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那天民政局的窗口,我一个人站在那里,把两份离婚协议书都签了。 2016年的三月,妻子周雨桐不知道我去了哪个地方,她正在家里保胎,肚子里的孩子刚满三个月。我伪造了她的签名,找了个与我们熟识的中间人走了流程,拿到那本红色的离婚证,揣进口袋,走出大门,阳光晒在脸上,我长出了一口气。
以为那是终点,没想到那是七年债的起点。
七年里,我失去的东西,一件一件地,都从别的地方还回来了。
我叫方远,认识周雨桐是2011年,那时候我二十七岁,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她在同一栋楼的律师事务所做助理。
我们是在楼道里认识的,她手里抱着一摞文件,电梯门快关上的时候我伸手挡住,她抬头道了声谢,笑了一下,就是那一下,我记了好几天。
追了将近半年,她才答应和我在一起。她是那种凡事慢半拍的人,不急,不冒进,做什么事情都要想清楚了再动。我有时候催她,她会认真地看着我说:"方远,我们以后要过很长时间的日子,不差这几天。"
我当时觉得那是一种成熟,后来才发现,那是一种我永远学不会的稳。
2013年结婚,婚礼办得简单,摆了十二桌,她穿了一件白色的婚纱,站在喜棚底下,被周围的红色衬得脸色明亮。我妈拉着我的手说:"这个媳妇好,踏实。"
婚后头两年,日子过得不算宽裕,但有条有理。她把每个月的收支记在一个本子上,连买菜的钱都分类列清楚,什么时候该存钱,什么时候该花,心里有一把尺。我收入不稳,她从来不抱怨,只是把自己那份工资守得紧,说是给我们留退路用的。
那把尺,那条退路,我当时没当回事。
转变是从2015年开始的。
那一年我跳槽去了一家新公司,认识了郑思。
郑思是公司新来的市场总监,三十出头,离过一次婚,说话利落,做事果决,站在会议室里讲方案,满屋子的人都在看她。我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心里有一种很复杂的感受——不只是好看,是一种气场上的碾压,让我突然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一种说不清楚的不满足。
我和她开始在工作上有交集。一起出差,一起改方案,深夜对着同一张报表争论数据,渐渐地那条线越来越模糊。
我告诉自己,那只是工作上的投缘。
但我没有告诉自己的是,每次从郑思那里回到家,看见周雨桐坐在沙发上看法条,看见她把拖鞋摆得整整齐齐,看见她给我热好了饭放在桌上,我心里会涌出一种莫名的烦躁。
那种烦躁,我现在知道,叫做"良心不安"。
当时我以为,那叫做"这段婚姻出了问题"。
2015年秋天,我和郑思的事实质性地越过了那条线。
之后的几个月,我活在一种分裂的状态里。白天回家吃饭,听周雨桐说案子,陪她去超市,甚至陪她去做孕前检查——是的,她那时候一直想要孩子,我没有明确反对,只是一拖再拖,说再等等,再等等。
然后2015年底,她告诉我,怀孕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她站在卫生间门口,手里拿着验孕棒,脸上是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高兴里带着不敢置信,还有一点点小心翼翼,像是怕说出来这件好事就会碎掉。
她说:"方远,我们有孩子了。"
我站在那里,回了她一个笑。
那个笑,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难堪的事情之一。
从那天起,我陷入了将近三个月的煎熬。一边是怀了孕保胎在家、每天给我发"宝宝今天踢我了"的周雨桐,一边是催着我做决定、说"你到底要怎么办"的郑思。
两边都是真实存在的,两边都在等我给一个答案。
郑思给我的最后期限是当年三月。
我选择了最懦弱的那条路——不是在两个人之间做出选择,而是偷偷地,悄悄地,把周雨桐那边的门关掉。
我找了一个认识民政局工作人员的中间人,伪造了周雨桐的签名,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手续。
那天从民政局出来,我给郑思发了一条消息:"办完了。"
她回了一个字:"好。"
我站在路边,掏出那本离婚证,翻开看了一眼,把它合上,装进内衬口袋,打了一辆出租车,去了郑思的公寓。
那天晚上周雨桐给我发消息说,产检医生说孩子发育很好,让我有空陪她去一次。
我回复:好,等我忙完这段时间。
然后把手机翻过去,屏幕朝下,放在一边。
周雨桐发现离婚的事,是在一个月后。
她去银行办理一笔业务,需要婚姻状况证明,工作人员查出来的结果是"已离婚"。她愣在银行柜台前,重新确认了两遍,然后坐在银行门口的台阶上,打了我的电话。
我接了,没说话。
她在电话里沉默了很久,最后只问了一句:"孩子怎么办?"
我说:"我会负责。"
她挂了电话。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通话。
之后的事情,是她律师发来的一纸公文——她以"伪造签名、恶意离婚"对我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确认离婚协议无效,同时以侵权为由要求赔偿。她的同事帮她代理这个案子,据说整个事务所都知道了,人人义愤填膺,没有一个人愿意站在我这边。
我以为她会把官司打得很难看。
但庭审上,她坐在那里,肚子已经很明显了,全程没有掉一滴眼泪。她陈述事实,核对证据,声音清晰,语速平稳,就像在处理别人的案子。
法院最终认定离婚程序无效,判定赔偿,恢复婚姻关系。
恢复婚姻关系是法律意义上的,现实意义上,周雨桐那天走出法庭,就再也没有回过我们的家。她在父母那里住下来,生下了孩子,一个女儿,我在医院门口站了很久,没进去。
后来她提出了第二次离婚,这一次,流程清清楚楚,签字明明白白,两个人都在场,什么都是真的。
孩子判给了她。我有探视权,每个月一次,每次不超过半天。
那个下午,我站在民政局门口,手里拿着真正属于我的那本离婚证,和上一次不同的是,这一次,我什么感觉都没有了。
郑思那边,在官司期间就已经结束了。不是谁先提的,是她有一天发来一条消息,说:"方远,我想了很久,我们不合适。"我没有挽留,我们都知道,那段关系从一开始的根就是烂的,烂根上长不出干净的果。
我一个人,搬进了一套租来的两居室,开始了我以为的"新生活"。
那个新生活,是用接下来七年的代价换来的。
第一年,生意上接连出问题,一个合作了三年的大客户突然撤资,损失了将近四十万。我找人借钱周转,四处奔走,那段时间头发掉了一大把,睡眠极差,半夜常常惊醒,坐在黑暗里盯着天花板发呆。
第二年,父亲病了,脑梗,住院两个月,出院之后行动不便,需要人照料。我一边扛着债,一边来回奔波,身体开始吃不消。我妈在电话里说:"你爸住院的时候,雨桐来看过他。"
我没有说话。
第三年,我所在的公司被并购,整个部门裁撤,我失业了。那一年我三十四岁,带着一身债,一张过时的履历,重新开始投简历。面试官看着我的经历,客客气气地说"我们会通知你",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与此同时,我女儿两岁了,开始会叫"爸爸"了。每个月一次的探视,我去的时候,她从周雨桐身后探出一张脸来,眼睛大,睫毛长,和她妈妈一模一样。我蹲下来叫她,她看了我一会儿,然后转身跑回去抱住周雨桐的腿,把脸埋进去,不看我。
周雨桐站在那里,没有说任何话,只是弯腰把孩子抱起来,轻轻地,用那种她一直以来的、慢半拍的稳,对孩子说:"去跟爸爸说你好。"
那是她在整件事里,对我最好的一次。
我一直记得。
七年里,我以为最难的是那些钱的事,那些失业的事,那些父亲生病的事。
然而真正把我击垮的,是第七年的那个秋天——女儿该上小学了,周雨桐找到我,说学校要求填写家庭情况,老师问起来,孩子不知道怎么解释"爸爸在哪里",哭了好几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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