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亲朋欢聚、把酒言欢是节日的标配。但请记住,酒杯与车钥匙,永远不能同时拿起。

案例曝光一

聚餐后的“最后一公里”

4月8日20时许,无锡交警执勤巡查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经查,驾驶人郭某当晚与友人聚餐,期间喝了啤酒。聚餐结束后,郭某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沿路段行驶至水岸佳苑附近,最终在薛典路与盈发路路口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99mg/100ml;后续抽血送检,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值达12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郭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曝光二

清晨的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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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凌晨5时许,南通崇川区濠东路北园路路口北侧,一辆轿车撞上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导致三轮车侧翻、货物散落,驾驶人李某受伤。事发后,肇事车辆未停车查看,直接驾车逃逸。

接警后,南通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伤者被及时送医救治。通过监控溯源与线索排查,民警很快锁定肇事驾驶人张某,并于当日清晨在其家中将其抓获,肇事车辆车头留有明显撞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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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民警询问,张某起初拒不承认饮酒行为,直至民警准备开展酒精检测,才如实交代酒驾事实。经检测,其呼气酒精含量92mg/100ml,血检结果110.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且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情节。经查,张某前一晚饮酒后留宿,晨起再次饮酒,随后侥幸驾车上路,途中察觉车辆发生碰撞,误以为撞到路边杂物,便径直驶离现场。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取保候审,必将面临法律从严惩处。

案例曝光三

深夜路口的“宿醉”

近日深夜23时30分许,扬州交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江都区新实小南门至二中路口红绿灯处,一辆轿车长时间滞留路中,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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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警情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发现驾驶人独自留在车内,被唤醒后意识模糊,对自身在路口停车昏睡的行为毫无察觉。经现场呼气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71mg/100ml,已涉嫌醉驾。后续抽血送检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5.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经查,驾驶人景某当晚饮酒后心存侥幸,认为深夜路面巡查较少,便贸然驾车出行。行驶至仙城北路丽江岗等候红绿灯时,因酒力上头、意识失控,直接在车内沉睡。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五一假期聚餐饮酒增多,广大驾驶人务必紧绷交通安全防线,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底线。自觉摒弃侥幸心理,警惕隔夜酒、连日酒的安全隐患,聚餐应酬主动拒酒,酒后选择代驾、公共交通、留宿休整等安全方式出行。坚决抵制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守法驾驶,平安欢度假期!

来源|江苏交警、无锡交警、南通交警、扬州交警

编辑 | 无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