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前的5月3日东京,盟国组成的“远东军事法庭”,开始对日本28名甲级战犯进行的审判。
虽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在1946年1月19日根据当时刚刚颁布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才成立的。但是,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的这件事早已确定,毕竟1945年12月南京国民政府就接到了驻日盟军统帅总部的通知,随后当时的外交部和司法部就开始遴选派往东京的外交、司法人员,最终先后遴选出17位精英,组成了颇具实力的参审班子。只不过,相对于苏联代表团的70多人,美国代表团的100余人,中国代表团的人数显得极为寒酸。要知道,当时28名日本战犯的律师团队居然达到了130余人。
虽然,中国代表团的实力相对来说较为弱小,但是对于这17位“凛然仗剑赴东京,清算血债锁敌酋”的孤勇者,我们还是有必要将他们的名字记录下来,让他们被所有的人铭记。
中国代表团17人名单:
一、法官
梅汝璈:中国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
法官秘书
方福枢
罗集谊
杨寿林
二、检察官
向哲濬:中国首席检察官
检察官秘书
裘劭恒
刘子健
朱庆儒
高文彬(兼)
三、顾问
吴学义
鄂森
桂裕
倪征燠(首席法律顾问,1947年2月抵达东京增援中国检察团队)
四、翻译
周锡卿
张培基
高文彬(亦列于秘书)
郑鲁达
刘继盛
中国代表图的核心成员共有4位,包括复旦大学和武汉大学教授时年42岁的梅汝璈为中国法官,东吴大学法律系教授年近六旬的向哲浚为中国检察官,44岁的武汉大学法律系教授吴学义担任顾问,以及再1947年2月赴日增援的律师倪征燠。
由于当时的中国国力羸弱,而美国为首的西方已经有了偏袒日本的倾向。所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不是在很多方面都故意打压中国代表团,想冷处理代表团的地位,以及隐没中国在反法西斯战争中的贡献。就是设置很多人为障碍,想要为日本战犯开脱,逃避中国人民对它们的正义惩罚。所以,在中国代表团踏上东京的那一刻起,各种各样的庭审之外的较量就已经开始了。在电影《东京审判》就有描述了三次庭审之外的较量,一次是法官的座次之争,一次是国旗之争,一次是关于是否对甲级战犯实施“绞刑”。
毫无疑问,在梅汝璈的据理力争,以及慷慨陈词下,中国代表团获得胜利,也可以说是中国获得了胜利。最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的座席顺序是:美、英、中、苏、法、加、荷、新、印、菲;审判席后面的参战国国旗中,中国国旗也被插在第1位;首批28日本甲级战犯中,除了3人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剩余25人全部被判有罪,其中7人被执行绞刑。当然,这些不仅仅是梅汝璈一个人的功绩,是整个中国代表团以及419名出庭证人,779名书面证人共同努力的结果。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在庭审开始之前的斗争更加至关重要。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之前,在讨论对日本侵略罪行的追述时间时,当时有人提出1937年全面抗日战争开始之时,甚至还有人提出1941年太平洋战争开始之时。但是,只有梅汝璈坚持要将对日追诉的时间定在1928年6月。因为在这一天,日本人制造了“皇姑屯事件”,刺杀了当时北洋政府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奉系军阀首领张作霖。
那么梅汝璈为什么要坚持在这一天呢?除了因为刺杀一个国家元首,绝对是对一个国家不折不扣的侵略行径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如果将追诉时间定在1937年之后,那么很多甲级战犯就会因此逃离审判。比如,参与制造1931年“满洲国事件”,以及在1932年建立满洲国中出力颇多的甲级战犯大岛浩。如果,追诉时间退到1937年,那么这位1934年就出任德国大使的战犯,就可以堂而皇之的逃脱审判。
由此可见,梅汝璈不仅与整个中国代表团,捍卫了中国的尊严,同时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让诸多甲级战犯无所遁逃。只可惜,由于美日勾结紧密,除了首批28名实际25名战犯被惩罚之外,此后第二批42名战犯居然被美国无条件释放了。而这些,已经超出了中国这些法律团队所能控制的范围。所以,无论如何历史永远都会铭记他们的努力、他们的抗争、他们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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