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阖家出游、亲友欢聚,本是平安喜乐的美好时光,却总有少数驾驶人漠视交通法规、无视生命安全,心存“少喝一点没事”“路程近不会被查”的侥幸,酒后驾车上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致命危险之中。
为全力守护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严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交管部门在五一假期全员在岗,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乡主干道、国省县道、旅游景区路段,开展全天候、全覆盖、零容忍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查处涉酒交通违法,坚决筑牢节日出行安全防线。
假期期间,一批酒醉驾违法行为被当场查获,现对部分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警示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违法曝光台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白银区靖白公路51km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平川区长征西路
违法驾驶人:陈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3日
查获地点:平川区长征西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靖远县G247线153km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宋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靖远县G247线153km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靖远县砚台山5km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张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靖远县G247线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靖远县G247线155km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会宁县长征中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和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2日
查获地点:会宁县G247线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苟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3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昌林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黄河路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李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王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魏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石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1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车站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违法驾驶人:焦某某
查获时间:2026年5月3日
查获地点:景泰县一条山镇广场北路
违法行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醉驾违法成本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
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
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
广大驾驶人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亲朋好友间也要互相提醒
坚决劝阻制止酒后驾驶
严查酒驾不放假
希望大家明白
查处违法不是目的
守护群众平安才是终极目标
★来源:白银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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