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大佐”死灰复燃,高市早苗这招比我们想的更阴狠,中方多部门轮番逼问一个问题,希望日方好好回答。正所谓“旧寇潜兴故制章,苍生遗恨再遭伤。包藏狼子千秋恨,暗蓄烽烟待妄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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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时期日本军队军衔体系

4月30日的外交部记者会上,一名记者称,日本已敲定修改自卫队官阶名称的方案,并计划于年内向国会提交相关修订草案。新的更名方案将恢复二战结束前日本军队的“大将”“大佐”等称谓。对此日本政府高官给出的回应是,此举旨在“营造具有荣誉感的工作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关于这一事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当场表示,二战后日本作为战败国,军队被解散、军事机构被撤销。1954年日本自卫队成立时废弃了旧军队中的称谓,采用数字序列衔级名称等新制度。

林剑指出,如今日方又谋求恢复二战时的军衔称谓,并且堂而皇之地以“荣誉感”为由,这是在制度与认知层面搞突破,也是在受害国人民的伤口上撒盐。

1947年生效的《日本国宪法》第九条中有这样的两条规定:

外交部发言人林剑

(1)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2)为达到前项目的,日本将不保持海陆空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这两条规定具有三重法律约束意义:

(1)放弃战争权,日本国家无权主动发动战争或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2)禁止保有战力,明确排除“陆海空及其他战争力量”的存在。

(3)否定交战权,国家在国际法上不具备参与战争的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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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宪法

可是近年来,日本政府正在不断地通过对宪法第九条的“限制性解释”,来掏空这些定义和约束。例如,2014年7月1日,安倍内阁通过临时内阁会议决议,正式变更对宪法第九条的政府解释。

将宪法第九条解释为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集体自卫权,设定“危急存亡事态”标准,当与日本有密切关系的国家遭受攻击,且日本“国家存立”与“国民生命安全”面临明确危险时,自卫队可出动支援。

要知道在此之前,日本历届政府均认定集体自卫权是违反日本宪法的。但是随着安倍晋三开了这条先河之后,其后的历届日本政府都在往这个方向上努力。最明显的就是高市早苗政府,今日高市早苗政府正式修改了“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允许日本向外出口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军事武器,甚至允许日本向正在交战中的国家出售军事武器。

安倍晋三

高市早苗此举意在扩大,日本对外的军事影响能力,企图像美国一样,构建一套以军售为利益链条的盟友捆绑体系。

而除了对外出售军事武器之外,日本还在国内多地尤其是西南诸岛部署了大量的中远程防空导弹和进攻性弹道导弹,这完全突破了日本“专守防卫”的承诺和原则。

二者虽然仅一字之差,但却有着天壤之别。“不运进”意味着日本不能把美国的核武器运进日本境内,美国也不能在日本的领土上部署核武器。而“不打进”则意味着敌国不能把核武器发射到日本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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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早苗

如今日本重新启用“大佐”等军衔,绝不是为了所谓的“荣誉感”,而是为了试探国际社会对日本再军国主义化和新型军国主义的反应。同时也是为了继续在日本社会中营造军国主义氛围,荼毒日本一代又一代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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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崎幸二支持修改“无核三原则”

4月30日国防部举行例行记者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刚大校在回答有关日本政府正式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等问题时,也质问“日本在‘再军事化’道路上狂飙突进,难道又要成东亚祸源?”

同一天,外交部发言人林剑在回答有关日本重新启用“大佐”等军衔时,又质问“日本是否仍沉迷于重温军国主义旧梦?”中方两个部门的轮番质问,已经表明高市早苗政府正在做的事情性质十分严重。所以,对于日本让“大佐”死灰复燃这件事,我们绝不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