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7日晚上,年轻人小鸟和朋友去了郑州一家叫德唯森环球料理的店吃饭,他们花349元买了三文鱼畅吃套餐,结果在吃刺身时发现口感不对劲,后来才知道用的是虹鳟而不是进口大西洋鲑,团购页面上只写了三文鱼,没有提到是虹鳟,也没有说明是国产的。
关键在于虹鳟能不能算作三文鱼,2018年有个行业标准说三文鱼可以包括鲑科鱼类,比如虹鳟,但这个标准没有法律效力,大家买三文鱼时通常想到的是海水养殖、能够生吃的那种,而虹鳟是淡水鱼,容易有寄生虫问题,很多人吃完后主动吃打虫药,说明心里还是不太放心。
商家后来拿出4月7日的检测报告,说依据GB2733-2015标准做的,但这个标准只针对加热吃的水产品,不适用于生食,懂行的网友马上指出,生食应该参照GB10136-2015标准,消费者就问商家,这份报告能不能证明当晚用的那批虹鳟合格,商家答不上来。
4月22日,一位昵称“小鸟”的顾客向店铺提起诉讼,要求十倍赔偿共计3490元,理由是商家存在误导消费行为和食品安全信息造假问题,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但尚未开庭审理,涉事套餐已被悄悄下架,商品页面已将原先标注的“三文鱼”改为“国产三文鱼”,且未保留原名称的任何痕迹。
商家后来又交了一份3月18日的检测报告,上面提到有GB10136-2015这个标准的数据,用来证明虹鳟可以生吃,但时间对不上,批次也讲不清楚,消费者感觉这种做法就像考试前只背了两道题,就觉得自己整本书都学会了。
市场监管人员来过了,确认投诉情况属实,转给中原西路所处理,他们提到,没出人命、没人住院的情况,一般不进行处罚,听起来有点无奈,不是不想管,是标准太模糊,罚起来也没法理直气壮。
其实这事在2023年就闹过一回,当时好几家店都被发现标签贴得乱七八糟,到了2025年出台了一个《生食水产品经营规范》,里面提到应该把鱼的种类标清楚,可它还不是国家强制标准,只能算是个建议,现在国内养虹鳟的越来越多,但冷链运输、加工处理、质量检测这些环节,执行起来各有各的做法,谁也不敢保证哪一批真能达到标准。
日本在食品管理上规矩更严格,菜单上标明"サーモン"还得加上学名,生食必须能追溯到来源,咱们这边呢,一个"三文鱼"名字就能包含七八种不同的鱼,消费者只能自己去猜。
这场349元的"小鸟"官司,表面上是为了讨回一点钱,其实更像是想让整个行业讲句实话,别用同一个名字来卖两样不同的东西,毕竟吃到肚子里的东西,可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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