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发布最新通告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公布启用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置地点的通告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将本批次8处19套固定式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将于公布一周后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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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陈祥旺 ※ 校对:李嘉强

※ 审核:郑舒平

※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