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涉渔三无船舶本身不具备任何合法作业的资质,是渔业领域的一大毒瘤。它们的存在不仅严重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威胁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还经常导致涉外渔业事件,影响和破坏国家形象。
更有甚者,不法分子利用这些船舶进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海上治安。休渔期间,三无船舶严禁出海、严禁停靠、严禁补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加油、维修、运输、销售渔货等任何便利,也严禁为违规渔船提供供油、供冰、运输、收购渔获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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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如同割韭菜,割了可能还会长出来。好打的打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旧的打掉了又有新的出现,甚至还出现了新的变种。
比如浮子筏,这种小型船筏结构简易,建造成本低廉,速度快且隐蔽性高,查办难度大,极易反弹,也容易引发危险情况。为了应对这些难题,相关部门持续加大清理取缔力度,广东汕尾曾公开拆解400多艘涉渔三无船舶,2024年全国共清理取缔7298艘。在某地禁渔期首月,就查获涉渔三无船舶9艘,清理违规网具31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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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三无船舶从事涉渔违法活动,一律收缴船舶,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新修订的渔业法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休渔监管更严格、惩处更严厉。
涉渔三无船舶一律扣押、收缴、依法取缔,可处船舶价值2倍以下罚款。从事非法捕捞的,收缴渔获、渔具、船舶,最高可处200万元罚款。
伏休期间擅自离港航行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涉嫌犯罪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彻底斩断非法捕捞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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