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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9月,人民解放军自上而下开始全军大授衔。到1956年底,中国人民志愿军授衔完毕,全军官兵都评上了军衔。从十大元帅到普通列兵,400余万人民解放军官兵的肩上和领口上,都挂上了肩章和军衔

为了公平公正地为人民解放军每一个干部评定军衔,有关部门从1952年开始就着手准备了。

1952年,总政干部部按照军委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军干部定职定级。所谓定职定级,就是确定每个干部的职务和级别。职务就是1952年当年担任的具体职务,比如军长就是正军职、师长就是正师职、团长就是正团职。级别就是确定每个干部的军队级别,比如军长可以定正军级,也可以定副军级

1955年评定军衔前,按照每个人的职务、资历、战功和历史贡献等来评定军衔级别。

职务——就是按照1952年定职定级时的职务和级别,来确定军衔。比如军级干部一般评少将,正师级干部一般评大校,正团级干部一般评中校。

资历——就是根据每个干部参军(参加革命)的时间,来确定军衔。比如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还是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军的;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又分为前期(武装暴动根据地创立)、中期(参加长征)和后期(七七事变前),抗日战争时期也分为前期(五一大扫荡前)和后期(1943年后)等等。资历作为评定军衔的重要依据。

战功和历史贡献——就是参考每个干部在各个历史时期,所立下的战功和所做出的贡献进行综合评定,来确定军衔。比如在领导和参与早期革命暴动创立根据地方面、在创建和领导方面军野战军方面、在领导和指挥重大战役和重大战斗方面、在领导和组织起义和投诚方面等等,都可以作为军衔评定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