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5 月 4 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近期浙江温州高速交警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名驾驶人在社交平台上发布驾驶车辆的视频。视频中,这名驾驶人在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脱离方向盘,十分危险。

根据线索,高速交警在该驾驶人的社交账号中发现多条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开启辅助驾驶后,双手离开方向盘的视频,车主有时在车辆行进过程中化妆,有时在吃东西,有时双手随着音乐舞动,其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很大隐患。

高速交警很快锁定违法车辆信息及驾驶人林某的身份,责令其到场接受教育处罚,面对交警女子称“作为女司机,我觉得它比我开得好”。警方对其做出罚款 200 元,驾驶证记 3 分的处罚。

IT之家注意到,此前最高法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车载辅助驾驶系统不能代替驾驶人成为驾驶主体,驾驶人激活车载辅助驾驶功能后,仍是实际执行驾驶任务的人,负有确保行车安全的责任。即使驾驶人不在驾驶位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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