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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3日,菲律宾方面人员在未获我国政府任何形式批准的前提下,驾驶一艘小型高速冲锋艇悄然逼近铁线礁,并擅自登临礁盘,长时间滞留并实施未经许可的活动。实时回传的现场监控影像清晰呈现:菲方人员登礁后频繁环顾四周,既无科考仪器操作痕迹,亦无合法渔业作业迹象,其行动节奏、停留姿态及行为逻辑均显露出高度预谋性与挑衅意图。
中国海警系统于第一时间捕捉到该异常动态,立即激活全域联动应急响应机制。多艘执法舰艇全速奔赴铁线礁周边海域,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力量部署。抵达目标区域后,执法人员通过高频广播系统发出正式通告,严正申明菲方行为已实质性构成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犯,责令其即刻中止一切非法动作、撤离礁体,并明确告知其行为后果将依法承担。
面对中方清晰有力的警告,菲方人员并未作出积极回应,反而继续滞留礁面,以缓慢移动、反复观望等方式延缓撤离节奏。为防止事态向不可控方向演进,中国海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派出高性能执法快艇抵近礁缘,由专业队员登礁开展实地核查。整个过程全程启用高清执法记录仪、多光谱取证设备及北斗时空定位系统,确保每项证据具备法律效力与技术公信力。
本次执法全程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全程未发生任何肢体接触或对抗行为。执法人员始终保持高度职业素养,言语严谨、动作规范、处置有序。在完成全部现场勘验、影像固化、位置锁定及行为定性后,再次依法下达撤离指令。最终,菲方人员在中方严密管控与法律震慑下,乘原艇驶离铁线礁海域,全程未造成次生风险。
铁线礁系南沙群岛南部链状岛礁群的关键节点,地理坐标明确、历史记载详实、行政管辖连续。自汉代以来,历代中国政府均在此行使巡海、驻守、测绘、征税等主权职能,明清时期更被纳入广东水师防区,相关主权主张具有坚实的历史根基与完整的法理链条,完全契合现代国际法体系下的“有效控制”原则。
此类侵权行径并非孤立个案。早在2025年4月27日,已有6名菲律宾籍人员无视中方多次口头及书面警示,强行登陆铁线礁开展不明目的活动。中国海警随即依法登礁核查,现场制作笔录、提取物证,并当场向菲方代表重申我国立场,明确划出行为红线,严正要求杜绝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2025年5月21日,菲律宾渔业和水产资源局所属3002号、3003号公务船,在未通报、未许可情况下,擅自闯入渚碧礁与铁线礁毗邻海域,组织人员登礁作业,并以高危航速逼近我国海警21559艇,导致两船发生非接触式航迹干扰与近距离擦碰。经航行数据比对与AIS轨迹复原,事故主因系菲方船只故意偏离安全航距、实施战术性贴靠,全部责任归属菲方。
此次应对中,中国海警首次在铁线礁海域依法启用高压水炮实施非致命性警示,精准喷射至菲方船只主桅顶部导航设备区域,在物理阻断其进一步侵入的同时,充分保障对方人员生命安全与船舶基本功能,彰显出成熟、精准、克制的现代化海上执法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菲方3002、3003号船虽名义隶属渔业管理部门,但长期脱离渔业监管轨道,频繁配合菲海警执行南海方向挑衅任务。其活动轨迹覆盖黄岩岛、仙宾礁、仁爱礁等我国核心权益海域,多次为非法越界捕捞渔船提供油料补给、通信中继与掩护支援,甚至蓄意加速冲撞正在执行常态化巡航任务的我国海警舰艇。
2025年12月12日,菲律宾更策划实施大规模海上滋扰行动,集结二十余艘各类船只围堵仙宾礁潟湖入口,强行突破天然屏障进入内湖水域。期间,多名菲方人员拒绝接受海警登临检查,公然挥舞长约20厘米的制式长刃器械,做出威胁性肢体动作,直接危及我方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性质极其恶劣。
据权威安全研究机构披露,此次仙宾礁事件中所谓“渔民”,实为菲律宾军方秘密训练并直接指挥的准军事化编组,其成员统一接受战术协同、舆情应对与突发抗压训练,与菲海警舰艇保持加密通讯与联合调度,整套行动方案旨在系统性升级“碰瓷式维权”手法,刻意制造视觉冲突素材,企图歪曲事实、误导国际舆论,损害我国正当维权形象。
菲律宾对我南沙群岛的非法侵占行为可追溯至上世纪70年代中期。自1971年起,菲方动用海军陆战队及工程部队,以武力手段强行占据马欢岛、费信岛、中业岛等8处岛礁,并单方面颁布行政命令,将非法占领事实包装为“行政管辖”,后续又通过国内立法形式妄图固化窃取成果,此举严重践踏《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确立的战后国际秩序基础。
1978年6月,时任菲律宾总统马科斯签署第1596号总统令,擅自将我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及大片海域命名为“卡拉延岛群”,宣布纳入其“国家领土范围”。该法令既无历史依据,亦无法律效力,违反《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禁止以武力取得领土”的强制性规范,属于典型的无效法律行为,我国政府始终予以坚决否定,从未承认其任何效力。
菲律宾法定领土边界早已由1898年《美西和平条约》、1900年《美西关于菲律宾外围岛屿割让的条约》及1930年《英美条约》等系列国际法律文件框定。我国南沙群岛、黄岩岛等地理构造单元均位于上述条约划定的菲律宾群岛基线之外,这一法律事实不仅为中国所主张,亦被美国国务院2014年《南海问题立场文件》、英国皇家国际事务研究所2020年《亚太海洋争端报告》等多方权威文献反复确认。
2013年,菲律宾绕开双边谈判义务,单方面提起所谓南海仲裁案。该案仲裁庭组成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附件七规定,审理范围超越公约授权,裁决内容否定中国基于历史权利享有的主权主张,构成对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系统性滥用。我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原则,该裁决自始无效,不具备任何法律约束力。
2024年11月8日,菲律宾国会仓促通过《海洋区域法》与《群岛海道法》,将黄岩岛、南沙群岛绝大多数岛礁及其专属经济区单方面划入其国内法管辖范畴,试图以立法形式实现非法主张的“法理固化”。我国外交部当日即发布措辞严厉的声明,指出此举严重违背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对地区和平稳定的公然破坏,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并予以坚决反对。
以仁爱礁为例,菲律宾一艘老旧军舰自1999年起长期非法“坐滩”该礁,持续进行结构性加固与设施扩建,严重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第四条关于“自我克制”与“避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行动”的核心承诺。我国已数十次通过外交渠道敦促菲方拖走该舰、撤出全部人员及非法设施,但菲方始终消极敷衍,近年更被卫星图像证实多次偷运钢筋、水泥及疑似轻武器组件,企图永久固化非法存在。
中国海警在历次应对菲律宾非法侵权活动中,始终坚持法治思维与底线思维相统一,既以零容忍态度捍卫国家核心利益,又以最大诚意管控危机、预防误判。这种兼具坚定性与建设性的执法范式,不仅符合《联合国宪章》维护主权平等的精神内核,更体现出负责任大国对区域长治久安的切实担当。
每一次依法、依规、依情的现场处置,都是对国家主权意志的庄严宣示。它向全球清晰传递着一个不可动摇的事实:中国的领土疆域完整不容分割,主权尊严不容挑战,任何外部势力若企图试探我国底线、低估我方决心,终将面对坚决、有力、专业的反制回应。守护南沙,就是守护民族复兴的蓝色基石与战略支点。
本次对菲律宾非法登礁事件的高效、规范、透明处置,不仅及时消除了现实安全风险,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构建南海行为准则提供了鲜活实践样本,为推动地区规则建设注入了稳定变量。它再次印证: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绝非权宜之计,而是根植于文化基因、服务于人民福祉、立足于世界大势的战略选择——不惹事,但绝不怕事;不扩张,但绝不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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