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口日报】

4月30日,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为全面规范我省出租汽车(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联合印发专项行动方案,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专项治理行动,通过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大服务质量类违法行为治理力度,压实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不断增强群众出行满意度。

针对出租车驾驶员运营服务方面

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海南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具体包括:

· 巡游车拒载、绕道、议价、宰客、甩客、辱骂乘客、强行拼客、拉客、违规收费、漫天要价、不打表计价、私改计价器等行为;网约车线下揽客、无故爽约、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线上线下不一致等行为;

· 车内吸烟、车内异味、不按乘客要求使用空调、车容车貌不整洁、服务态度差等行为;

· 餐饮店、旅游景区等商户与出租汽车司机勾结拉客返点、诱导消费、坑蒙游客等。

车辆及从业人员资质等

营运资质不合规的问题

也被列入重点治理内容

·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出租车经营活动,冒充、“克隆”巡游车,以私人小客车合乘(顺风车)开展非法营运等行为;

·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营运资质和从业资格,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车辆派单;

· 聚合平台未核验合作平台资质;

·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

· 旅行社、酒店等违规租用未取得相应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等。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从即日起开展

重点治理为期一个月

随后转入常态化治理至今年年底

集中实施阶段将聚焦机场、火车站

港口码头、景区景点、商圈等重点场所

组织联合执法

来源:海口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吴雨倩

编辑:陶志博

审核:陈欢

监制:张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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