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含量403mg/100ml

不光敢开车上路

还开成了“摇摇车”

引得群众纷纷报警

所幸没出事,但事不小

驾照没了,刑事责任来了

4月6日,来宾市象州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群众举报下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该县G355线壮乡居路段有一辆小车在路上摇摇晃晃,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请求出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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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抵达后发现一辆客车停靠在路边,主驾驶位上一名男子正酣然入睡,车身周围弥漫着浓烈的酒精气味。民警多次对该男子进行大声呼喊、轻拍提醒,其才缓缓睁开双眼,意识却依旧模糊,无法清晰回应民警询问。

随后,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男子进行现场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403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驾驶人银某当日驾驶车辆从家中出发前往县城办理事务后前往朋友家中赴宴饮酒,从14时持续饮酒至18时。宴后,银某心存侥幸,认为休息片刻后酒精已代谢完毕,便驾车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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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在途中因酒精作用状态异常,被群众发现并报警,最终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万幸的是,银某醉驾行驶期间未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4月10日,银某的血液酒精检测结果正式出具,为359.32mg/100ml,依旧远超醉驾标准,其行为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对银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

酒后驾车,害人害己

一杯酒的麻痹、一瞬间的侥幸

很可能毁掉自己和他人的一生幸福

在此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务必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准则

摒弃侥幸心理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