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零容忍 严查不停歇
假期期间
德州公安交管部门
坚守岗位 履职尽责
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严厉打击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执法时间
全天候执法,重点时段为午间12:00-16:00,夜间20:00-次日凌晨3:00。
执法地点
主干道、国省道、高速公路、县道、乡道、各个路口……
执法方式
重点围绕餐饮、娱乐等场所,在集中统一行动基础上,实行“快闪式”作战查缉,严查酒醉驾等违法行为。
如此严查严管
仍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假期才刚刚开始
就一头栽进酒醉驾的“大坑”
现曝光5起
近期查处的酒醉驾案例
请所有驾驶人
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81mg/100ml
案例一:
4月28日22时34分许,临邑公安交管大队在临邑县开元大街查处驾驶人代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81mg/100ml,涉嫌醉驾。
执勤民警将代某带至医疗机构抽取血样。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45mg/100ml
案例二:
5月1日,德城区新湖大队在岔河西大道查处驾驶人王某有酒驾嫌疑,随即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4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60mg/100ml
案例三:
5月1日晚21时44分许,临邑公安交管大队在临邑县理合街查处驾驶人李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32mg/100ml
案例四:
5月2日晚21时23分许,天衢新区高铁大队在马颊河路正义路路口查处驾驶人王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王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79mg/100ml
案例五:
5月2日晚22时22分许,武城公安交管大队在武城县振华街查处驾驶人孙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孙某某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假期欢聚可以
酒后驾车绝对不行
有人说“喝一杯没事”
有人说“深夜没人查”
但这些侥幸的念头
往往是悲剧的开端
交警提醒:
五一假期尚未结束,德州公安交管酒醉驾整治行动仍在继续,不分时段、不分区域,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在此倡议大家:亲友聚餐请文明饮酒、主动拒绝劝酒,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将安全放在首位;酒后出行请选择代驾、网约车等安全方式,杜绝侥幸。敬畏法律、珍惜生命,别让一时侥幸,辜负了假期的美好,辜负了家人的期盼。
来源:德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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