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台警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案例一
近日,丰台分局长辛店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房主张某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依法对出租房主张某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住房存在治安隐患的,依照《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
近日,丰台分局新发地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出租房主秦某未按规定执行出租房屋实名制,民警依法对房屋出租人秦某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人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信息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警提示:请出租房主履行法定责任义务,否则将担负相应法律责任。
素材来源|分局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支队
看看邻居们都在聊些啥
扫码进群看看邻居都在团什么?
■说明:本文由家住丰台编辑发布,转载或摘编须注明出处
部分图片来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侵权,请联系删除
■来源:丰台警事
■本号法律顾问: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咨询微信:jwbei2
======= 丰台人的邻友圈!=======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