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月薪十五万,我开一家小面包店,月入六千。
昨晚他把离婚协议拍在桌上的时候,我正在揉明天要用的面团。
“苏念,签了吧。”
陆征靠在门框上,西装革履,袖扣反着光。
他连坐都不愿意坐下来。
我擦了擦手上的面粉,拿起那份协议翻了翻。
房子归他,车归他,存款一人一半——他卡里四百多万,我卡里三万二。
“净身出户也行,我就要店里那些设备。”我说。
他愣了一下,大概没想到我这么痛快。
“你……不争一下?”
“争什么?”
我把协议最后一页翻到签字栏,拿起他搁在旁边的钢笔,签上自己的名字。
苏念,我不是故意的,但你也知道,我们之间差距越来越大了。”
我没抬头。
“我年薪近两百万,你一个月挣六千块。我同事聚餐带家属,你穿着围裙就来了,上次老周的太太问你做什么的,你说开面包店——”
“开面包店怎么了?”
他深吸一口气,又把那口气咽回去了。
“算了,说这些没意义。明天上午去民政局,行吗?”
“行。”
我继续揉面团。
他站在那里看了我一会儿,转身走了。
第二天上午九点,民政局门口。
他开着他那辆黑色保时捷卡宴来的。我骑了一辆共享单车。
办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问了一句:“双方确认自愿?”
“确认。”我们异口同声。
红本换绿本,前后不到四十分钟。
走出民政局大门,阳光很好。
陆征掏出手机,当着我的面,点开微信——
删除好友。
点开手机通讯录——
拉黑号码。
一条龙,干净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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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完这些,把手机揣回口袋,看了我一眼。
“以后各走各的,别联系了。”
我点点头。
他上了车,保时捷的引擎声低沉地响了一下,车子滑出停车位,汇入车流。
我站在原地看了三秒钟,然后转身,往反方向走。
我没有回那个已经不属于我的家。
我去了店里。
面包店叫“念之味”,在老城区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里,门面不大,十五平方。
推开门,烤箱里昨晚定时的吐司刚好出炉,满屋子都是麦香。
我换上围裙,开始和面。
手机响了。
是江晚的电话。
“签了?”
“签了。”
“他什么条件?”
“房子车子归他,存款一人一半。”
电话那头沉默了五秒。
“苏念,你是不是脑子被面粉糊住了?你名下的东西——”
“跟他没关系,这些本来就不在婚内财产里。”
“那他知不知道——”
“不知道。”我把电话夹在耳朵和肩膀之间,腾出手继续揉面,“以后也不需要知道了。”
“行吧。那你打算什么时候——”
“明天。”
“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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