动物,表达了作者对刚健壮观的欣赏和对于猥琐下作的鄙视,这正可以令人想到社会生活中的两派。
杂文集包含甚广,其中也可以有散文诗——读鲁迅的书,需认清这一点。
原标题:《《野草》以外的鲁迅散文诗 | 顾农》
栏目主编:黄玮 文字编辑:栾吟之 题图来源:新华社概念图
来源:作者:顾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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