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我叫林远,今年三十二岁,在省城一家中型企业做了六年技术员。说是技术员,其实就是个修机器的,每天跟各种电子设备打交道。一个月工资五千出头,除去房租和生活费,能存下两千块钱就算好的。没车没房,也没对象,日子过得像一杯白开水,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直到那天,我去面试。

那是一家新成立的分公司,据说总部在深圳,做的是高新技术产业。我投了简历,纯粹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们给的待遇不错,底薪就有八千,比我现在的工资高出一大截。我想着,要是能进去,攒两年钱,说不定能在县城付个首付,买套小房子。

面试那天是个星期三,天阴沉的像要下雨。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但还算干净的衬衫,提前二十分钟到了面试地点。那栋写字楼在市中心,大堂里铺着大理石地板,光可鉴人,我走上去都不好意思低头看自己的旧皮鞋。

接待我的小姑娘让我在外面等,说面试官马上就来。我就坐在走廊的塑料椅子上,手里攥着一份简历,手心出汗,把纸张边角都洇湿了。

等了大概十分钟,电梯门开了,走出来一个女人。

她穿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里面是白色的内搭,下面是条同色系的西装裤,脚上一双黑色高跟鞋。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利落,气质出众,在一群穿工装的职员里显眼得很。她手里拿着一杯咖啡,一边走一边低头看手机,从我面前经过的时候,带起一阵淡淡的香味。

我没看清她的脸,只是觉得这个女人气场很强,估计是哪个部门的主管。她径直走进了我面前那间办公室,连看都没看我一眼。

接待的小姑娘赶紧站起来,语气里带着一丝紧张:“沈总,人已经来了,在门口等着呢。”

原来她就是面试官。

门半开着,我往里看了一眼。她背对着门口在脱外套,动作很好看,身体曲线流畅自然。我突然有点紧张,手心更湿了。

又过了五分钟,接待的小姑娘让我进去。我深吸一口气,推门走了进去。

她坐在办公桌后面,正低头翻看一沓文件。桌上放着一台苹果笔记本,旁边是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办公室不大,但装修得很精致,墙上挂着一副抽象画,我没看懂画的是什么。

我把简历放到桌上,轻轻说了句:“沈总好,我叫林远。”

她抬起头来。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我感觉时间突然凝固了。那张脸,那双眼睛,那个微微上挑的眉毛,都像一把钥匙,猛地打开了记忆深处某个尘封已久的房间。

她看着我的表情从随意变成了惊讶,又变成了某种我看不懂的东西。她就那么盯着我看了好几秒钟,然后嘴角慢慢上扬,露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微笑。

“林远。”她念出我的名字,语气平静得不像是在问问题,“你是不是xx县人?”

我愣住了,实话实说:“我是xx县xx镇人。”

她点了点头,眼睛里的光一闪而过,然后低头去看我的简历。她的睫毛很长,垂下来的时候在眼下投下一小片阴影。

办公室安静的能听见墙上时钟的滴答声。我站在原地,心跳得很快,脑子里乱糟糟的,总觉得她那张脸很熟悉,但一时半会儿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她看完简历,把它放到一边,然后双手交叉撑在桌上,下巴微微抬起,用那种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我说:“你的工作经历和技术经验看起来挺符合我们岗位要求的,不过,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她的声音很平稳,带着一种公事公办的腔调。但我总觉得她的眼神不太对,太专注了,像是在辨认什么东西。

“您请问。”我说。

她问的问题都很常规,无非就是之前做过什么项目,技术上擅长哪方面,为什么离职。我一一回答,尽量让自己看起来专业一些。但她问完这些之后,突然话锋一转,问了一个完全跟面试无关的问题。

“你高中的时候,是不是在一中读的?”

这个问题像一颗子弹,正中我的眉心。我下意识地抬起头,对上她那双带着探究意味的眼睛,大脑飞速运转。一中,县城唯一的高中,我在那里待了三年,无数回忆在那个大院子里生根发芽。但眼前这个女人,这个开着豪车、在写字楼里拥有独立办公室的女总裁,跟我那个县城高中有关系?

电光石火之间,我想起来了。

她的名字,她的长相,她说话时微微上扬的尾音。所有的细节像潮水一样涌回来,把我淹没了。我的心跳陡然加速,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她看到我的反应,嘴角的笑意更深了,那笑容里藏着一丝我分辨不出的情绪,像是得意,又像是怀念。她缓缓说了一句话,声音不大,却像一把锤子,一下一下砸在我胸口。

“林远,好久不见。”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是她,真的是她。

沈薇,高中三年,我最好的朋友,也是我……

藏在心底最深处的那个人。

十五年前,我还住在那个尘土飞扬的县城里。

说是县城,其实就是个大一点的镇子,一条主街贯穿南北,街两边是各种店铺,卖衣服的、卖杂货的、卖早餐的。街边停着些三轮车,车夫扯着嗓子喊“走不走”。空气里永远飘着一股炸油条的味道,混着汽车尾气和灰尘,呛得人嗓子发干。

我家住在县城南边的一条巷子里,那条巷子窄得连三轮车都开不进去,两边是些老旧的平房,墙面刷的白灰已经斑驳脱落,露出里面灰色的砖头。我们家是租的其中一间,一个月两百块钱,屋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什么都没有。

我爸在工地上搬砖,我妈在菜市场卖菜。两个人都没什么文化,但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林远,你要好好读书,考上大学,将来就不用像我们这样吃苦了。”

我确实很努力。初中毕业以全县第五名的成绩考进了县一中,那是我们县最好的高中,升学率在周边几个县里都排得上号。

县一中坐落在县城北边,占地不大,但校园里种了很多法国梧桐,夏天的时候绿荫如盖,走在下面凉快得很。教学楼是栋五层的灰色建筑,窗户很大,每到课间就有人趴在窗台上往外看。操场上铺的是煤渣跑道,跑起来脚下哗哗响,一到下雨天就泥泞不堪,运动会都得推迟。

高一那年,我被分在三班。教室在二楼东头,窗外就是那排法国梧桐树,树枝伸到窗边,伸手就能够到叶子。我的座位在第三排靠窗的位置,同桌是个戴眼镜的男生,叫李浩,性格开朗,喜欢打篮球,学习成绩一般,但人缘极好。

沈薇不跟我同班,她在隔壁的二班。我第一次注意到她,是高一下学期的一个早晨。

那天我起晚了,背着书包往教学楼跑,在楼梯拐角处差点撞上一个女生。她扎着马尾辫,穿着一中白色的夏季校服,手里抱着厚厚一摞书。我刹住脚步,她也被吓了一跳,书没抱稳,哗啦啦掉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我赶紧蹲下来帮她捡书。

她说了句“没事”,声音不大,带着一点鼻音,听着软软的。我抬起头,正好对上她的脸。那是我第一次看清沈薇的长相。她皮肤很白,脸颊上有点婴儿肥,眼睛不算大,但很有神,笑起来的时候眼尾微微往下弯,像月牙。

她的校服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纤细的小臂,手腕上戴着一块粉色的电子表,表盘上印着Hello Kitty的图案。

我把捡起来的书递给她,她接过去,冲我笑了笑,然后转身上楼了。

我站在原地愣了两秒,心里涌起一股很奇怪的感觉,说不清楚是什么,就是心跳好像快了半拍。

后来我才知道,她就是沈薇。年级第一,永远排在红榜最上面的那个名字。全县统考的时候,她的分数能把第二名甩开好几十分。老师们提起她,语气都带着一种自豪,好像沈薇是他们教出来的最得意的作品。

而她的家庭条件也跟我们大多数人不一样。她爸是县财政局的一个科长,她妈是县医院的护士长。在我们那个大多数家长都是农民或者小商贩的县城里,这样的家庭背景算是相当不错了。

我跟她完全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站在讲台上领奖的时候,我在台下的人群里仰着头看她,觉得她像天上的星星,亮得刺眼,但跟我隔着十万八千里。

高一整整一年,我和沈薇的交集,就仅限于楼梯拐角那次偶遇。我在走廊上碰到她的时候会多看两眼,但也仅此而已。我从来没想过,高二分科之后,我们会成为同班同学,更没想过,我的高中生活会因为她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高二那年,文理分科。我选了理科,沈薇也选了理科。她被分到了一班,也就是所谓的“火箭班”,汇集了全年级成绩最好的六十个学生。而我,因为高一成绩还过得去,也被分到了一班。

开学那天,我走进一班教室,找了一个靠后的位置坐下。教室比普通班的大一些,但人也多,课桌椅挨得很近,走道窄得只能过一个人。

我在整理课本的时候,一个女生从前门走进来,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个水杯。她走路的速度不快不慢,马尾辫随着步伐轻轻晃动。她径直走到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把书包放到桌上,然后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那个位置,正好在我前面两排的斜前方,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她的背影。

是沈薇。

我心里莫名有些紧张,赶紧低下头假装看书。那天上午,班主任王老师进来点名,念到沈薇的名字时,她站起来应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带着一种不卑不亢的沉稳。全班六十八个人,我唯独记住了她的应答声。

高二的日子就这样开始了。一班的氛围跟普通班完全不一样,每个人都在拼命学习,课间休息的时候教室里依然安静得能听见翻书声。偶尔有人趴在桌上补觉,也是悄无声息的。

我很快融入了这种氛围。我知道自己跟他们有些差距,底子不如那些从初中就上补习班的学生扎实,所以我得花更多的时间。每天晚自习下了回到出租屋,我还要再看一个小时的书才睡觉。我爸妈在县城边上租了个小房子,但为了让我安静学习,他们特意在学校附近给我单独租了一间屋子,自己挤在菜市场后面那个漏雨的铁皮棚子里。

这一切我都记在心里,因为这是我唯一翻身的希望。

跟沈薇真正开始有交集,是高二上学期期中考试之后。

那次考试我考了全班第十一名,对我来说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毕竟暑假的时候我还在担心能不能跟上火箭班的节奏。但沈薇依然是第一名,总分比我高了将近一百分。

成绩出来那天下午,班主任王老师找我谈话,说我有潜力,再努力努力,争取进前十。我嘴上答应着,心里想的却是怎么把物理成绩提上去。物理学的是电磁学那块,我老是理解不透,做题总是错。

我决定去书店买本物理参考书。县城的书店就在主街上,叫新华书店,门面不大,但教辅书很全。那天下午放学后,我没去食堂吃饭,直接骑自行车去了书店。

书店里人不多,我径直走到教辅区,在物理那一排书架前蹲下来翻找。找了好一会儿,翻了好几本,都不太满意。有的是内容太简单,有的是题目太老,有的答案写得太潦草。

正蹲在地上发愁,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拿起我面前一本参考书翻了翻,然后放回原处,又拿起另一本,翻了翻,也放了回去。那只手皮肤很白,手指细长,指甲剪得整整齐齐。

我抬头一看,竟然是沈薇。

她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头发散下来披在肩上,不像平时扎马尾那么精神,但多了一种说不出的温柔。她专注地看着那些书的封面,眉毛微微蹙着,像是在思考什么。

我赶紧站起来,有些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她转过头看到我,表情先是一愣,然后露出一个客气的笑容:“你也在买书啊?”

“嗯,想买本物理参考书。”我说,声音有些干巴巴的。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重新把目光投向书架,从最上面一层抽出一本蓝色封面的书,递给我:“这本不错,题目有梯度,解析也详细,适合基础中等的学生用。”

我接过来看了看,确实比我自己找的那些要好,题目设置很合理,从易到难,每个选项都有详细解释。我道了声谢,拿着书去柜台结账。

她也挑了两本书,一本化学的,一本英语的,跟我一起排队结账。收银台前排了两个人,我们就站在旁边等着。

气氛有点安静,我看她一眼,又赶紧把目光移开。她倒是不尴尬,主动问我:“你是哪个班的?我没怎么见过你。”

“一班的,跟你同班。”我说。

她“哦”了一声,想了想,然后说:“你是坐在后面那一排的吧?”

我有点惊讶她能记住我,点了点头。

“你期中考试考得不错,”她说,“物理好像考了八十多?”

“八十七,”我说,“但选择题错了四个,不该错的。”

她笑了笑,那种很自然的笑,不是客套的:“我选择题也错了两个,有一道电场线的题,我一开始选对了,后来改错了。”

收银员喊了一声“下一位”,她走上前去付了钱,把书装在袋子里,然后回头跟我摆了下手:“我先走了,拜拜。”

“拜拜。”我说。

她走了之后,我还在原地站了两秒,心里那点莫名的感觉又冒了出来。我把那本蓝色封面的书攥在手里,封面有点滑,背面印着定价——二十六块八,对我来说不算便宜,但我想着,这钱花得值,毕竟是年级第一推荐的。

那之后,我在学校里碰到沈薇,偶尔会点头打个招呼。她也都会回应,不冷不热的,保持着恰到好处的距离感。我们之间的交集依然很少,直到那年冬天,一场意外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那年冬天特别冷,十二月中旬就下了一场大雪,把整个县城裹成了白色。学校操场上的雪积了半尺厚,体育课没法上,大家都窝在教室里。窗户上结了一层白霜,看不清外面的法国梧桐树。教室里暖气烧得不怎么热,我坐在后面,冷得直跺脚,手上生了冻疮,又痒又疼。

那天是周三,下午最后一节是体育课,因为下雪改成了自习。铃声一响,大家都往食堂跑。我动作慢,收拾完书包走出来,楼道里已经没什么人了。

走到二楼楼梯转角的时候,我听到一阵隐隐约约的哭声。

声音不大,但很清晰,像是有人在极力压制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停下来,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哭声是从楼梯下面那个小角落里传来的。那个角落堆着几个破旧的课桌椅,平时没什么人去,光线很暗,卫生也差,墙角有蜘蛛网。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绕过那摞旧课桌,我看到一个女生蹲在墙角,双手抱着膝盖,脸埋在胳膊里,肩膀一抽一抽地在哭。校服上沾了些灰,头发也有些凌乱,马尾辫歪到了一边。

是沈薇。

我愣住了。年级第一,老师眼里的宝贝,同学们仰望的学霸,她怎么会一个人躲在这里哭?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站在那里手足无措。走过去吧,怕她尴尬;走吧,又觉得不应该。想了半天,我轻轻咳了一声。

沈薇猛地抬起头,眼睛红肿,脸上全是泪痕,鼻尖也红红的。她看到是我,明显愣住了,然后赶紧用校服袖子擦了擦脸,强撑着说了句:“你怎么在这儿?”

“我……路过。”我说,声音有点干,“你没事吧?”

她没有回答,低下头,把脸重新埋进胳膊里。我从她的肩膀抖动的幅度看出来她还在哭,只是没有发出声音。

走廊里很安静,只有楼外北风刮过的呼啸声。我站了一会儿,不知道该做什么,但总觉得不能就这样走了。我在旁边找了把旧椅子,把上面的灰吹了吹,坐下来,也没说话,就那么陪着她。

过了大概有十分钟,她终于抬起头来,用袖子擦了擦眼睛,声音哑哑的:“你还不去吃饭?”

“不急,”我说,“食堂的饭又不好吃,晚点去也没关系。”

她说了一声“谢谢”,然后站起来,拍了拍校服上的灰。她的眼睛还是红的,鼻尖也是红的,看起来有点可怜。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擦了擦脸。

我问她:“到底怎么了?”

她咬着下唇,犹豫了一下,说:“刚才收到家里电话,我妈住院了,说是心脏有问题,要动手术。我爸在电话里说手术费要很多钱……”

她说到这里,声音又开始发抖。我这才知道,原来她家的情况并没有看起来那么好。她爸虽然是个科长,但县城单位的工资并不高,她妈当护士长也挣不了多少钱。心脏病手术,在十五年前的县城,确实是一笔天文数字。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现在医学发达了,心脏手术成功率很高的,你不用太担心。”

她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复杂,然后点了点头,把纸巾揉成一团攥在手心里。

那天晚上我没怎么睡着,翻来覆去地想这件事。沈薇在我心里一直是个高高在上的存在,成绩好,长得好看,家境也不错,好像什么困难都难不倒她。但今天她蹲在角落里哭的样子,让我突然意识到,她也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女孩子,有自己的脆弱和害怕。

这种感觉很奇怪,就好像以前我一直仰着头看她,现在突然平视了,发现她跟我一样,也是个会哭会怕会痛的普通人。

第二天上课的时候,我有意无意地多看了她几眼。她和平常没什么两样,坐得笔直,听课认真,偶尔低头记笔记。但我注意到她的眼睛还是有点浮肿,应该是昨晚没睡好。

我想做点什么,但又觉得以我和她的关系,贸然去关心她有些不合适。我们不是朋友,甚至连熟人都算不上,只是同班同学而已。

转机出现在一周之后。

那天中午,我去学校门口的小卖部买笔,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沈薇从校门外走进来。她脸色不太好,嘴唇有些发白,走路的速度比平时慢了很多。她一只手拎着书包,另一只手按在小腹上,眉头紧紧皱着。

我犹豫着要不要上去打招呼,她已经看到了我,勉强挤出一个笑容,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继续往里走。

但我注意到她的校服裤子上,有一小片暗红色的痕迹。

我当时十六岁,虽然不算懂事,但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她应该是生理期来了,而且看样子情况不太好,不仅痛经,还弄脏了裤子。在那个年纪,这种事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无异于天大的尴尬。

她在人来人往的校门口,走也不是,停也不是,脸上的表情痛苦又窘迫,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她想加快脚步走进教学楼,但显然身体不允许,每走一步都像在受刑。

我没有多想,快步走上前去,挡在她面前,把校服外套脱下来递给她。十二月的天气,我只穿了一件校服和一件秋衣,外套一脱,冷风直接灌进领口,冻得我打了个哆嗦。

我说:“你先围在腰上,挡一下。”

沈薇愣住了,看着我递过去的校服,又看了看我,脸上的表情从痛苦变成了惊讶,又从惊讶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嘴唇抖了抖,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接过了校服,快速围在了腰上,把那一小片污渍遮住了。

“谢谢你。”她小声说,声音几乎听不见。

我说:“没事,你快回宿舍吧。”

她点了点头,抱着我的校服,转身往宿舍楼的方向走去。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有感激,也有别的什么东西。

我站在原地,冷风灌进领口,冻得全身发抖,但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不冷,反而有点暖和。

那天晚上,沈薇把洗干净的校服还给我,叠得整整齐齐,装在一个塑料袋里。她递给我的时候,低着头没看我,小声说了句“谢谢,我洗过了”。

我接过袋子,说了句“没关系”。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交集。跟第一次在书店的不同,这一次,我感觉我们之间某种看不见的界限,好像模糊了一些。

从那之后,沈薇见到我的时候,不再是那种客套的点头,而是会停下来多说两句话。有时候她会问我物理有没有不会的题目,有时候会跟我说食堂今天哪个菜好吃。她不像我在书店里见到的那样高冷,反而有点话多,笑起来也很自然,眼睛弯弯的,像月牙。

但我还是没敢多想。她跟我不是一类人,这是铁打的事实。她将来要考名牌大学,去大城市,过体面的生活。而我的目标,只是考上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然后把爸妈从那个漏雨的铁皮棚子里接出来。两条平行线,偶尔靠近,但永远不会相交。

高二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天,班主任在班会上说了一件事。学校为了备战高考,从这学期开始,高二和高三学生周六要补课,周日下午才能休息。这个消息让全班一片哀嚎,但没有人真的敢反抗,毕竟在这个小县城里,高考是唯一的出路,谁都知道这个道理。

补课的第一周,周六下午四节课上完,天已经快黑了。冬天的天黑得早,五点多就暗下来了。我从教学楼出来,准备去校门口买点吃的,然后回出租屋继续学习。

走到教学楼门口的时候,我看到沈薇站在台阶上,看着外面的天发呆。她背着书包,手里拿着一把折叠伞,但伞没有撑开。天正下着小雨,不大,但很密,打在脸上凉丝丝的。

她看到我,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忘带伞了,等雨小一点再走。”

我从书包里拿出自己的伞,是那种黑色的长柄伞,我爸在工地捡的,伞骨断过一根,我用胶带缠了几圈,勉强还能用。我犹豫了一下,说:“要不我送你回去吧,你住哪儿?”

她说了个小区名字,跟我住的方向正好相反,走过去大概要十五分钟。如果送她回去,我再走回自己住的地方,得多花半个小时。

但我不知道怎么的,嘴巴比脑子快:“走吧,我送你。”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雨不算大,但风很大,伞被吹得东倒西歪。我一米七八,她大概一米六出头,高矮差了一大截,我撑伞很别扭,为了不让雨淋到她,我得把伞压得很低,自己的右肩全露在外面,雨水打在衣服上,很快就湿了一片。

她注意到了,往我这边靠了靠,说:“你往我这边来一点,我们都淋到了。”

我往她那边靠了靠,这下两个人挨得很近,我能闻到她的洗发水味道,是那种很普通的飘柔,但混着雨水的味道,有一种说不出的好闻。

路上我们聊了几句。她说她妈手术很成功,恢复得不错,已经出院在家休养了。我说那挺好的。她又问我将来想考哪个大学,我说还没想好,能考上哪里就去哪里。她说她想去北京,那是她的梦想。

北京。多远的城市啊,从我们这个小县城坐绿皮火车要二十多个小时。我连省城都很少去,更别说北京了。

到了她家楼下,我把伞递给她,说伞你拿着吧,明天再还我。她没接,说你自己也要用。我说我跑回去就行,反正已经湿了。

她看着我被雨淋湿的右肩,沉默了两秒,然后把伞从我手里拿过去,踮起脚尖,把伞举高,尽量撑在我们俩头顶。她说:“那我送你回去。”

我愣住了,说:“你不是已经到家了吗?”

“没事,我陪你走到路口。”她说。

结果她陪我走了大半程,一直走到我住的那条巷子口才停下来。她把伞还给我,说了句“明天见”,然后转身跑了回去,书包在背上一颠一颠的。

我站在巷子口看着她跑远的背影,雨还在下,我的全身已经湿透了,但心里暖烘烘的。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很久没睡着。我在想,沈薇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在学校里的样子,跟在我面前的样子,好像不太一样。在学校里她是学霸,是老师的心头宝,高冷,不容易接近。但在我面前,她会笑,会开玩笑,会做这些看起来很小但很温暖的事情。

我不敢多想,但又忍不住不想。

高二下学期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五月份。天气开始热起来了,教室里的吊扇整天转个不停,但吹出来的都是热风,大家都靠窗坐,争那一点点自然风。我的位置在最后面,离吊扇最远,热得不行,只能自己带个扇子,一边扇一边做题。

有一天下午最后一节课是体育课,男生打篮球,女生在树荫下聊天。我球打得不好,就坐在操场边上看书。沈薇也从树荫下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来,手里拿着一瓶水。

“你怎么不去打球?”她问。

“不想打,”我说,“出汗了还要换衣服,麻烦。”

她笑了笑,拧开水瓶喝了一口水,然后看着操场上的同学们,忽然说了一句让我有点意外的话。

她说:“林远,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

“怎么有意思了?”我问。

“你跟别人不太一样,”她说,“班里那些人,要么特别想表现自己,要么特别怕被别人比下去,但你好像不在乎这些。”

我被她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说:“我不是不在乎,是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比又比不过,干脆就不比了。”

她转头看着我,眼睛里有种我读不懂的光:“你成绩不是进步很快吗?上次月考你考了全班第八,你没发现自己一直在往上走?”

我确实没太注意排名,因为我觉得那不重要,重要的是高考那一次。但她说得对,这学期我的成绩确实在慢慢提升,从十一到九,再到这次的八,每一步都走得踏踏实实。

“可能是因为用了你推荐的那本参考书。”我开了个玩笑。

她笑了起来,笑得很开心,眉眼弯弯的,嘴角往上翘,露出两颗小虎牙。她平时在学校里很少这样笑,大多数时候都是那种礼貌的微笑,但今天这个笑容,是真的开心的那种笑。

我心里那根一直绷着的弦,突然松了一下。

那天体育课剩下的时间,我们就坐在操场边聊天。聊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情,她说她小时候想当医生,后来发现自己晕血,就放弃了。我说我想过当兵,但我妈不让,说当兵太苦了。她说她其实不太喜欢学习,但是没办法,家里期望太高。

我听着她说这些,心里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我们之间的距离正在一点一点地缩短。墙倒了,路通了,两个世界之间出现了一条窄窄的连接通道。

我开始期待每天见到沈薇。早上走进教室的时候,我会先看一眼她的座位,看她有没有来。她没来的时候,我心里会有一点空落落的;她来了,我的心就踏实了。上课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去看她的背影,她挺直的脊背,扎起的马尾,偶尔转笔的手指。

我跟李浩说过这件事,隐晦地提了一下。李浩是我同桌,也是我高中三年最好的哥们儿。他家在县城开了一家小超市,条件比我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这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心大,什么事都不往心里去,活得比我轻松多了。

听我说完之后,他看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让我很受伤的话:“林远,你别想了,沈薇那样的女生,不是我们这种人追得起的。”

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实话往往最刺耳。

“我知道。”我说。

“知道就好,”李浩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将来什么都会有。”

我点了点头,但心里的那根弦,已经被拨动了,怎么都停不下来。

六月初的一个下午,下了特别大的雨。那天是周六,补完课大家都急着回家。我收拾好东西走出教学楼,发现雨大得像天漏了一样,哗哗地往下浇,地上水花四溅,能见度不到十米。

我站在教学楼门口的走廊里等雨小一点,突然看到沈薇从楼上跑下来,手里没拿伞,表情有些着急。她看到我,愣了一下,然后说:“你也没带伞?”

“带了,但你的呢?”我问。

“忘了,”她说,“我先跑回去算了,反正也不远。”她说着就要往雨里冲。

“你疯了?”我一把拉住她的胳膊,“这么大的雨,跑回去全身都得湿透,感冒了怎么办?”

她被我拉住,脚步一踉跄,差点摔倒,本能地抓住了我的手臂。就这样,我们两个在走廊里,姿势有些尴尬地站着,她的手抓着我的手臂,我的手下意识地扶住了她的肩膀。

“你等着,”我说,“我去给你借把伞。”

“不用了,”她松开我的手臂,脸上有点红,不知道是热的还是怎么的,“真的不用麻烦了。”

我不由分说地跑进教学楼,从一楼到四楼,挨个教室问有没有人有多余的伞。最后在四楼的一个教室里找到一个同学,借了一把格子花纹的折叠伞,破是破了点,但好歹能挡雨。

我拿着伞跑下楼,沈薇还站在原处等我。她看到我跑得气喘吁吁的样子,咬了咬嘴唇,没有说什么客套的话,只是说了句“谢谢你”。

我把伞递给她,说:“你先回去吧,我等雨小点再走。”

她接过伞,站着没动,就那么看着我。

雨越下越大,天越来越暗。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昏黄的灯光照在她脸上,把她眉眼之间的温柔映得格外清晰。

然后她做了一件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她把手里的伞打开,举在我们头顶,说:“一起走吧,我先送你回去。”

我张了张嘴想拒绝,但看到她眼睛里那不容拒绝的认真,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那天是我第二次在雨里跟她一起走,她撑着那把格子伞,两个人并排走,肩膀几乎靠在一起。雨太大了,格子伞太小,根本遮不住两个人,我半边身子还是湿透了,她也没好到哪儿去,右肩的校服湿漉漉地贴在身上。

走到我住的那条巷子口,我把伞递还给她,说:“你拿着回去吧,明天再还我。”

她没有推辞,接过伞,冲我笑了笑,转身走进了雨幕里。

我站在巷子口,看着她撑着一把格子伞,在瓢泼大雨里走过泥泞的路面,校服湿了大半,脚上的帆布鞋踩在水坑里,溅起一朵朵水花。她走得不算快,但很稳,一步一步地,慢慢消失在我视线尽头。

那个画面,我记了很多年。

高二暑假只放了短短两周。学校怕我们心散了,八月一号就提前开学补课。那一年我们县的高考成绩不太理想,一本上线率比去年低了三个百分点,县教育局给学校下了死命令,今年必须把成绩提上去。所以从高二升高三的这个暑假开始,学校的补课频率就越来越高,老师们跟打了鸡血似的,恨不得把所有的知识都塞进我们脑子里。

高三上学期,一切都变了。

教室里的气氛从“努力学习”变成了“拼命学习”。课间休息的时候,班里安静得只剩下翻纸声和咳嗽声。每个人的课桌上都堆着小山一样的复习资料,连课桌的抽屉里都塞满了试卷。有人开始打吊瓶上课,有人开始放学后留下来学到十一点,有人在走廊里背书背到嗓子哑。

我知道这对我来说是最关键的一年。我爸妈为了供我读书,已经省吃俭用了太多年。我妈在菜市场卖菜,早上四点多就要去批发市场进货,冬天的时候手冻得全是裂口,碰一下冷水就钻心地疼。我爸在工地上搬砖,腰肌劳损严重,有时候半夜疼得睡不着,但他从来不说,第二天照样五点起床去干活。他们舍不得多花一块钱在自己身上,所有的钱都攒着给我交学费和买学习资料。

我唯一能报答他们的方式,就是考上大学。

而沈薇,依然是年级第一,成绩好得让第二名绝望。但她的状态明显不如从前了,经常看到她眼睛下面青黑的痕迹,应该是晚上熬夜熬的。她的话变少了,笑容也变少了,整个人瘦了一圈,校服穿在身上空荡荡的。

有一次月考,她破天荒地掉了第一名,考了年级第三。这个消息在年级里引起了小小的轰动,大家都在议论,说沈薇是不是状态不行了,说压力太大了之类的话。

那天晚上,我在教室多待了一会儿,十点多才出来。经过操场的时候,我看到一个人坐在升旗台旁边的台阶上,抱着膝盖,头低着。

我走过去一看,是沈薇。

我在她旁边坐下,没有说话。她感觉到有人来了,抬起头,看到是我,眼神里有一些疲惫和茫然,但也有一些安心。

她过了很久才说了一句话:“林远,我怕。”

“怕什么?”我问。

“怕考不上好大学,”她的声音很轻,“怕我爸妈失望,怕我自己让所有人失望。”

我看着她,突然觉得她离我很近。原来她也会怕,原来她也会不自信,原来她跟我一样,都在这个被期望压得喘不过气来的高三里挣扎。

我伸出手,犹豫了一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你不会让任何人失望的,你是我见过最聪明也最努力的人。”

她转过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泪光闪烁,但嘴角慢慢翘起来,笑了。

那个笑容,让我心里某个地方被狠狠揪了一下。

从那天起,我跟沈薇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

我们开始一起吃午饭。

起因很简单。有一天中午放学,我在去食堂的路上碰到沈薇,她拿着饭盒一个人走着,周围三三两两都是成群结队的人,她一个人走在中间,显得有些孤单。我走过去跟她说一起去吃饭吧,她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食堂在一栋独立的建筑里,上下两层,下面一层是普通的窗口,上面一层是特色窗口,东西贵一些,但味道稍微好一点。我没钱去二楼,每次都在一楼打饭。沈薇也跟着我来一楼,从来不嫌弃饭菜难吃,每次都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得干干净净。

我们的座位固定在食堂最里面的角落,那里靠墙,人少,安静。旁边有一扇大窗户,窗外是学校的围墙,墙那边是一片菜地,种着各种蔬菜,春夏秋冬都有不同的颜色。

最开始是我帮她打饭,因为她走路慢。不是因为她腿脚不便,而是她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走路的时候喜欢低着头想事情,不看路,经常差点撞到别人。我看她这样,就主动说我去打饭,你坐着等我。

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这就成了习惯,每天中午最后一节课铃声响了之后,我先冲出教室,跑向食堂,在队伍最长的那几个窗口前排队,打好两份饭,然后把饭盒端到那个角落里,等沈薇来。

她总是慢悠悠地走过来,有时候还带着一本书,边等边看。我不催她,就那么等着,有时候等得饭菜都凉了。李浩看到过几次,跟我说:“林远,你是不是傻?你给她排队打饭,她坐享其成?”我说没关系,反正我跑得快。

其实不只是打饭,我们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多。我帮她搬过书,帮她修过坏掉的笔,帮她做过卫生值日。她帮我讲过物理题,帮我改过英语作文,借给我很多她自己买的参考书。

有一次,她在看我的一本数学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我在最后几页空白处写了很多东西,密密麻麻的。她问我这些是什么,我有些不好意思,说我有时候想事情会随手记下来,乱七八糟的没什么内容。

她翻开看了几眼,突然像是发现了什么一样,问我:“你这一段画的什么?”

那是一张小图,画的是一个人背着书包的背影,旁边画了一片树叶,写了几句话。那些话是我随手写的,本来没打算给任何人看,但她也看到了。

我赶紧把本子抢过来,说我乱画的。

她没有追问,只是看着我笑了一下,那种笑让我心虚得很,好像她看穿了我所有的秘密。

我确实有秘密。一个我从来不敢说出口的秘密。

我喜欢沈薇。

从高二那个下雪天的楼梯转角开始,从她在雨里踮起脚尖给我撑伞开始,从她在操场上笑着露出两颗小虎牙开始。一点一点的,像春天的雨,不知不觉就把整片土地都浸透了。

我不敢说,也不能说。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只是成绩的差距,更是家庭的差距,阶层的差距。她爸是科长,我妈是卖菜的。她将来要去北京读大学,我最多只能考上省城的普通院校。她的人生是一片广阔的天地,而我的人生,能走出这个小县城就很不错了。

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学习,不是因为想追上沈薇,而是觉得这是我唯一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差的方式。如果我能考得好一点,考上好一点的大学,也许将来我们之间的差距会小一点,哪怕只是一点点。

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我考了全班第五名。这个成绩让班主任王老师都惊讶了,他在班里专门表扬了我,说我是进步最大的学生。同学们都用一种刮目相看的眼神看着我,连沈薇都在课间特意走过来跟我说“恭喜”。

但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知道,离高考只有不到两百天了。

时间像流水一样,过得飞快。转眼到了十二月,天寒地冻,教室里虽然烧了暖气,但还是冷得不行。我的冻疮又犯了,手指肿得跟胡萝卜似的,握笔的时候疼得厉害,但我不敢停下来,每天还是照样做大量的题目。

有一天中午,我和沈薇在食堂吃饭,她注意到我手上涂的冻疮膏,问我怎么回事。我说冻疮,年年都长,习惯了。她看着我的手,眼睛里闪过一丝心疼——我不确定是不是心疼,也许只是同情。

第二天,她带了一副手套给我,是那种灰色的毛线手套,里面还加了一层绒,摸上去又软又暖。她说这是她妈织的,多了几副,用不完,给我一副。

我接过来的时候,摸到了手套内侧的水洗标,上面印着一个我没见过的牌子。后来我在县城的商场里见过那个牌子的专柜,一副手套要一百多块钱。一百多块钱,我妈在菜市场卖一整天菜也就挣这么多。沈薇说“多了几副”,我知道她在说谎,但没有拆穿。我只是把手套戴在手上,很暖,暖得我鼻子发酸。

那天晚上的晚自习结束后,我在教室里多留了一会儿,等所有人都走了,我在沈薇的课桌上放了一颗苹果,是我们家自己种的。我奶奶家在乡下,有几棵苹果树,每年结的果子不多,但很甜。我每次回老家都会带一些过来,舍不得吃,慢慢留着。那天我把最大最好的一颗放在了她桌上。

第二天早上我到教室的时候,苹果已经不在了。沈薇看到我,什么都没说,只是笑了笑,那个笑容让我觉得那颗苹果送得很值。

这种偷偷摸摸的小心思,持续了将近一个学期。我给她打过无数次饭,她给我借过无数次资料。我们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但始终隔着一条看不见的线,谁都没有跨过去。

也许她感觉到了什么,也许没有。她从来不问,我也从来不说。我们就这样,在高考的倒计时里,过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生活。

高三下学期,一模、二模、三模,一次次考试像一盆盆冷水,把所有人的幻想都浇醒了。有人进步了,有人退步了,有人哭了,有人崩溃了。沈薇三次模拟考试都是年级第一,稳得让人害怕。我一次比一次好,最后一次模拟考试的时候,我考了年级第十七名,在一班里排第四。

班主任找我谈话,说按这个趋势,考个一本没问题,甚至有机会冲击一下211大学。我心里有了底,但不敢放松,因为我知道高考是不确定性的,平时的成绩再好,到了考场上也有可能发挥失常。

距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之后,我走在回出租屋的路上,经过学校后面的那片小树林。那片树林其实不大,种的是些杨树,夏天的时候枝叶茂密,能遮住整个天空。冬天叶子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枝干,在路灯下投下扭曲的影子。

我听到有人在树林里哭。

哭声不大,但我太熟悉这个声音了。是沈薇。

我走进树林,借着路灯昏黄的光,看到她蹲在一棵杨树下面,抱着膝盖,哭得浑身发抖。我走过去,在她旁边蹲下来,轻声问她怎么了。

她抬起头,看到是我,哭得更凶了。雨水还挂在她的睫毛上,顺着脸颊往下淌。她哽咽着说了一句让我心碎的话。

“林远,我爸说如果我考不上清华北大,就不要再回这个家了。”

我愣住了。

沈薇的家教严,我是知道的,但没想到严到这种程度。难怪她每次考试都这么拼命,难怪她掉到第三名的时候就崩溃成那样。她的压力,从来不只是来自她自己,而是来自那个家。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安慰她。说“你一定能考上”太轻巧了,说“别太在意你爸的话”太不负责任了。我只能伸出手,像上次一样拍了拍她的肩膀。

这一次,她没有躲开,而是把头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的身体僵住了,心跳快得像要炸开。我能感觉到她温热的呼吸喷在我的脖颈上,能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味道,能感受到她肩膀轻微的颤抖。那一刻,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清晰得像刀子划过玻璃——

我想保护她。

但是我能吗?我一个县城中学的普通学生,家徒四壁,没有背景没有钱,连自己的未来都看不到保护不了,我有什么资格去保护沈薇?

那天晚上,我在树林里陪她坐了很久,直到她的哭声渐渐小下来,直到她的呼吸平稳下来。她从我肩膀上抬起头,用袖子擦了擦眼泪,小声说了句“谢谢你,林远”。

我站起来,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她的手很小,很凉,我握在手里,舍不得松开,但还是松开了。

“走吧,”我说,“太晚了,我送你回去。”

她没有拒绝。我就这样,在距离高考只剩一个月的那个夜晚,在路灯下的杨树林里,陪她走了很长一段路。路上我们都没说话,但谁也没有先离开。

到了她家楼下,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看着我。路灯的光落在她脸上,把她因为哭泣而泛红的眼眶照得格外清楚。

“林远,”她说,“等高考完了,我有话想跟你说。”

我的心猛地一缩:“什么话?”

“等高考完再说,”她笑了笑,那个笑容里有我看不懂的东西,“你先回去吧,路上小心。”

她转身上楼了,脚步声在楼道里回荡,越来越远,越来越轻,最终消失在四楼的一声关门声里。

我站在楼下,抬头看着四楼那扇亮灯的窗户,站了很久。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直在想她要说的话到底是什么。心里像揣了一只兔子,砰砰跳个不停。但我不敢让自己想得太美好,因为我知道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

高考前那一个月,是我人生中最漫长的一个月。每一天都像被拉长了似的,每一节课都像上不完。但每一天又过得飞快,一转眼就没了。我在这两种矛盾的感受中煎熬着,既盼着高考快点来,又怕它来得太快。

沈薇在那段时间里,看起来恢复了不少。她又开始笑了,虽然笑容里总带着一点疲惫,但至少不是一个多月前蹲在树林里哭的那个她了。她依然每天中午准时出现在食堂的角落里,依然慢悠悠地走过来,我依然帮她打饭,两个人坐在一起,一边吃一边做题。

只是我们之间,多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她会更频繁地看着我发呆,被我发现后会赶紧移开视线,脸微微泛红。她会在我帮她打好饭之后,小声说一句“辛苦你了”,比以前多了几分认真。她会在放学之后,特意从后门走出去,路过我的座位,跟我说一声“明天见”。

这些细枝末节的变化,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但我始终不敢问,也不敢想太多。

最后那两周,学校停止了补课,让我们自己复习。我把自己关在出租屋里,把所有的知识点都过了一遍,做完了最后几套模拟卷。手练酸了,眼睛看花了,但心里越来越踏实。

沈薇那两周没有来学校,听说在家复习。她考了短信给我,说加油,高考完见。我回了一个“加油”加一个笑脸。

短信发出去之后,我把手机放在桌上,盯着屏幕看了很久,心里五味杂陈。

高考如约而至。

考场设在县城另一所高中,离我住的地方有点远。我提前一天去看了考场,熟悉了路线。考试那三天,我爸妈从菜市场的铁皮棚子里搬了出来,在学校附近找了个便宜的旅馆住下,每天换着花样给我做饭。我妈说,这是我这辈子最重要的时候,她和我爸得在我身边。

第一场语文,考得还行,作文题是跟“平凡”有关的,我写了一个关于我爸妈的故事,边写边鼻子发酸,但忍住了。第二场数学,我最有把握的一门,考完出来觉得至少能考一百二十分。第三场英语,我底子一般,但发挥正常,该对的基本都对上了。最后一场理综,物理有些难,有几道大题做的不太确定,但我把所有能写的步骤都写上了,能拿一分是一分。

最后一门考完,我走出考场的那一刻,太阳很大,照得人眼睛发花。我站在学校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考生,有的笑着,有的哭着,有的面无表情。我突然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好像这三年的高中生活,就这样结束了。

我拿出手机想给沈薇发短信,问她在哪个考点考得怎么样。但想了想,还是放下了手机。她说高考完有话要跟我说,那她就一定会来找我。我不需要去问。

考完第二天,学校组织拍毕业照。六十七个人站在教学楼前面的台阶上,穿着统一的校服,笑得傻乎乎的。摄影师喊“一、二、三”的时候,我往沈薇那边看了一眼,她站在第一排靠中间的位置,正看着镜头微笑。那个笑容很好看,但我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少了以前那种弯弯的月牙眼。

李浩站在我旁边,凑过来小声说:“高考完了,你有什么打算?”

“打工。”我说,“暑假还有两个月,得挣点生活费。”

“你还真是务实的,”李浩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去我家店里帮忙,到时候叫你过来吃雪糕。”

毕业照拍完之后,大家三三两两散了。有些关系好的约着一块吃饭,有些急着回家收拾东西,有些站在操场上聊天,好像都不愿意这么快就离开这个地方。

沈薇朝我走过来,手里拿着毕业照的审核表,走到我面前停下来。她的脸红扑扑的,不知道是被太阳晒的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她看着我,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只是说了句“你考得怎么样”。

“还行,”我说,“正常发挥。”

“那就好,”她笑了笑,“我也还行。”

沉默了几秒。操场上有人在放风筝,风很大,风筝飞得很高,线绷得紧紧的。

“之前说高考完有话对我说的,”我终于没忍住,问出了口,“是什么话?”

沈薇抬起头看着我,眼睛亮亮的,像两颗星星。她深吸了一口气,好像在给自己打气。然后她开口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风吹过来,把她的马尾辫吹乱了几缕,她伸手去拨头发,然后看了看表,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妈刚才发短信催我回家,说家里有亲戚来吃饭。那个……改天再说吧,反正暑假还长。”

她说完冲我笑了笑,转身跑了。马尾辫在身后甩来甩去,校服的下摆在风里飘起来。

我站在原地,看着她的背影越跑越远,心里突然涌起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那种预感,后来成真了。

高考结束之后,我的生活突然就空了。

没有课本要看了,没有习题要做了,没有早起晚睡的紧张感了。每天早上我还是六点多就醒了,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不知道要干嘛。手机翻来翻去,除了李浩偶尔找我聊天,基本没人联系我。

沈薇也没联系我。

我等了一天,两天,三天。她没发短信,没打电话,QQ头像一直是灰色的。我安慰自己说可能是她家有事,也可能是她手机坏了,或者她只是忘了。

但这种安慰撑不了太久。

第四天,我终于忍不住给她发了一条短信,问她最近在忙什么。发了之后我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半天。没有回复。

我又发了一条,问她在不在。依然没有回复。

我开始慌了。

我给李浩打电话,问他有没有沈薇的消息。李浩说没有,他这两天也在找沈薇,但她的电话打不通,QQ也不在线,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可能是出去旅游了吧,”李浩说,“她家条件好,高考完了出去放松一下很正常。你别想太多。”

我想也是,也许是我太敏感了。

但第六天,我从一个同学那里听到了一个消息。那个同学叫周晓,坐在沈薇前面两排,跟沈薇关系不错。她说她在街上碰到了沈薇的妈妈,沈薇的妈妈说沈薇考完之后就去省城她舅舅家了,要待一段时间才回来。

“她舅舅家在省城做生意的,条件很好,”周晓说,“估计是想让沈薇提前适应一下大城市的生活吧。”

我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但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劲。如果只是去省城舅舅家,为什么手机也打不通了?为什么连一条短信都不回?

但我没有多问,因为我没有立场去问。我跟沈薇,说到底,只是同学,最多算是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她没有义务向我汇报她的行踪。

暑假前半个月,我在县城一家火锅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一个月一千一百块钱,包吃。火锅店生意很好,每天从上午十点忙到晚上十点,脚不沾地。火锅的热气熏得我全身都是火锅味,怎么洗都洗不掉,但我无所谓,反正又不泡妞。

李浩有时候晚上过来找我,等我下班了一起去吃烧烤。他喜欢喝啤酒,一瓶倒,喝半瓶就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似的,我跟他就着烧烤摊的烟火气,聊高考聊未来聊那些乱七八糟的青春。

有一天晚上,李浩多喝了两杯,突然问我:“林远,你跟沈薇到底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我装傻。

“少装了,”李浩打了个酒嗝,“你以为我看不出来?你这三年,帮她打饭、帮她搬书、帮她做值日,就差没帮她考试了。你敢说你对她没想法?”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有想法又怎么样?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什么一个世界两个世界的,”李浩不以为然,“你就是太自卑了。沈薇又怎样?她不也是人吗?她还能不吃不喝不拉不撒?”

我被他说得哭笑不得,但我知道他说的对,我就是自卑。那种从骨子里长出来的、伴随了我整个青春期的自卑,不是别人几句鼓励就能拔掉的。

李浩又喝了一口啤酒,突然压低声音说:“有个事,我不知道该不该跟你说。”

“说。”

“前几天我在街上碰到周晓了,就是坐沈薇前面那姑娘。她跟我说,沈薇可能不回来参加毕业聚餐了。”

我的心猛地揪了一下:“什么意思?”

“周晓说沈薇她妈给她办了转学手续,好像是最后那段时间办的。沈薇的户口好像早就迁到省城去了,只是一直没转学,在我们这儿挂了个名。现在高考完了,就不用回来了。”

户口迁了。转学手续办了。不回来参加毕业聚餐了。

这些词一个一个砸在我脑袋上,嗡嗡响。

我突然明白了沈薇为什么不回我短信,不上QQ。因为对她来说,高考结束,跟这个小县城的一切联系就都结束了。包括跟我的联系。

原来她早就知道要走。原来她那天在操场上想说又没说的话,就是这件事。

我在烧烤摊上坐了很久,久到李浩以为我喝醉了。我没有喝醉,我很清醒,清醒得能感受到心脏那个位置一抽一抽的疼。

那是我第一次体会到什么是真正的失落。不是考试没考好的那种失落,不是东西丢了的那种失落,而是你明知道一个人走了,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了,但你连追上去的资格都没有,因为你从来就不是她什么人。

我把这份失落埋进了心里最深的地方,然后继续在火锅店端盘子。

七月中旬,高考成绩出来了。

我考了五百七十八分,超出一本线三十多分。在我们那个升学率不算高的县城,这个成绩已经算很不错了。我妈在电话那头哭得说不出话来,我爸声音发抖,问我能不能上省城的大学。我说能,省城的大学没问题。

沈薇的消息,我是从周晓那里知道的。她说沈薇考了六百六十五分,全省理科前一千名,被北京一所985大学录取了。

北京,985,全省前一千。这些都离我太远了。我在省城读书,她在北京读书。两座城市隔了一千多公里,坐火车要一整天。

我想给她发条短信说恭喜,但拿起手机又放下了。她的号码我背得滚瓜烂熟,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说了又怎样?她不会因为我的一条短信就从北京飞回来,我也不会因为一条短信就追到北京去。有些距离,不是靠想念就能跨过去的。

我删掉了那条没发出去的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那个暑假,我在火锅店做了两个月,挣了两千二百块钱,给我妈买了一件新棉袄,给我爸买了一条烟,剩下的钱存着当大学的生活费。

离开火锅店那天,老板娘多给了我两百块钱,说小伙子勤快,上大学好好念。我道了谢,骑着那辆骑了三年的破自行车,从县城的主街上穿过去。

路过一中的校门口,我停下来看了一眼。大门关着,保安室里的大爷在打瞌睡,操场上空空荡荡的,那排法国梧桐树还是那么高那么密,叶子被太阳晒得发蔫。教学楼外墙新刷了一层漆,从灰色变成了白色,但我总觉得没有以前好看了。

我站了一会儿,然后骑车走了。

九月,我背着行李去了省城,一所普通的本科院校,专业是电子信息工程。

大学的生活跟我想的不太一样。县城太小了,一个小卖部就能装下所有的期待;省城太大了,大到你在街上走一天都碰不到一个熟人。我花了大半个月才适应这个城市,才学会坐公交车不坐反方向,才分清楚哪个食堂的饭好吃哪个不好吃。

我选了电子信息工程这个专业,是因为好就业。我不挑专业,不挑学校,只要能学到东西,毕业后能找到一份的工作就可以了。我的目标一直很简单,就是赚钱,把爸妈从那个漏雨的铁皮棚子里接出来。

大学期间我打了三份工,周一到周五在学校图书馆勤工俭学,周末去校外一家电子城帮人修电脑,节假日去超市做促销员。时间排得满满当当,连谈恋爱的时间都没有。不过我本来也没打算谈恋爱,因为心里那个位置,已经住了别人了。

沈薇。

我没有刻意去打听她的消息,但总能在各种渠道知道一些。周晓跟沈薇一直有联系,每次跟我聊天的时候会顺带提一句。说沈薇在北京过得很好,学习很忙,大一就进了学生会,拿了奖学金。说她寒假回了省城,但没有回县城。说她剪了短发,变漂亮了,好像也交了新朋友。

我没有问周晓沈薇有没有提起过我。因为我不敢知道答案。

大一那年的除夕夜,我坐在出租屋里看春节联欢晚会,手机里收到很多条拜年短信,大多是群发的。我一条一条地翻过去,突然看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只有两个字:新年快乐。

没有署名,没有落款,号码归属地显示是北京。

我的手开始发抖。

我知道这是谁发的。一定是她。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转过千百个念头。我想回她,想问她最近怎么样,想告诉她我考上了大学,想跟她说我还记得那副手套那颗苹果那场雨。但字打了一半又删掉,删了又打,打了又删。折腾了半天,最终只回复了四个字:新年快乐。

简单的四个字,没有问号,没有感叹号,没有多余的情绪。

按下发送键的那一秒,我盯着屏幕看了很久,心里五味杂陈。我想,也许这就是最好的结果。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她在北京,我在省城,隔着千山万水。她是我青春里最美好的念想,但也只是念想而已。

那个号码我再也没有联系过。后来换了手机,通讯录没有保存,号码也就丢了。

时间这东西,像水泥一样,能把一切尖锐的记忆慢慢浇筑成一块光滑的石头。你再回头看的时候,那些当时疼得要命的事情,好像也没那么疼了。

大学四年过得飞快。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考证。大三的时候拿过一次奖学金,不多,一千五百块钱,给我妈买了个智能手机,教她用微信的时候她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大四上学期找到了一份实习工作,在一家科技公司做售后技术支持,一个月两千五,干了一年,转正后涨到三千五。

三千五百块钱的工资,在省城只能租得起城中村的单间。我住的地方在城北一个老旧的小区,六楼没电梯,房间大概十五平米,一张床一个衣柜一张桌子,月租六百块钱。公共厕所在走廊尽头,洗澡要去外面的澡堂子,冬天的时候出门就冻得直哆嗦。

但那是我人生中第一份正式工作,我干得很认真。每天早上八点之前到公司,晚上八九点才走,周末随叫随到。公司的老员工都挺喜欢我,说我踏实肯干,什么东西一学就会。我没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的,只是觉得既然拿了人家的钱,就得把活干好。

就这样干了两年,我存了两万多块钱。不多,但对我来说已经是一笔巨款了。我盘算着再攒两年,加上家里帮衬一点,说不定能在县城付个首付,买套小房子把我爸妈接出来。县城房价便宜,两千多一平,四十万就能买套不错的。我爸妈在菜市场那个铁皮棚子里住了快十年了,冬天漏风夏天漏雨,每次想到这个,我心里就难受得不行。

但计划赶不上变化。

第三年,公司进行了一次内部调整,我被调到了另一家分公司,做的是同样的工作,但待遇稍微好了一点。也就是在这时候,我听说了一个消息——一家深圳的大公司要在省城开分公司,正在招人。

那家公司叫薇远科技,做的是人工智能相关的东西。我对人工智能不太了解,但招聘信息上写的待遇让我心动了。底薪八千,还有绩效奖金和五险一金,比我现在的工资高出一大截。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投了简历,没想到居然收到了面试通知。

面试时间定在一个星期三的下午两点。我请了半天假,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把皮鞋擦了擦,提前二十分钟到了面试地点。

然后,就发生了楔子里那一幕。

沈薇抬起头来看着我的那个瞬间,我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脑海里炸开了。她比十五年前高了,瘦了,五官更立体了,妆容得体,穿着讲究,浑身上下透着一股经历过世面的成熟和气场。但那双眼睛没变,那种看人时专注的神态没变,笑起来眼尾微微下弯的弧度也没变。

她认出我的那一刻,我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不是“好巧”,不是“好久不见”,而是——完了。

是的,完了。

十五年前她坐在教室第三排靠窗的位置,我在她后面两排的斜后方。她是我仰望的年级第一,是我藏在心底不敢说出口的秘密。十五年后她坐在面试官的椅子上,我站在应聘者的位置上。她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人,而我,依然是那个仰望她的人。

什么都没变。或者说,一切都在变,但我和她之间的距离,一点都没有缩短。

面试的过程我已经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问了我几个技术方面的问题,我机械地回答了,大脑有一半在运转,另一半停留在十五年前那个下雨的午后。

面试结束之后,她站起来,伸出手,说了一句让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的话。

“林远,欢迎加入薇远科技。”

我下意识地握住了她的手。她的手还是很小,但不再是十五年前那种冰凉的了,而是温暖的,干燥的,带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但我没有立刻答应。

因为我脑子里有一个声音在说:林远,你不能去。去了就是每天面对她,面对这个你曾经喜欢过的——不,你一直喜欢着的人。而你们之间的差距,已经大到无法用任何东西来弥补了。她是总裁,你是技术员。她开豪车,你骑电动车。她住别墅,你租城中村。你去了,只会让自己更难受。

我想开口拒绝,但嘴巴张开又合上,半天没说出一个字。

沈薇似乎看出了我的犹豫,她松开我的手,微微一笑,说:“回去考虑一下,如果想好了,给我打电话。”她递给我一张名片,上面印着她的名字和电话。

我接过名片,点了点头,然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电梯门关上的那一刻,我靠着电梯壁,闭上眼睛,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眼前浮现的,全是沈薇坐在面试桌后面的样子。她说话时微微歪头的习惯,她看人时那种专注得有些过分的眼神,她说“我记得你”时嘴角那抹似有若无的微笑。

那些我以为早就被时间磨平的记忆,在那个瞬间全部复活了,鲜活得就像昨天才发生。

走出那栋写字楼的时候,天上正下着小雨。

省城的秋天总是这样,说下就下,说停就停。我站在写字楼入口的雨棚下面,看着雨丝在路灯下斜斜地飘下来,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一样,脑子里乱成一锅粥。

兜里的手机震了一下,是李浩发来的消息,问面试怎么样。我没回,把手机塞回兜里,冒着雨走到了公交站台。

雨不算大,但打在脸上很凉,让我想起高一那年冬天,我帮沈薇打伞送她回家的情景。那天的雨比今天大得多,我半边身子都湿透了,但心里热乎乎的。今天雨不大,我却冷得直发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冷。

公交车来了,我上了车,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车上人不多,有几个穿着校服的中学生在打闹,笑声清脆得像铃铛。我看了他们一眼,突然觉得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十五年就没了。

回到出租屋,我脱掉湿了的衬衫,换上那件起球的旧T恤,坐在床上发呆。

房间不大,十五平米,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墙上贴着一张发黄的中国地图,那还是大学时候买的。天黑了,我没开灯,窗外的路灯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在地上投下一道细长的光带。

手机又震了,这次是一条短信。陌生号码,没有署名,只有一句话:“林远,我是沈薇。到家了吗?”

我看着那条短信,手指悬在屏幕上方,半天没有动。

她主动联系我了。但不是以总裁的身份,而是以“沈薇”的身份,一个曾经在雨里跟我撑过同一把伞的人。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说“到了”显得太敷衍,说“在考虑”又显得矫情。想了很久,我回了一个字:“嗯。”

发完之后我就后悔了,觉得自己很没出息。但消息已经发出去了,又不能撤回。

沈薇很快回了过来:“方便的话,明天下午来公司谈一下具体待遇。地址你知道的。”

我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半天,回复了一个“好”。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一件事:我到底该不该去这家公司。

从现实的角度来说,当然该去。八千块的底薪,五险一金,正规的大公司,这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机会。如果我拒绝了,继续在现在这家小公司干下去,可能再过五年也达不到这个收入水平。我爸妈还在那个铁皮棚子里住着,我今年三十二了还没成家,我没有资格任性,没有资格拿前途跟情绪较劲。

但从感情的角度来说,我不确定自己能不能承受。沈薇是我的直属上司,我要跟她朝夕相处。每天看着她,听她说话,闻到她身上的香水味——我可以想象那种日子有多煎熬。就像把一个快要愈合的伤口重新撕开,让它暴露在空气里,每天都要疼一遍。

可是,也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十五年前我没能说出的话,十五年后老天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用另一种方式说出来。

不对,不是说出来,而是证明出来。

我翻身坐起来,打开了床头的台灯。昏黄的灯光照亮了桌上那张沈薇的名片,烫金的字体在灯光下闪闪发光。我拿起名片,翻过来看了一眼,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条细小的划痕,像是被什么东西划过。

我突然想起高三那年她借给我的那本参考书,扉页上也有一道铅笔划过的痕迹,歪歪扭扭的,像是个什么符号。我当时没在意,以为是不小心蹭上去的。

现在想想,也许那不是无意的。

第二天下午,我准时到了薇远科技的办公室。

沈薇的助理领我去了会议室,给我倒了一杯水,说沈总马上就来。我坐在会议室的椅子上,环顾四周。会议室不大,但装修得很精致,墙上挂着一块白板,上面写满了各种我看不懂的专业术语。窗台上放着一盆绿萝,叶子翠绿翠绿的,长得很茂盛。

门被推开了,沈薇走了进来。

她今天换了一身装扮,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脚上一双平底鞋,头发扎成了低马尾,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比昨天亲切了很多,没那么强的距离感,倒有点像我们高中时候的样子。

她在我对面坐下,把一沓文件放在桌上,冲我笑了笑:“来了。”

“嗯。”我点了点头。

她没急着谈工作,而是先跟我寒暄了几句。问我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这几年过得怎么样。我一一回答了,简单直接,没有多说什么。

她听着听着,脸上的表情变了,不是同情,不是怜悯,而是一种有点复杂的、说不清楚的情绪。她沉默了一会儿,说:“你好像瘦了不少。”

我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脸,苦笑了一下:“可能是工作太忙了。”

她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打开了桌上的文件夹,开始正式跟我谈待遇的事情。底薪八千,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根据表现调整。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年度体检,节日福利,该有的都有。她说得很快,条理清晰,跟昨天面试时判若两人。

我听着她说话,目光不自觉地落在她的手上。她的手还是那么白,手指细长,指甲修得整整齐齐,没有涂指甲油,干净得很。她说话的时候喜欢用手比划,手势不大,但很自然。

等她说完,我几乎没有犹豫就点了头。

“我接受。”我说。

沈薇抬起头看着我,眼里闪过一丝光亮,好像松了口气似的。她伸出手来,笑着说:“欢迎加入。”

我又握了她的手,这一次比昨天用力了一些。

入职手续办得很快。第四天,我就去公司报到了。沈薇的助理小周带我熟悉了环境,分配了一个工位给我。工位在技术部的角落里,安静是安静,但光线不太好,旁边就是茶水间,人来人往的,有点吵。不过我不在意这些,能有个地方干活就行。

技术部加上我总共七个人,经理姓陈,四十来岁,戴着一副厚底眼镜,看起来就很严厉的样子。他简单问了我几个技术问题,又翻了翻我的简历,表情淡淡的,看不出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干几天看看,”陈经理说,“沈总亲自招的人,应该不会差。”

这话听起来像是夸奖,但语气里带点别的意思。我知道他是觉得我靠关系进来的,毕竟沈薇确实认识我,还是高中同学。这层关系在别人看来意味着什么,我很清楚。但我不想辩解,因为辩解没用,只有靠实力说话。

第一天上班,我就主动接了一个比较棘手的活。公司的一个客户反映设备老是出故障,技术部的前辈折腾了好几天没搞定。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排查问题,最后发现是一个很隐蔽的配置错误,修改了几行代码就解决了。

陈经理看了我的报告,脸色好看了不少,说了句“不错”。小周私下跟我说,陈经理这个人很难搞,能从他嘴里听到“不错”两个字,已经是很高的评价了。

我没太在意这些,我给自己定了一个目标:不管做什么,都要做到最好,让所有人闭嘴。

沈薇很少来技术部,大部分时间她都在楼上自己的办公室里。有时候在走廊上碰到了,她会冲我点点头,那种点头的方式跟对别的同事没什么区别,客气但不疏远,礼貌但不亲密。

这让我松了口气,又隐约有些失落。

有一次开会,我坐在会议室最后一排,沈薇站在前面讲公司的年度规划。她穿着深蓝色的套装,头发盘起来,露出修长的脖颈,说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很有力度,整个会议室的人都在认真听。讲完之后有人提问,她对答如流,每一个问题都回答得滴水不漏,展现出我对她能力的全部想象。

那天的会议结束后,我在走廊上碰到她,她正在跟一个客户打电话,神情严肃,眉头微皱。看到我,她微微点了下头,然后继续跟客户说话。

我走回工位,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感觉。这就是沈薇,十五年后她变得更优秀了,优秀到让我觉得陌生。我记忆里那个会在雨里哭、会小声说谢谢、会把头靠在我肩膀上的女孩,好像跟眼前这个干练利落的女总裁不是同一个人。

但我又在期待什么呢?人都是会变的。十五年的时间,足够把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

工作了一个多月,日子渐渐步入正轨。我跟同事们处得还行,陈经理对我也越来越满意,客户反馈上来的问题我基本都能解决。我的工资按时打到卡里,除了房租和吃饭,每个月能攒下五千多块钱。

唯一让我不太舒服的,就是公司里有些风言风语。

不知道是谁传出去的,说我跟沈总是高中同学,关系不一般,不然怎么可能一个普通技术员拿八千底薪。这话传到我的耳朵里,刺得很疼,但我没理会。李浩说得对,解释就是掩饰,越描越黑。

有一次在茶水间接水,技术部的小王凑过来,笑嘻嘻地问我:“远哥,听说你跟沈总是老同学,关系挺好的?”

我把杯子放在饮水机下面,按下热水开关,头都没抬:“认识,但不太熟。”

“不太熟能给你开这么高工资?”小王明显不信。

我关掉热水开关,端起杯子,看了他一眼:“你要觉得我能力不够,可以跟陈经理提。”

小王讪讪地笑了笑,没再说什么。

我知道公司里不满的不止小王一个人,只是他们没好意思当面说。我不怕被人议论,我怕的是沈薇听到这些,会觉得为难。

她是总裁,一言一行都要注意形象。如果她偏袒我,就会被人说任人唯亲;如果她不偏袒我,我又会觉得她是在刻意避嫌影响工作。这件事就像一根刺,横在我们之间,不大不小,但扎在那里,怎么都不舒服。

大概是入职后的第四十五天,沈薇突然让小周通知我去她办公室。

我走进沈薇的办公室,她正站在窗前打电话,看到我进来,朝我做了个“先坐”的手势。我在沙发上坐下来,等她打完电话。

她在跟什么人谈业务,说的是我没接触过的领域,但听得出她准备得很充分,每一个数据、每一份合同都记得清清楚楚。挂了电话后,她在办公椅上坐下来,把桌上散落的文件收拢到一起,然后抬起头看着我。

“这几天工作还习惯吗?”她问。

“挺习惯的,”我说,“陈经理人不错,教了我很多东西。”

“那就好。”她点了点头,然后话锋一转,“我找你来,是想让你帮我做一件事。”

“什么事?”

“公司最近在做一个智慧医疗的项目,需要到下面的县市去采集一些医疗设备的数据。我跟陈经理说了,想让你一起去。你有这方面的经验,我觉得挺合适的。”

智慧医疗的项目我是知道的,是公司今年的重点项目,好几个部门都在配合沈薇推进。我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我愿意学。沈薇信任我,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我,我不能辜负她。

“行,我去。”我说。

沈薇看我答应得这么干脆,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笑了。那个笑容跟她在会议室里的不一样,不是那种商务场合的标准微笑,而是带点温度的笑,眼角微微弯起来,像十五年前的样子。

“谢谢你,林远。”她说。

又是这三个字。谢谢你,林远。十五年前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带着泪花,声音都在发抖。十五年后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平静,语气克制,但我总觉得里面藏了更多的东西。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说了句不客气,然后站起来准备走。

“等一下,”沈薇叫住我,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东西递给我,“这个给你。”

我接过来一看,是一双手套。灰色的,里面加了一层绒,摸上去又软又暖。

我看着这双手套,愣住了。记忆一下子涌上来,高中那个冬天,她给过我一双一模一样的手套。不对,不是一模一样,是同一个牌子,同一种样式,连颜色都一样。

“天冷了,”她低着头整理桌上的文件,“别冻着手。”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哽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把手套攥在手里,指腹反复摩挲着那层柔软的绒面,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林远,她还记得。

她还记得你长冻疮,还记得你戴过什么手套,还记得十五年前那个冬天。

我深吸一口气,把那句话压了回去,说了句“谢谢”,然后转身走出了办公室。

走廊里没有人,我靠墙站了一会儿,把手套慢慢地戴在手上。手不大不小,刚好合适。大了,空荡荡的;小了,紧绷绷的。这只手套,像是量过我的尺寸一样,既不太大也不太紧,每个指头都贴合得恰到好处。

我的眼眶有些发热,但我忍住了。

那之后,我跟沈薇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

不是刻意的,而是工作需要。智慧医疗的项目涉及很多技术层面的东西,沈薇虽然是总负责人,但技术细节她不太了解,需要我来解释。我们开始频繁地开会,有时候是两个人,有时候是整个项目组。但不管人多人少,我总能感觉到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不重不轻的,像一片叶子,飘过来,又飘走。

有一次开会到很晚,外面下着大雨,其他人都走了,会议室里只剩下我和她。她坐在我对面,面前摊着一沓资料,眉间有些疲惫的纹路。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突然说了一句无关工作的话。

“林远,你说我们是不是挺有缘分的?”

我心里一紧,不知道该不该接这句话。

她没有等我回答,自顾自地说了下去:“高中三年,大学四年,工作好几年,兜兜转转,最后又碰到了一起。你说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我看着她的眼睛,在她瞳孔里看到了小小的自己。那一刻,藏在心底十五年的那句话差点就要脱口而出了。但我忍住了,因为我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也许吧。”我说。

沈薇看着我,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有些苦涩的笑:“你还是一样,什么事都闷在心里,不肯说。”

这句话像一盆冷水浇下来。她说得对,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什么事都闷在心里,不肯说,不敢说,不会说。十五年前是这样,十五年后还是这样。我恨自己这张嘴,恨自己这个怂样,但我就是改不了。

那天晚上他把我送到楼下,我撑着一把伞,她什么都没拿,就那么站在雨里。我说你赶紧回去吧别淋着了,她说没关系,雨不大。我说那我送你,她说不用了,几步路就到了。

我看着她走远,走了几步又回头看了我一眼,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

那天晚上我回到出租屋,脱掉湿了的衣服,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沈薇的眼睛,沈薇的笑容,沈薇说“你还是一样”时的语气,一遍遍地在我脑海里回放。

我不知道她现在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不知道她有没有结婚,不知道她身边有没有人。我不敢问,因为怕听到答案。但我又想知道,因为不管答案是什么,我都能接受。只要她过得好,就行。

但事情永远不会像你想的那么简单。

有一次,李浩来省城办事,约我吃饭。我们在一家小馆子里点了几个菜,喝了几瓶啤酒。李浩这两年混得还可以,他家超市从一家扩张成了三家,他自己也结了婚,媳妇是隔壁县的,长得挺漂亮,去年刚生了个闺女,白白胖胖的,笑起来跟他一样傻。

“你呢?”李浩夹了一块红烧肉,嚼着问我,“有情况了没?”

“没有,”我说,“哪有时间谈恋爱。”

“不是吧,”李浩放下筷子,一脸不相信地看着我,“你那个女总裁同学,就没给你们创造点机会?”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这段时间的事情跟他说了。李浩听完,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心惊肉跳的话。

“林远,你想过没有,沈薇可能一直在等你。”

我的手一抖,筷子差点掉在地上。

“你别瞎说。”我说。

“我瞎说?”李浩放下酒杯,一脸认真,“你想想,她一个深圳总公司派过来的总裁,为什么偏偏要在省城开分公司?她明明可以在深圳发展,为什么要回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还有,你投简历之前,她就已经把分公司的地址选好了,你投了简历,她就亲自面试你。你不觉得这一切都太巧了吗?”

我想反驳,但张开嘴又觉得无话可说。因为李浩说的这些,我其实也不是没有想过。只是我不敢往那方面想,因为我怕自己自作多情,怕到头来只是一场误会。

“就算她对我有那个意思,”我说,“我也不配。”

“什么叫不配?”李浩的声音大了起来,“林远,你能不能别老是这样?你又不比谁差,你高中能考全班第五,工作能一个人解决人家好几个老员工都搞不定的问题,你怎么就不配了?就因为你是农村的?因为她有钱?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怂了?”

我被李浩说得哑口无言,心里又酸又苦。我知道他说得对,但这种深入骨髓的自卑,不是别人几句话就能消除的。它像是长在我身体里的一根刺,拔不掉也抹不平,每次在我觉得自己可以的时候,就会狠狠地扎我一下。

那顿饭吃得我五味杂陈。李浩走后,我一个人走在街上,十月底的晚风很凉,吹在脸上像是冬天的预演。省城的夜晚很热闹,到处都是霓虹灯和车流,但我觉得这些喧嚣都跟我没有关系。

路过一家花店的时候,我停下来,透过玻璃门看到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花。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男人在买花,挑了很久,最后选了一束红玫瑰,付钱的时候脸上带着笑,像是在期待着什么。

我突然想,如果有一天我也给沈薇送一束花,她会是什么反应?会笑吗?还是会把花放在一边,淡淡地说一句“你不用这样”?

我摇摇头,把这个念头甩出脑袋,继续往前走。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智慧医疗的项目进展顺利,沈薇对我的表现很满意,陈经理也开始给我加担子,让我独立负责一些模块。工资涨了一千,日子看起来在一天天变好。

但我心里清楚,有些问题迟早要面对。

十一月的一个周末,公司组织团建。去城郊的一个度假村,住一晚,第二天回来。沈薇也参加了,这在我的意料之中,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团建结束的那天下午,她突然当着大家的面说了一句让我措手不及的话。

“林远,你开车送我回去吧。”

全场安静了三秒钟。所有人都看着我,眼神里有好奇的、有惊讶的、有意味深长的。我张了张嘴,想说“我骑电动车来的”,但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因为她已经站起来了,拿起包,朝我走过来。

“走吧。”她说。

我能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跟上。

沈薇的车是一辆白色的SUV,内饰是浅色的,干净得像新车。我拉开副驾驶的门坐进去,安全带系了好几次才扣上。她发动车子,熟练地倒车出库,然后驶上了回城的路。

车里很安静,只有导航的声音在播报路况。我坐在副驾驶上,浑身不自在,不知道该看哪里,手也不知道该放哪里。窗外的风景飞速后退,秋天的田野一片金黄,远处的山峦层层叠叠,好看是好看,但我没心思欣赏。

“林远。”沈薇突然开口。

“嗯?”

“你对我,是不是有什么意见?”

我被她问得一愣:“什么意思?”

“进公司都快两个月了,”她的目光依然看着前方,“你每次见到我,都是客客气气的,公事公办,从来不跟我多说一句话。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么疏远我?”

我没有立刻回答。车里安静了一会儿,只有轮胎碾过路面的沙沙声。

“不是疏远,”我终于开口,“是怕。”

“怕什么?”

“怕被人说闲话,”我顿了顿,“也怕我自己想太多。”

沈薇没有接话。她把车开进市区,在一个红绿灯前停下来。她转头看着我,秋天的阳光透过车窗落在她脸上,把她的皮肤照得近乎透明。

“你知道我为什么把分公司开在这个城市吗?”她突然问。

我的心跳陡然加速:“为什么?”

她看着我,眼神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多得我装不下。

但她最终只是轻轻笑了笑,重新发动了车子。

绿灯亮了,车流再次向前涌动。我看着她的侧脸,那张我曾经在无数个夜晚想起的脸,心里那个声音越来越响:林远,你到底在怕什么?

车子停在我住的小区门口。我下车之前,沈薇叫住了我。

“林远,下周六是我生日,”她说,“我请了几个朋友来家里吃饭,你也来吧。”

我看着她的眼睛,在那双明亮的瞳孔里,我又看到了十五年前那个蹲在楼梯拐角哭泣的女孩,那个踮起脚尖为我撑伞的女孩,那个在操场边笑着说“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的女孩。

“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地想着沈薇在车上说的那句话——“你知道我为什么把分公司开在这个城市吗?”

她没有说完,但答案似乎呼之欲出。

这座省城,既不是她的家乡,也不是她的根基。她在深圳总部的职位那么好,为什么偏偏要到这里来开分公司?

唯一的解释是,她是为了回来。

但她要回来做什么呢?

为了看看这座她曾经生活过的城市?为了离家人更近一点?还是为了……为了某个人?

这个念头让我一整夜都没睡好。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我特意查了一下薇远科技的成立时间。公司注册是去年年初,分公司的选址是去年夏天定下来的,今年秋天开始运营。时间线清清楚楚,而我投简历是在今年九月。

也就是说,在我投简历之前,沈薇就已经决定要在这里开分公司了。

李浩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她一个深圳总公司派来的总裁,为什么偏偏要在省城开分公司?”

难道真的像李浩说的那样,她是为了等我?

不,不可能。这个想法太自以为是了。也许她有别的商业考量,也许省城的市场对她来说很重要,也许只是一个巧合。我不能因为一个巧合就自作多情。

但我又想起她在车上看我的眼神,想起她让我去家里过生日时的语气,想起她送我那双手套时的神情。

所有的碎片拼在一起,隐约构成了一幅画。但那幅画里到底画的是什么,我不敢细看。

日子一天天过去,很快就到了沈薇生日那天。

我提前在商场里转了很久,想给她买一份生日礼物。太贵的不行,一来我买不起,二来送太贵的东西显得别有所图;太便宜的也不行,不够诚意,配不上她的身份。我走来走去,在那座大商场里逛了好几家店。

最后,我在一家叫做“时光记忆”的小店门口停住了。那家店的橱窗里摆着很多老式的东西,有一些是我小时候见过的,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用了。我推门进去,店主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人很和气,问我需要什么。

我在店里转了一圈,目光落在一把折叠伞上。那把伞是格子花纹的,蓝白相间,样子很普通,但让我想起了一些往事。

高二那年六月,下了一场大雨,我把自己的伞借给了沈薇,她撑着那把格子伞送我回家的情景,我一直记得。

“这把伞多少钱?”我问。

“六十。”大姐说。

我把伞拿起来,撑开看了看。格子花纹,蓝白相间,不大不小,刚好够两个人撑。

“帮我包起来吧。”我说。

大姐用一张淡蓝色的包装纸把伞包好,又系了一根丝带。我拿着包好的礼物走出店门,外面已经天黑下来了,霓虹灯亮起来,把整条街照得五颜六色。

沈薇的家在一个高层小区,坐电梯到十八楼,我按了门铃。开门的是沈薇自己,她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毛衣,头发披着,脸上化了淡妆,比平时在公司里多了几分柔和。她看到我手里的礼物,微微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进来说吧。”

客厅里已经有三四个人了,都是公司的同事,技术部的小王也在。看到我进来,大家的反应各不相同,有惊讶的,有意味深长的,有好奇的。小王阴阳怪气地说了一句“远哥也来了”,我没搭理他。

沈薇招呼大家坐下,又端了些水果和零食出来。气氛还算融洽,大家聊着公司的事情,聊着最近的新闻,聊着一些有的没的。沈薇坐在沙发上,端着酒杯,偶尔插一两句话,大多数时候都在听。

后来大家提议玩游戏,玩的是“谁是卧底”,气氛一下子就热闹了。我玩得不太好,老是抽到卧底又藏不住,被第一个投出去。沈薇每次看我被投出去都会笑,笑得很开心,那种笑容是我在公司里从没见过的。

到了切蛋糕的时候,灯关了,只有蛋糕上的蜡烛在亮。烛光映在沈薇脸上,把她的五官照得格外柔和。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像是在许愿。

我不知道她许了什么愿望,但我也有一个愿望,就放在心里,跟她的蜡烛一起亮着。

吃完蛋糕,喝了点酒,时间也不早了。大家陆续告辞,最后只剩下我和沈薇两个人。我正要走,她突然说:“再坐一会儿吧,喝杯茶再走。”

我看着她,在她眼里看到了一丝恳求。我不忍心拒绝,就重新坐了下来。

她去了厨房烧水,客厅里又只剩下我一个人,还有满屋子的生日氛围。我环顾四周,这个房子很大,至少有一百多平,装修简洁但不失品位,墙上挂着几幅画,角落里放着一架钢琴。钢琴上摆着一个相框,我走过去看了一眼,是一张旧照片。

那是一张高中毕业照,我们一班的全家福。

照片里,六十七个人站成几排,第一排坐着老师和几个学生代表,沈薇就在其中。她穿着白色校服,扎着马尾辫,对着镜头微笑。最后一排靠边的位置,我站在李浩旁边,表情有些呆滞,那时候我正看着沈薇的方向,不知道摄影师按下了快门。

这张照片我也有,压在我床头柜的玻璃板下面,已经泛黄了。我以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还留着这张照片,没想到沈薇也留着,还把它摆在钢琴上,每天都能看到。

我的眼眶突然有些发热。

“水好了。”沈薇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赶紧眨了眨眼,把那股湿意逼了回去,转过身走回沙发。沈薇端了两杯茶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来,把一杯递给我。

“在看那张照片?”她问。

“嗯,”我点点头,“你一直留着?”

“一直留着,”她说,“搬了好几次家,什么都没丢,就这张照片,每次都会带在身边。”

我捧着茶杯,杯壁很烫,烫得手心发疼,但我没有松手。那点温度,像是从十五年前传过来的,暖得让我舍不得放开。

沈薇也端起茶杯,但没有喝,只是捧着,杯口的热气升起来,模糊了她的眉眼。

“林远,”她突然说,声音很轻很轻,“你真的没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我的手指收紧,差点把茶杯捏碎。

想说的话有太多太多,从十五年前一直攒到现在,多到能装满整个屋子。我想说谢谢你,谢谢你那副手套那颗苹果那场雨里的格子伞。我想说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一天都没有。我想说这些年我每当看到有人在雨里撑伞,都会想起你。我想说我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了,但你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让我所有的假装都变成了笑话。

可是这些话,我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

不是因为怂,是因为我不敢保证,我说出来之后,还能不能收得回去。

“生日快乐,”我说,“沈薇。”

她的眼神暗了一下,像是期待落空后的失落。但很快她又笑了,笑得得体又温柔,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谢谢你,林远。”她说。

那天晚上从沈薇家出来,已经快十二点了。我走在街上,风很大,吹得树枝哗哗响。我裹紧外套,低头往前走,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

手机在口袋里震了一下,是沈薇发来的消息:“到家了给我发个消息。”

我回了一个“好”字。

走到出租屋楼下,我停住脚步,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城市的光污染太严重,看不到星星,只有几颗最亮的天体在灰蒙蒙的夜色里若隐若现。

我不知道自己喜欢沈薇这件事,到底是对是错。也不知道十五年的等待,到底值不值得。

我只知道,在过去的十五年里,每当我觉得生活太苦太难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她。想起她笑起来弯弯的眼角,想起她说“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时的语气,想起她踮起脚尖为我撑伞时那个认真的表情。

这些记忆,像是嵌在我生命里的琥珀,把最美好的东西永远保存了下来。

也许这就是沈薇对我而言的意义。不是恋人,不是朋友,而是我青春里唯一的光。不管后来我走得多远,走到多黑的地方,只要回头看一眼,那束光还在,我就还能往前走。

我拿出钥匙开门,楼道里的声控灯亮了,昏黄的灯光照在斑驳的墙壁上。我一步一步走上六楼,每一步都踩得很实。掏出钥匙打开出租屋的门,房间里还是一样的简陋,一样的逼仄,但今天的我感觉不太一样了。

因为我知道,明天上班,我还会见到沈薇。

这就够了。

至少现在,够了。

从沈薇生日过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说不上是变好了还是变坏了,就是那种氛围不一样了。以前在公司碰到,她只是淡淡地点个头,现在会停下来多问几句,问我吃早饭了没有,问我项目有没有遇到困难,问我最近手还长不长冻疮。语气自然的就像高中时在食堂那个角落里一样,带着一种熟悉的亲切感。

同事们自然也注意到了这种变化。技术部的小王私下里跟人议论,说我跟沈总果然是老熟人,不然沈总怎么可能对我这么关心。这话传到我耳朵里,我没理会。但有一次陈经理在技术部开会,点名表扬了我的工作表现,说我的技术能力和工作态度都不错,让大家多向我学习。这话既是对我工作的肯定,也堵住了那些关于我“靠关系”的闲言碎语。

陈经理这个人我慢慢了解了,他就是那种典型的专业技术人员,只看能力不看关系,认理不认人。他能表扬我,说明他真心觉得我干得不错,跟沈薇没有任何关系。这一点让我很欣慰,因为我不需要依靠任何人来证明自己的价值。

然而工作上的顺利,并不能掩盖我心里那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十二月的一个傍晚,我刚加完班准备走,手机响了,是一个陌生号码。我接起来,对面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听起来四十多岁,语气有些急促。

“请问你是林远吗?”

“我是,您哪位?”

“我是沈薇的妈妈。”

我愣住了,没想到沈薇的妈妈会给我打电话。高中毕业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她,只在周晓口中听说过一些关于她的事情。她是县医院的护士长,退休后跟沈薇的爸爸离婚了,现在一个人住在省城,跟沈薇住得很近。

“阿姨您好,”我说,“有什么事吗?”

“薇薇有没有去找你?”她的声音有些焦急,“她从下午就不接我电话,刚才我给她打电话是一个男人接的,说她喝醉了,让我去接她。我身体不太舒服,去不了,你能帮我去看看吗?”

我的心猛地揪了起来。

“她在哪里?”我问。

沈薇的妈妈给了我一个地址,那是市中心的一家酒吧。我挂了电话,拿起外套就往外冲。骑上电动车,把油门拧到底,冷风像刀子一样割在脸上,但我顾不上这些,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沈薇出事了。

酒吧在一栋商业楼的顶层,我从电梯出来,一眼就看到了瘫坐在走廊椅子上的沈薇。

她穿着一件黑色的连衣裙,外面套着一件大衣,头发散乱,脸上全是泪痕,手里还攥着一只高脚杯,杯子里的红酒洒了大半在身上,白色的毛衣领口被染成了一片暗红。她旁边站着一个男人,三十来岁,穿得人模人样的,正拿着她的手机在翻看什么。

那个男人看到我,皱了皱眉:“你谁啊?”

我没理他,径直走到沈薇面前蹲下来,轻轻拍了拍她的脸。她的脸很烫,酒精味浓得呛人,眼睛半睁半闭的,瞳孔涣散,明显是喝多了。

“沈薇,”我叫她,“是我,林远。我送你回家。”

她听到我的声音,涣散的眼睛突然有了焦点。她看着我,看了好几秒钟,然后突然笑了,笑着笑着又开始哭,眼泪大颗大颗地砸下来,砸在我的手背上,滚烫的。

“林远,”她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你终于来了……”

那个男人这时候又开口了:“你是她什么人?是她让我在这陪她的,你谁啊你就——”

我站起来,盯着那个男人,一句话都没说。我的个子比他高半个头,体型也比他壮实,他应该是从我眼神里看到了什么东西,往后退了一步,把沈薇的手机递给我,嘴里嘟囔了一句“有病吧”,然后转身走了。

我没理会他,蹲下来把沈薇从椅子上扶起来。她浑身发软,站都站不稳,整个人的重心都压在我身上。我一只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手架着她的胳膊,慢慢地往电梯方向走。

路上她一直在说话,说得很模糊,我听了半天才听清楚。她在叫我的名字,林远,林远,一遍又一遍,像在确认我是不是真的在这里。

“是我,”我说,“我在这。”

电梯到了一楼,冷风灌进来,她打了个哆嗦,往我怀里缩了缩。我把大衣脱下来披在她身上,大衣不够大,我只能尽量用自己的身体帮她挡着风。

我的电动车还停在路边,但她这个样子根本坐不了电动车。我拦了一辆出租车,把她扶进后座,自己也坐进去,让司机开到她住的小区。

车上,她靠在我的肩膀上,安静了一些,但眼泪还在流,无声无息地流。她的手指紧紧攥着我的衣服,像是怕我跑掉似的。我不敢动,就那么坐着,一只手揽着她的肩,另一只手不知道放在哪里,最后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的手还是很小,很凉。十五年了,一点都没变。

到了她住的小区,我付了车费,把她从车上扶下来。她比刚才清醒了一点,至少能自己站住了,但还是东倒西歪的,走不了一条直线。我扶着她上楼,在门口从她包里翻出钥匙,打开了门,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

屋里开着空调,很暖和。我去厨房倒了一杯温水,回来看到她蜷在沙发角里,抱着一个靠枕,脸上的妆容已经花了,眼线晕开,顺着泪痕糊了半边脸。她看着我,眼神迷迷蒙蒙的,像隔了一层雾。

“喝点水。”我把水杯递给她。

她接过杯子,双手捧着,但没有喝,只是看着杯子里冒着热气的水发呆。过了一会儿,她抬起头来看我,突然开口说了一句让我站在原地半天没动的话。

“林远,你知道吗,我找了你很久。”

客厅里很安静,墙上的钟在滴答滴答地走。我看着她的脸,她看着我,时间在这一刻好像停止了。

“我高考完之后去了省城舅舅家,”她的声音很轻很哑,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的,“我妈不让我回去,说高中毕业了就跟那边的人断了联系。她收了我的手机,不让我上QQ,不让我给任何人打电话。我哭着求她,她就骂我,说我不争气,说我还想着那个穷地方的人。”

原来如此。

原来不是她不想联系我,而是她不能。

“后来大学开学了,我到了北京,第一件事就是借钱买了一个新手机,办了新号码。我第一个电话就是打给你的,但你的号码打不通了。那个号,我用了三年,打了无数遍,从来都是关机。”

我的手机号是我上大学之后换的,因为省城的套餐便宜。旧号码销号了,她当然打不通。

“我问我妈要你的联系方式,她说她不知道,她说她从来没在意过你。我问遍了所有能问的同学,周晓、李浩、你高中跟你关系好的那些人,但没有人知道你在哪里。你的QQ头像是灰色的,毕业照上没有你的联系方式,好像你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

李浩?李浩知道我的手机号码,大学的时候我们一直有联系。但沈薇说她问过李浩,李浩没有给她我的号码。

我心里有了一个猜测,但没有说出口。

“我找了你四年,”沈薇的声音开始发抖,“四年,林远,你知不知道四年有多长?大一大二大三大四,每次放假我都回来,去你们县城那条街上找你。我去过你家的巷子,你家已经搬走了,邻居说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我去过一中,门卫说学生档案早就归档了,查不到联系方式。我去过你家以前住的那个巷子,巷子还是那条巷子,但你已经不在了。”

她的眼泪又流下来了,顺着脸颊淌到下巴,滴在那件被红酒弄脏的毛衣上。

“我找了你七年。从十八岁找到二十五岁。后来我工作了,去了深圳,很忙很忙,忙到没有时间想这些事情。我以为我已经放下了,我以为时间能让我忘记你。但是每次下雨的时候,每次看到格子伞的时候,每次冬天手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

她把脸埋进靠枕里,肩膀剧烈地颤抖着。

“我在深圳总部的职位很好,收入很高,所有人都觉得我过得很好。但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缺口,那个缺口是你留下的,十五年前你就在那里了,后来你走了,那个缺口就一直在,谁都填不上。”

“所以你回来了。”我说。

她从靠枕里抬起头来,眼睛红肿,泪痕满面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我跟我妈吵了一架,在家里闹了一个月,最后她没办法,同意了。我跟总公司申请来这边开分公司,选了这个城市。去年夏天我来考察,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在街上走,走到一个路口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生撑着伞送一个女生过马路,那个画面让我一下子就哭了。”

她看着我的眼睛,声音轻得像一片落叶。

“因为我记得,高二那年,下了一场大雨,你撑着那把黑色长柄伞送我回家,你的右肩全湿了,你把伞都撑在我这边,自己淋着雨。走到我家楼下,我让你等一下,跑上楼拿了一把格子伞下来,送了你大半程。”

“你记得?”我的声音很轻,轻到我自己都快听不见。

“我什么都记得,”沈薇说,“你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我都记得。你帮我打过多少次饭,你帮我撑过多少次伞,你在我哭的时候陪过我多少次,我一辈子都忘不了。”

那天晚上,我坐在沈薇家的沙发上,她靠着我的肩膀,慢慢地睡着了。

我不敢动,就那么坐着,听她均匀的呼吸声,感受她身体的温度和重量。窗外的城市夜景在夜色中闪烁,远处的高架桥上,车流如织,灯光如练。

墙上的钟指向凌晨两点。

我低头看着她,她睡着的样子很安静,眉头微微皱着,像是在做什么不太好的梦。我伸出手,轻轻地把她眉心那个小疙瘩抚平了。她的眉头舒展开来,呼吸变得更加平稳,嘴角甚至微微上翘了一点,像是梦到了什么好事。

我就这么看着她,从凌晨两点看到天亮。

天亮的时候,沈薇还没有醒。我轻手轻脚地从她身边起来,去厨房看了看冰箱里有什么东西。冰箱里东西不多,有几颗鸡蛋,一盒牛奶,还有半袋面粉。我做了一点早餐,一个煎蛋,一杯热牛奶,又把昨天她生日剩下的蛋糕切了一小块,放在盘子里,连同煎蛋和牛奶一起摆在餐桌上,写了一张纸条放在旁边:

“沈薇,早餐在桌上。我去上班了。昨晚的事,等你醒了我们再说。”

我骑着电动车去公司,迟到了半个小时。陈经理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我坐到工位上,打开电脑,但一整个上午都在走神。沈薇昨晚说的那些话,一遍一遍地在我脑子里回放。

我找了你七年。

每次下雨的时候,每次看到格子伞的时候,每次冬天手冷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你。

那个缺口你十五年前就在那里了,谁都填不上。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塞得满满的,又酸又胀又甜又苦,说不上是什么滋味。

下午两点多,沈薇来了公司。她换了一身衣服,白色的衬衫,深蓝色的西装外套,头发扎起来,化了淡妆,遮住了昨晚哭红了的眼睛。她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我在工位上抬起头,正好对上她的视线。

她看了我一眼,微微点了点头,然后走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那个眼神很平静,跟平常没什么两样。但我注意到她推开办公室门的手微微有些发抖。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看到了我的纸条,也不知道她想跟我说什么。

我唯一知道的是,绷了十五年的那根弦,终于松了。

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沈薇让小周通知我去她办公室。

我走进办公室,看到她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我早上留下的那张纸条,正反反复复地看着。看到我进来,她把纸条放到一边,抬起头看着我。

“坐吧。”她说,声音还有些哑,但已经恢复了平时的沉稳。

我在她对面坐下来,没有开口。

沉默了很久,她才说:“我昨晚说的那些话,你都听到了?”

我点了点头。

“那我就不重复了,”她深吸一口气,像是在做最后的决定,“林远,我现在只问你一句话,你老老实实回答我。”

“你问。”

“这十五年来,你有没有哪怕一秒钟,想过我?”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期待,有紧张,有害怕,有所有她昨晚在酒精作用下才敢放出来的情绪。这一刻她不是总裁,不是面试官,只是沈薇,只是一个等了十五年、找了好多年的普通女人。

我想起了很多事。想起她在楼梯转角处哭的那个下午,想起她在雨里踮起脚尖给我撑伞的那个黄昏,想起她在操场上笑着说“你这个人挺有意思的”时的两颗小虎牙,想起她在高考前半个月消失得无影无踪时我满世界找她的绝望。

“每一天。”我说。

这三个字说出口的时候,我的声音是抖的。但我没有后悔。

沈薇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她低下头,用手捂住了脸,肩膀一抖一抖的。我看不到她的表情,但从她颤抖的肩膀上,我能感觉到她在哭。不是昨晚那种崩溃的哭,而是一种释放的、终于等到了一样的哭。

我站起来,绕过办公桌,走到她身边,在她面前蹲下来。我伸手握住她的手,把她的手从脸上拿开。她的眼睛红红的,鼻子红红的,嘴唇在发抖,但她在笑,笑得很用力,眼泪和笑容混在一起,像十五年前那个下雪天的楼梯转角。

“你给我点时间,”我说,声音也有些抖,“让我把工作干好,让我多挣点钱,让我能给你一个交代。我不想让别人觉得你找了一个配不上你的人。”

沈薇摇了摇头,泪水从她脸上滑落:“我不在乎那些。”

“我在乎。”

我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她的手在我手心里一点一点地变暖,十五年的寒冷,好像都在这一刻被驱散了。

窗外,天快黑了,最后一抹夕阳的光从玻璃窗透进来,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

那天晚上,我从沈薇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楼里的人基本都走光了,走廊里的灯都关了,只有几盏应急灯发出微弱的白光。我走过空荡荡的走廊,下了电梯,走出写字楼的大门,冷风迎面扑来,但我觉得整个人都是暖的,从里到外都是暖的。

手机震了一下,是沈薇发来的消息:“到家了给我发个消息。”

我回了一个“好”字,然后加了一句:“明天早上想吃什么?”

过了一会儿,她回了一个笑脸,然后说:“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我看着这条消息,站在路灯下笑了。身边偶尔有人经过,行色匆匆,他们不知道这个对着手机傻笑的男人刚刚经历了什么。我也不需要他们知道,因为这是我自己的人生,我自己的十五年,我自己的故事。

骑电动车回出租屋的路上,我给李浩打了一个电话。

“喂,”李浩的声音隔着电流传过来,带着一丝疲惫,可能在店里忙了一天,“什么事?”

“李浩,”我说,“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

“你知道了?”李浩的声音变得不太自然。

“沈薇找过你,对吧?大学的时候找你要我的手机号码,你没给她。”

又是一阵沉默。

“林远,”李浩的声音很低,“我是为你好。”

“为我好?”我的声音不自觉地大了起来,“什么叫为我好?”

“那时候你刚上大学,你在火锅店打了一暑假的工才凑够学费,你爸妈还住在菜市场的铁皮棚子里,你连一顿好饭都舍不得吃。你告诉我,那个时候如果你知道沈薇在找你,你能怎么办?你追到北京去?你追得起吗?”

我握着手机,手指在微微发颤。

“我是为你好,”李浩又说了一遍,“我不想让你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去面对一个你爱不起的人。”

“那后来呢?”我问,“后来我毕业了,工作了,能养活自己了,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后来……后来我以为她放弃了,”李浩说,“我看她大学四年一直在找你,但后来几年好像没什么动静了,我以为她已经放下了。而且你自己也应该知道,你跟沈薇之间,不只是距离的问题,还有家庭的差距。她妈是什么样的态度,你心里没数吗?”

这次沉默的是我。

“林远,我承认我做得不对,我应该早告诉你,”李浩叹了口气,“但我真的是为你着想。你这个人太重感情,如果早知道她在找你,你这十五年可能根本撑不过来。你会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她身上,而不是放在读书和挣钱上。那样的话,你不会有今天,你爸妈也不会有今天。”

我知道李浩说的有道理。甚至可能他说的是对的。但心里那口闷气,怎么也咽不下去。

“你生我气了?”李浩问。

“没有,”我靠在电动车座上,抬头看着路灯昏黄的光,“就是觉得……十五年了,如果早一点知道,也许我们都不会这么苦。”

李浩在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也许吧。林远,对不起。”

电话挂了。

我坐在电动车上,在路灯下坐了很久。十二月的风很冷,吹得人骨头缝里都是凉的。但我脑子里反复想着李浩说的那句话——“我不想让你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去面对一个你爱不起的人。”

他说得对吗?也许对。但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怎么做?如果我站在李浩的位置,知道沈薇在找我,我会把号码给她吗?

我不知道。

也许我不会。因为我也怕。怕我的朋友在一无所有的时候,去爱一个在他看来高不可攀的人。怕他在爱情里粉身碎骨,没了前途也没了自己。

李浩是为了保护我,用一种很笨、很自私,但又很真诚的方式。

我叹了口气,拧动电动车钥匙,慢慢骑回了出租屋。

后来的事情,说起来很简单,但做起来很难。

我跟沈薇确定了关系,但我们决定不公开。不是因为她嫌弃我,而是因为我们都需要时间。我需要时间让自己变得更好,她需要时间来处理跟她妈妈的关系。

沈薇的妈妈,是最大的难题。

沈薇的妈妈叫王秀兰,在县医院做了三十年护士长,性格强势,说一不二。沈薇的爸爸是个性格温和的人,在家里说不上话,后来跟王秀兰离婚了,原因说起来也简单,就是王秀兰觉得他不上进,一辈子窝在县城里没出息。

王秀兰对沈薇的期望很高。从沈薇小时候起,她就把所有的心思都花在了女儿身上,请最好的家教,买最贵的资料,不允许沈薇有一点点放松。沈薇考上北京的大学之后,王秀兰在单位里骄傲了整整一个学期,逢人就说我女儿在北京读书,语气里全是自豪。

但是在王秀兰的计划里,我显然是不存在的。

沈薇找机会跟她妈提过一次我的事,还没说完,王秀兰就炸了。她说林远是谁?那个卖菜家的小孩?你现在什么身份?你跟他在一起,不怕被人笑话?你以后的孩子怎么办?继续回那个县城读书?

每一句话都像刀子一样扎在我心上,虽然我没在现场听到,但沈薇转述的时候,我的胸口还是像被人打了一拳。

“我妈那个人,你又不是不知道,”沈薇说,语气里全是无奈,“她不会同意的。”

我没有怪沈薇,也没有怪她妈妈。王秀兰的想法虽然世俗,但也不是没有道理。哪个当妈的愿意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没房没车、月薪几千块钱、在三线城市租城中村住的技术员?换成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会同意。

但我没有退缩。

因为我知道,站在我面前的沈薇,不只是沈薇,还是十五年前那个蹲在楼梯转角哭泣的女孩。她没有变,她一直都没变。她一直在等我,而我终于站在了她面前。

我不能辜负这十五年。

接下来的日子,我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两件事上:工作和学习。

在工作上,我比以前更拼了。智慧医疗的项目到了关键阶段,我主动承担了几个最难啃的模块,每天加班到深夜。陈经理看在眼里,越来越信任我,把更多的任务交到我手上。我的技术能力在这个过程中提升得很快,以前觉得很难的东西,现在慢慢变得得心应手了。

在学习上,我报了一个大数据分析的在线课程,每天晚上回到家还要看两三个小时的视频,做笔记,写代码。沈薇说你不要太辛苦了,我说不辛苦,这点苦算什么,有你这么多年辛苦吗?

她没再说什么,只是会在加班的时候给我带一份夜宵,放在桌上,附一张纸条,写着“别太晚,注意休息”。

那些纸条我一张都没扔,全夹在笔记本里。有些东西,只有失去了才知道珍贵。而我失去过她一次,不想再失去第二次。

春天的时候,我参加了一个行业内的技术认证考试,一次考过了。沈薇很高兴,说要请我吃饭。我们去了公司附近一家很普通的湘菜馆,点了三菜一汤,花了不到一百块钱。但对面的沈薇比任何山珍海味都让我觉得满足。

吃饭的时候她突然问我:“林远,你想过没有,如果我们高中的时候就在一起,会怎样?”

我想了想,说:“可能会一起考大学,一起去北京,然后毕业了一起找工作,一起租房子,一起攒钱买房。”

“然后呢?”她撑着下巴看着我,眼睛里全是笑意。

“然后结婚生孩子,养一条狗,周末去公园遛狗,放假去旅游,老了以后一起看孙子。”我说。

沈薇笑了,笑得很开心,眉眼弯弯的,像十五年前在操场边那样。但笑完之后,她的表情变得认真了一些。

“但也许不会那么顺利,”她说,“高中的时候我们都不够成熟,可能会吵架,可能会闹别扭,可能走不到最后。而且,如果我们在高中就在一起,你可能会因为谈恋爱而分心,考不上大学。那样的话,我们的人生就是另一个样子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觉得她说的有道理。

“所以也许现在才是最好的时候,”沈薇说,“我们都经历了该经历的,都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然后找到了彼此。虽然晚了十五年,但总比永远错过要好。”

我们相视而笑,各自端起茶杯,轻轻碰了一下。

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以为错过了最好的时间,但其实最好的时间就是现在。

因为过去的已经无法改变,未来的还没到来,你能把握的只有现在。

五月的一个周末,沈薇回省城去看她妈,我留在市里加班。

下午三点多,她突然打电话过来,声音有些不对劲,像是刚哭过。

“怎么了?”我问。

“我妈……我妈说要见你。”

我的心一沉,手机差点没拿稳。王秀兰要见我?这不是一件好事。以王秀兰的性格,所谓的“见你”八成是要当面给我难堪。

沈薇说:“我跟她大吵了一架,吵得很凶。她说如果再跟我提你,她就不认我这个女儿。我说不认就不认,我已经三十一了,不是三岁小孩,我的事情我自己做主。”

电话那头沈薇的声音哽咽了,我能听出来她是在极力忍着不哭出来。

“她后来冷静了一点,说想见见你,当面跟你聊聊。林远,你要是不想去,我就跟她说你不方便,不用勉强。”

我想了很久,最后还是决定了。

“我去。”我说。

周六早上,我坐城际大巴去了省城。车上我给沈薇发了消息,说我上车了。她回了一个“嗯”字,然后又发了一条:“你别紧张,我妈就是嘴上厉害,其实人不坏。”

我笑了笑,把手机揣回兜里。

王秀兰住在省城一个老小区里,房子不大,但收拾得很干净。我到的时候,沈薇已经在小区门口等我了。她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一条牛仔裤,头发扎成低马尾,看起来比平时年轻了好几岁,像是回到了大学时代。

她看到我从出租车上下来,走过来握了握我的手,小声说:“我在旁边陪着你,没事的。”

上楼的时候,我在想等会儿要说什么。是叫阿姨好还是叫伯母好?是先解释自己的工作还是先说明自己的计划?如果我主动提出来跟沈薇分手,是不是就能让王秀兰不再为难沈薇了?

不,我不能提分手。十五年,我不能因为一个王秀兰就放弃。

王秀兰打开门的时候,我第一反应是看着她。

她比高中那时候老了很多,头发花白了,脸上的皱纹也多了,但那种严厉的神态没变,看人的时候眼睛里带着一种审视和挑剔,好像在说:你凭什么配得上我女儿?

“来了。”她看了我一眼,语气很平,听不出什么情绪,转身进了屋。

我跟沈薇换鞋进去,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来。王秀兰在厨房泡茶,沈薇想去帮忙,被她赶出来了,说“你在那坐着就行,别添乱”。

过了一会儿,王秀兰端着三杯茶出来,在我对面坐下,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然后抬起头用那种审视的目光看着我和沈薇。

“我听薇薇说了你们的事,”王秀兰开口了,声音不大,但很有压迫感,“你们是高中同学?”

“是的阿姨,”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我们高二分到一个班的。”

王秀兰点了点头,又喝了一口茶,然后说了一句让我意想不到的话。

“你是那个经常给薇薇打饭的男生?”

我愣住了,下意识地看了沈薇一眼。沈薇也有些意外,她应该没想到她妈会记得这件事。

“是,”我说,“我们在食堂一起吃饭,我跑得比较快,所以就帮她打饭。”

王秀兰靠回沙发背,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很久,像是在辨认什么东西。

“薇薇高三的时候,有一次晚上很晚才回来,我打电话问她班主任,班主任说早就放学了。我站在阳台上等她,看到她在一个巷子口站了一会儿,然后才上楼。后来我问她干嘛去了,她说跟同学聊天。”

“妈——”沈薇想打断她。

“你别说话,”王秀兰抬手制止了沈薇,目光依然落在我身上,像要把我看穿看透,“那个同学,是不是你?”

我想了想,点了点头。

高三那次很晚回来的事,我记得。那天我们在操场上聊了很久,聊高考,聊未来,聊那些有的没的。天黑了她才回家,我送到巷子口,她站了一会儿,让我先走。我说你先走,我看着你上楼。她没动,我也没动,两个人就那么在巷子口站了好几分钟,最后她先转身走了。

“你知不知道薇薇那时候在年级里成绩是最好的?”王秀兰问。

“知道。”

“她应该考清华北大,你知道吗?”

“知道。”

“那你还……”王秀兰的声音提高了一些,但随即又压了下去,她深吸一口气,好像在平复自己的情绪,“算了,过去的事就不提了。说现在,你现在做什么工作?”

“我在薇远科技做技术,薇薇的公司,我是技术部的。”

“工资多少?”

“底薪八千,加上绩效和奖金,平均一个月九千多。”

王秀兰的表情没什么变化,但我知道这个数字在她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九千多,在省城也就是个温饱,连养家糊口都勉强,更别说买房买车了。

“老家哪里的?”

“xx县xx镇的,我爸妈以前在县城卖菜,现在回老家了,家里的老房子翻新了,他们住得挺舒心的。”

“县城,”王秀兰念叨了一下,嘴角动了一下,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叹气,“薇薇从小在县城长大,我跟她爸辛辛苦苦供她读书,就是为了让她走出那个地方。你现在让她再回去,你觉得可能吗?”

“我没想让她回去,”我说,“我想在市里买房,或者省城也行,看薇薇的意见。我这些年存了一些钱,加上公积金和贷款,应该够付个首付。”

“存了一些钱?”王秀兰看着我的眼睛,“存了多少?”

“十万出头。”

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我自己都觉得寒酸。三十二岁,工作快十年,只存了十万块钱。在这个时代,十万块钱能干什么?买辆车都不够,更别说买房了。我本以为王秀兰会嘲笑我,会说我这点钱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但她没有。

她沉默了很久,端起茶杯,但没喝,就那么端在手里。茶杯里的热气升起来,模糊了她脸上的表情。

“薇薇他爸,当年一个月工资才八百多块钱,我们结婚的时候,连个像样的戒指都买不起。”王秀兰的声音突然变得很轻,轻得像在自言自语,“我也是这么过来的。”

我没说话。

“后来他升了科长,工资涨了,日子好了,但我跟他过不下去了。不是因为钱,是因为他这辈子都没有自己的主见,什么事都听别人的,听我的,听他妈的,听领导的,就是没有自己的。”王秀兰放下茶杯,目光转向我,“林远,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老老实实回答我。”

“您说。”

“你对我女儿,是真心的吗?”

我看着她的眼睛。

“是。”我说。

客厅里安静了几秒,墙上的钟在滴答滴答地走。

王秀兰的老猫——一只橘色的胖猫,从阳台上慢悠悠地走过来,蹭了蹭我的腿,然后在旁边坐下来,眯着眼睛开始打盹。我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它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是在打呼噜。

王秀兰看着那只猫,又看了看我,突然笑了一下。那个笑容很淡,但我看到了。

“这只猫平时不亲近生人的,”她说,“它能蹭你的腿,说明你这个人还行。”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但我知道,王秀兰的态度比我想的要缓和很多。

那天中午,王秀兰做了一桌子菜,红烧肉、清蒸鲈鱼、蒜蓉西兰花、西红柿炒鸡蛋,还有一碗冬瓜排骨汤,都是很家常的菜,但味道真的不错,比我妈做的都好吃。吃饭的时候王秀兰一直给我夹菜,夹了一大碗,好像刚才那个咄咄逼人的女人不是她一样。

走之前,王秀兰把我送到门口,说了几句话。

“林远,我知道你是个好孩子,但有些事不是好就行的。薇薇这些年不容易,她一个人在外面打拼,吃了多少苦,我心里清楚。你要是真心对她,就别让她再受苦。”

“我不会的。”

“房子的事不急,慢慢来,妈——阿姨也不是那种势利的人。只要你们好好的,日子总能过下去。”

“谢谢阿姨。”我说。

站在门口的沈薇听到她妈说“妈——阿姨”那个卡顿,偷偷地笑了,眼圈却红了。

回去的火车上,沈薇一直握着我的手,头靠在我肩膀上。

“你知道吗,”她说,“我妈以前从来不跟任何人说这些话。她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表露真实想法。今天她跟你说那些,说明她对你是认真的。”

“嗯。”

“她没说不同意。”沈薇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光,“她只是担心我过得不好。”

“我不会让你过得不好的。”我说。

沈薇笑了,把脸埋进我的肩窝,声音闷闷的:“我知道。”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往前走,不快也不慢。

沈薇的妈妈最终还是同意了我们的关系,虽然嘴上还是时不时说两句酸话,但不再像以前那样反对了。她甚至开始关心起我的工作来,有时候打电话会问一句“技术学得怎么样了”“涨工资了没有”,听起来像是在催我进步,但我知道这是她表达关心的一种方式。

工作上半年的时间,我凭着过硬的技术和踏实的态度在公司站稳了脚跟。陈经理主动找我谈话,说想把我往技术主管的方向培养,问我愿不愿意。我当然愿意,求之不得。工资涨到了一万出头,虽然跟沈薇比起来还是差得远,但至少是在往好的方向走。

智慧医疗的项目也顺利上线了,客户反馈很好,沈薇在公司年会上特意表扬了技术部,说我们的团队是最棒的。我坐在台下,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沈薇,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感觉。她是总裁,她是沈薇,她也是我女朋友。这三个身份交叠在一起,有时候让我觉得不真实,有时候又让我觉得特别踏实。

李浩知道我真正和沈薇在一起后,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最后说:“林远,恭喜你。当年如果我早把号码给沈薇,你们也许早就在一起了。是我不好。”

“算了,”我说,“过去了。”

“对不起,兄弟。”

“真的算了,都过去了。”

但我心里清楚,那些错过的时间,永远都补不回来了。

七月中旬,公司放了高温假,沈薇说想回县城去看看。

“好久没回去了,”她说,“想去一中看看,想去以前你送我回家的那条路走走,想去食堂旁边那个角落坐坐。”

我看着她,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说不明白的情绪。十五年了,十五年过去,我们终于可以一起回到那个地方,以恋人的身份。

我们坐大巴回了县城。

县城的变化很大。主街拓宽了,两边建了很多新楼,以前那些矮旧的店铺大多换成了气派的门面。一中的大门也重新修过了,气派了很多,但门口的保安大爷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位了。我们跟保安说了半天,他才放我们进去,还叮嘱我们不要在教学区逗留太久,怕影响学生上课。

那排法国梧桐树还在,比我记忆里更高了,枝叶繁茂,把整条路都遮住了。适逢暑假,校园里静悄悄的,偶尔有一两个老师走过,好奇地看我们一眼,大概是好奇这两个成年人来学校干什么。

教学楼的墙重新粉刷过了,从灰色变成了白色,窗户也换成了铝合金的,比以前明亮了很多。我站在楼下往上看了看,二楼东头的那个教室,窗户开着,风把窗帘吹得鼓起来,像帆一样。

“高一的时候你在三班,我在二班,”沈薇站在我旁边,“我们之间隔了一堵墙。”

“后来高二分科,我们在一班,你坐在第三排靠窗,我在你后面两排的斜后方。”我说。

“你天天看我的背影。”沈薇笑着说,语气里带着一点调皮。

“我可没看。”

“你看没看我还能不知道?”沈薇转过身看着我,阳光从树叶缝隙里漏下来,落在她脸上,明明暗暗的,“你以为你躲得很好,其实每次我看过去都能对上你的视线。”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尴尬得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你都知道?”我问。

“我又不瞎。”沈薇笑得眉眼弯弯的,“但你不说,我也不好意思说。那时候年纪小,脸皮薄,只能等着。”

原来如此。

原来她一直在等我开口。而我,因为自卑,因为害怕,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顾虑,始终没有把那句话说出口。于是我们就这么错过了十五年。

“对不起,”我说,“那时候太怂了。”

“没关系,”沈薇看着我的眼睛,“现在说也不晚。”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眼前这个从十五年前就住在我心里的人,终于说出了那句话。

“沈薇,我喜欢你。”

“从什么时候开始?”她的眼眶微微泛红。

“从那个下雪天开始。你在楼梯转角哭,我走过去陪你,你抬起头看我的那一眼,我就喜欢上你了。”

沈薇的眼泪掉了下来,但她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好看。

校园里很安静,梧桐树叶在风里沙沙作响。

那天下午,我们在县城走了很多地方。

去了以前一起走的那条路,路两边多了很多店铺,但路还是那条路,弯弯曲曲的,尽头还是那个巷子口。我指着巷子口说:“以前我家就住在这里面,你在这儿送过我伞。”沈薇说:“我记得,那把格子伞。”

去了以前一起吃饭的食堂,食堂已经重新装修过了,窗口更多了,饭菜也比以前丰富了。一楼角落里我们经常坐的那个位置还在,还是靠墙,旁边还是那扇大窗户。我走过去摸了摸那张桌子,桌面上刻满了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些乱七八糟的话,但有一行字被新刷的漆盖住了,看不清写的是什么。

去了以前晚自习后一起走过的那片小树林,杨树还在,但比以前粗了很多,树皮上长满了青苔。我们在树林里站了一会儿,沈薇突然说:“有一次我在这里哭,你走过来陪我,你还记得吗?”我说:“记得,你说怕考不上好大学,怕你爸妈失望。”

“你还记得这么清楚。”她有些意外。

“你说的每句话我都记得。”我说。

沈薇看着我,眼里有光在闪。她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亲了一下,蜻蜓点水一样,轻得几乎没有感觉,但我整个人都僵住了,心跳快得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

“这是奖励,”她说,脸红得像苹果,“迟到了十五年的奖励。”

我傻站在那里,感觉整个世界都在旋转。那把雨中的格子伞在转,操场边她弯弯的眼睛在转,食堂角落里她坐在对面安静吃饭的样子在转,高三教室里她低头认真做题时微微蹙起的眉头在转。十五年的光阴,在一秒之内全部转回来了。

“林远,”沈薇拉着我的手,“我们回家吧。”

“回家。”我说。

天快黑了,阳光从西边斜射过来,把整个县城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这座我长大的小城市,十五年后终于给了我一个答案,一个等了十五年的答案。

尾声

故事写到这里,差不多该结束了。

我跟沈薇,从高中到现在,认识十五年,从认识到相恋,走了十五年。

有时候我觉得,这世上最奢侈的不是财富,不是权力,而是时间。十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少年长出皱纹,足够让一座小城变得面目全非,也足够让一段感情从一颗种子长成一棵大树。

沈薇说,她从来没后悔过等我。

我说,我也从来没后悔过喜欢她,尽管这份喜欢让我在无数个深夜辗转难眠,让我在最该奋斗的年纪里患得患失。

但这十五年的等待是值得的。因为等到最后,我等到的不是一个结果,而是一个开始。

一个更长的、更踏实的、不用再患得患失的开始。

现在的日子,其实很简单。每天上班,下班,偶尔加班。周末的时候,我们一起逛超市,买菜做饭。她做饭,我洗碗,分工明确,谁也不赖账。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视,有时候看综艺,有时候看新闻,有时候什么都不看,就靠在一起,听窗外的风声。

去年冬天,我的冻疮又犯了,手指肿得跟胡萝卜似的,握鼠标都疼。沈薇看到之后没说什么,第二天就从网上买了一副电热手套,插上电就能加热,暖和得很。我说你不用买这么贵的,她说你的手用冻疮膏涂了十几年都没好,该换个方式治了。

我把那副手套戴在手上,暖流从指尖蔓延到全身,暖得我想哭。

上个月,我们去看了一套房子,在市里一个还不错的地段,三室一厅,不大,但够住。我拿出了所有积蓄,加上沈薇的一部分钱,凑够了首付。贷款三十年,每个月还三千多,以我现在的收入,勉强还得起。

沈薇说,房产证上只写你的名字就行,我不在乎这些。我坚持写两个人的名字,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房子,这是我们的家。

签合同那天,我握着笔,手有些抖。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想到了我爸妈。他们在这个城市卖了十几年的菜,住了一辈子的铁皮棚子,从来没想过他们的儿子有一天能在这座城市里买上一套房。

我拿出手机,给我妈打了个电话。

“妈,我买房了。”我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我妈哭了。

不是那种嚎啕大哭,而是无声地哭,隔了好一会儿才说了一句:“儿子,你出息了。”

我没哭,但鼻头酸得厉害。

旁边的沈薇递了张纸巾过来,轻轻握住了我的手。

至于我和沈薇的以后,我还不知道会怎样。也许我们会结婚,也许不会。也许我们会在这个城市一直住下去,也许有一天会搬去别的地方。未来的事情谁也说不准,就像十五年前的我,怎么也想不到十五年后会站在这里,牵着沈薇的手,看同一片天空。

但我能确定的是,不管未来怎样,我都会好好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因为我用了十五年的时间才明白一个道理:有些东西,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但有些东西,不努力就一定得不到。

沈薇就是那个值得我用一生去努力的人。

她不是高高在上的总裁,不是遥不可及的学姐。她只是一个在我最好的年纪里,让我心动的女孩。即使过了十五年,那份心动一点都没有减少,反而像陈年的酒,越来越浓。

上周末的傍晚,我和沈薇去江边散步。秋天了,天黑得早,江面上有船经过,船上亮着灯,把水面照得波光粼粼的。风吹过来有点凉,沈薇打了个哆嗦,我把外套脱下来披在她身上。

她靠在我肩膀上,突然说了一句让我记很久的话。

“林远,谢谢你这么多年都没有放弃。”

我说:“沈薇,谢谢你这么多年都在等我。”

江风很大,吹得我们的头发都乱了。我低头看着她,她抬起头看着我,两个人的眼睛都亮晶晶的,映着江面上的灯火。

这一刻我知道了,不管是过去的十五年,还是未来的五十年,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什么阻碍,我们都会一起面对,一起走过去。

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一次,不会再错过第二次。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