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赖老师与家长之间因为礼貌不礼貌的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我听到了整个录音,认为家长确实没有错,是赖老师过于敏感了,或者说过于斤斤计较了,太能上纲上线了。
让赖老师玻璃心碎了的,是家长说的“孩子让您给发个电子版”,主要是“让”这个字,赖老师理解为是孩子命令她,因此不满,说对方不尊重她,说对方好大的派头,但其实,反而见出她派头大了。
后来赖老师又澄清这是说孩子的,不是说家长的,但矛盾已经激化了,无可挽回,况且说学生也不合适。
其实家长说的“让”,这是一种口语表达习惯,根本谈不上命令。生活中说让谁谁干什么,让他去,让他做,让他说,等等,人们经常这样说,这是正常的表达,并不是命令,所以赖老师的理解有些让人莫名其妙。
况且,“让”这个字本身就有“请”的意思。再况且,家长还说了“您”,而不是“你”,这不就是礼貌吗?再再况且,试卷少了一张,人家孩子没领到,作为老师你本身就是有不足的,应该向家长道歉才是。
天津市津南区教育局发布了调查处理通报,也认定家长全程没有不礼貌,认定赖老师与家长沟通简单粗暴。调查处理通报里特别指出,赖老师说自己下班了,说老师不是服务员,这都是不当言论。
这些话确实不当。老师工作具有特殊性,下班之后有时候还要与家长、学生沟通,这是难免的。就像这件事里,学生没领到试卷,与老师沟通,这不很正常吗?家长发信息,老师不想回,就假装看不见,既然回了,那就规规矩矩的,即便对方粗俗,自己也不能跟着粗俗。
说实话,有些家长大不咧咧的,很常见,很正常,农村这种家长更多,只要不出格就无所谓,何必斤斤计较呢?
总之,这个赖老师确实错了,应该受到处理。但是,怎么处理才合理呢?津南区教育局给出了四点处理结果,其中第四点说是调离一线教学岗位,不再承担任何学科教学工作。对于这一点,我有些疑问。
我觉得,不让赖老师教学,这其实不是处罚,而是一种优待。据我所知,在学校里,能够不上课的,那可都是领导,或者和领导关系好的,一般老师想都别想,一般老师都得干到退休。
而且我想知道,不让赖老师教学,让她干什么呢?学校有什么非教学工作给她干?据我所知,学校虽然确实有不少非教学工作,但都是由老师兼职的,少给点课,让他们顺带着做,而且这一般还都是领导或者与领导关系好的老师,或者有相关长项的老师,不是随便谁都能有机会的。
不知道赖老师是教哪一科的,但总归她是凭教师资格证上岗,根据《教师法》,她有教育教学的权利,而《教师法》中没有剥夺教育教学权利的处罚条款。
我查了一下天津地方性的一些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师德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职称晋升、调离教学岗位 。
可是,第一,《教师法》中没有调离教学岗位这种处罚;第二,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中也没有这种处罚;第三,地方规定是不可以逾越《教师法》的。
当然,还是上面说过的那个关键点,不让一个老师上课,让她干什么呢?又不是开除,还得照常发工资,这不是等于养一个闲人吗?如果让她干的事情比上课轻松,工资不减少,她岂不是因祸得福了?
在赖老师与家长的对话中,她说到希望家长让校长把她的班主任拿下去,这说明不让她干班主任正合她意,再不让她上课,她恐怕更巴不得呢!
其实,对赖老师合理的处罚,是降低岗位,也就是等于降薪。这是《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修订)》中有规定的。
总之,如果工资不减少,工作不加重,调离教学岗位,不让老师上课,对于老师来说,这根本不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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